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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6 23:08:27瀏覽432|回應0|推薦5 | |
漫談當權執政者的用人之道 筆者先後歷任公、教、軍、警、(非先後任職之順序)等職卅餘年,直至限齡退休,從未間斷;任過 幕僚也任過主官(管),其間對人事行政也曾經有所涉獵。 因此,筆者對當前當權執政者的用人之道的荒腔走板,頗有所感。但雖然頗有所感,而就筆者的性向 而言,嘗以諸葛亮戒子書所謂的「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為所崇奉,一生不求聞達,對此之所謂「頗有所感」,也不過只能是提出來亂嚷嚷一番而已,那又能怎樣? 筆者認為:當權執政者的用人之道的正途無他,端在力求所用之人才,均能適才適所,既可能夠各自 發揮本位的長才,又能與其他部門協調配合,發揮團隊的精神,共同為國家之長治久安、經濟之發展、社會之安定、全民的福祉為本;而非公權私用,為自己所屬的政黨、個人的親屬、私誼、親信等,而予以優遇安插。 至於對人才之培育,則應以其【發展的潛力】為準;因為每一個人【發展的潛力】均有其極限。茲以軍職舊編制的中級幹部為例(現以【某甲】稱之):當【某甲】在擔任營長階段,在當時的同一階層中,其各方面的表現,可以稱之為【頂尖兒】的【無與倫比】;但當【某甲】升為團長後,雖然經過一段時間的歷鍊,而在當時的同一階層中,卻落得【相形見絀】,無力久任,無以與其任營長時的成績相提並論;這就是【某甲】的【發展的潛力】的極限。 對於一個人【發展的潛力】之認定,有賴於對當事人之心理、智力、性向、等之測驗,然後根據測驗 之結果授予專長,分類任職;對其任職中之進修、歷鍊、操行品德,均繼續予以考核、及對其健康之考慮,當然均不在話下。至於對高級將官之培育,則更要增加其有所專業的著作。 筆者脫離公職已近廿年,在職時無寫日記之習慣,退休後猶如【閒雲野鶴】,孤陋寡聞,對當今當權執政者的用人之道,是否合乎常軌,已猶如【霧裡看花】。【醍醐灌頂】──有賴諸網友之指教! 2005/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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