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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3 15:10:53瀏覽2945|回應1|推薦6 | |
東南亞處女地 寮國(LAO老撾) 永珍市(Vientiane)的地理位置 永珍市的交通網及萬象特區的地理位置 永珍市的交通設施 國際機場(落地簽證) 通往泰國的鐵路運輸站 通往泰國寮泰邊界友誼大橋 Vientiane Change From Here! 永珍從此改變 <<<<<<<<<<< VITA >>>>>>>>>> 台資專屬經濟特區優惠措施 • 不必經過國家外資委員會,特區內的所有企業只須向特區管理委員會申請,於收件五個工作日內得到批准與否的答覆。 • 在特區合法經營的公司所有投資及利潤,除特區有關法令外,均得到寮國政府的法律保障或政府所參加的國際條約充分保護,不得被徵用,沒收或轉為國有。 • 土地使用期最高七十五年,如特區委員會同意,可延長。 • 在完成各項稅收及有關手續後,可透過特區銀行或寮國銀行匯出。 • 抵扣稅:國內的生產商,向特區內提供產品將得到抵扣營業稅和使用稅的優惠。 • 稅收優惠:在特區使用,生產,加工或銷售而進口商品不徵收營業稅,服務業亦同。 • 關稅優惠:房屋開發商,工業園區,廠房,運輸,倉儲,物資配送,旅遊業等所須建築材料及其配套設備皆免稅,學校,醫院旅遊亦同。 • 特區內不徵收消費稅,寮國境內進口商品不徵收使用稅。 為台資企業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務 • 企業投資首要考慮除投資環境之安定外,資金取得的便利性及投資獲利的保存,為提供於本特區投資之台資企業安全、穩定及便利的金融服務管道,開發團隊向寮國主政當局爭取於寮國境內設立一家台資金融機構。 • 寮國外資金融機構設立門檻為實收資本額一千萬元美金以上。 • 台資金融機構除提供一般性金融服務外,須針對台資企業就特區內投資設廠提供廠辦工程籌建期間之營造業(特區內之台資企業)履約保證(Performance Bond)、工程合約貸款和建廠工程款、購置機器設備等貸款融資,及營運階段之一般營運週轉金需求。 台資專屬經濟特區稅金減免 • 利潤稅 生產業:依出口比例自有利潤年起五至十年免稅,而後8% (級數另詳) 。 商業行業:如進出口行業,過境邊貿,免稅商批發,零售以有利潤之年起免繳三年,以後繳交10%。 服務行業(如運輸,倉儲,建築開發,旅遊,保險高等教育,公共事務等)其減免標準如下: 投資在五至四十九點九萬美元,自其有利潤年起二至六年不等期間免稅之後10%(級數另詳)。 投資在五十至兩百萬美元以上,自其有利潤年起八至十年不等期間免稅之後8%。 職業教育,普通教育免稅。 • 個人所得稅:外國人-5% ;寮國人-免稅二十萬寮幣及其餘5%。 • 紅利稅:自超過利潤稅的免稅期限後,在區內經營的股份企業(兩個以上的股東),必須繳納紅利稅5%。 開發公司主要功能及任務 • 與寮國政府合組經濟特區開發管理公司。 • 組織、策劃及執行永珍經濟特區的落實。 • 發展和建設永珍經濟特區的基礎建設,包括商業和公共用的建築物。 • 協助投資者在特區實惠條件下,獲得最高的投資回報。 • 負責審核所有投資申請,並讓投資者在五個工作天內獲得答覆。 • 提供更安全的投資環境,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 扮演投資者與中央政府的橋樑,協調有關投資的一切事宜。 • 為投資者提供最優惠的運輸條件。 • 負責招募與培訓技術員工,為投資者提供高素質的人力資源。 寮國經濟特區法令依據 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沙灣一色諾經濟特區管理和鼓勵投資的政令 (第177號政令) 根據2003年5月6日國會02號老撾政府法的規定: 根據2003年9日29日第148號總理令: 根據2003年7月13日投資委第1404號報告: 總理發佈命令如下 • 第一章總則 • 第一條任務為管理、鼓勵國內外投資者到沙灣那吉省的沙灣一色諾經濟特區投資,並將投資吸引到生產、出口、商業、服務以及過境運輸等。 全文詳(寮國第177號政令) http://blog.udn.com/km21p/2980668 寮國經濟及外匯規定http://blog.udn.com/km21p/3010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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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