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就是因為沒錢所以才會搶劫啊]!
說來令人難以致信這話出至於[法]官口中!
一位倒霉的同事遭受兩次搶劫,最近一次在大里,
歹徒得手之後騎車揚長而去,還不時高舉被害人皮包,
嘻皮笑臉挑釁意味十足,令人恨之入骨!
終於在警方出動50餘警力圍捕下落網,繩之以法!
據統計共犯案50餘起,是個惡性累犯,
經過冗長審理,判決8年多徒刑,
被害人同感太過輕判不無縱犯之嫌,
同事蔡君,質疑該法官何以如此輕判?
得到答復竟然是[它就是因為沒錢所以才會搶劫啊!]
不禁要問:
如果被搶的人是那位[法]官[它]還會如此[慈悲]嗎?
司法界裡這類不食人間煙火的[慈悲]司法者還真的屢見不鮮,
難怪越來越多人感慨司法保障的是犯人犯罪的人權!
善良百姓無奈之餘也只能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