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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0 20:18:08瀏覽635|回應3|推薦23 | |
記得老師曾說:「不要愛上你的作品。」 那時聽到覺得奇怪,為什麼不能愛上自己的作品? 老師的解釋是:「如果你愛上了自己的作品, 那就會一直沉溺在這喜悅之中,不會再有進步。」 其實應該這樣講才對:「不能滿足於你現在的作品。」 如果自己做出了、寫出了自己不喜歡的東西, 那麼你為什麼還要做(寫)這樣的東西? 為什麼還要稱它是自己的作品? 如果不愛自己的作品,那不就該引以為恥? 每當過了一段時間,我都會往前翻閱自己過去在部落格寫出的東西。 然後,真的自以為很多地方很有創意,很喜歡。 有時候寫出了...不是高深的字詞、也不是華麗的詞句, 應該說是自己和自己的文字作對。 就像練功發現了新招,很有趣,但不見得有多大的殺傷力。 即使這不是文學,或是連一篇文章都稱不上, 只要有趣,就足夠了。 常常就這樣,翻著翻著,一篇接一篇看, 當回過神後,早已不自覺的將這段時間的經歷做了回顧。 也許會看得入迷,只因為所寫之事皆與我有關, 所以才會覺得有趣。 找了那麼久,那些所謂的文章風格,我還是找不到。 或許我就喜歡我這種沒有風格的風格。 2009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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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