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收聽九月5日 良友電台 幸福滿家園 節目
真愛與溺愛(二)
一、引言
1.自1978年政府提倡一胎化來,獨生子女的教養不但是個人問題、家庭問題,也成了社會問題。
2.80後的年輕人已達適婚年齡,在婚姻方面有所謂的「三快」,就是「認識快、結婚快、離婚也快」,這不但影響個人情緒、生活,生涯規劃,也影響到父母、親人,若是有兒女的話,孩子也是犧牲品,受害者。
3.往更長遠的想,這將是未來社會的大問題。
二、溺愛的結果
1.社會新聞聳人聽聞
a.25歲男子入獄時稱犯罪源於父母溺愛
b.13歲青少年厭惡母親嘮叨,趁母睡覺時將其嘴以快乾膠水黏起來。
c.5歲幼童不滿爺爺不給他糖吃,用鉛筆將爺爺眼睛戳瞎。
2.影響孩子的品格發展、人際關係
3.親子關係不良,亦會影響將來孩子與其配偶和子女的關係。
三、溺愛是…
1.要什麼給什麼(現在的父母可能孩子沒有要求也想盡花樣給孩子“買”)
2.沒有規矩,沒有限度,隨孩子心所欲。
3.孩子錯了不糾正,怕孩子心理受傷;或怕孩子不再“愛”自己;怕親子關係不好…
四、為何一個被溺愛的孩子卻不快樂?
1.行為沒有界線,不知什麼是對或錯,而產生焦慮、憤怒、失望、沮喪…等負面情緒。
2.在物質或人際關係上予取予求的習慣,可能更容易:
a.自私自利,凡是以自我為中心,不順其意時即憤怒。
b.生活無聊,缺乏挑戰和目標
五、如何正確地愛孩子
1.來12:1-12講到神因為愛我們,所以要“管教”我們;故管教是必須的,但須注一不可在怒氣中管教,以免錯誤或失手而造成孩子不可彌補的遺憾。
2.給孩子有明確的規定(家規),這些家規須按照孩子的年齡、成熟度來調整。
3.言語溫和,態度堅定;不可出爾反爾,或要求孩子達成他能力以外的標準。
4.身教與言教須並重(說到就要做到),不可要求孩子的是一套,自己做的又是另外一套。
5.以真理相教:
a.弗6:4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誡,養育他們。
b.西3:21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c.箴22:6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6.努力經營幸福婚姻,給孩子一個幸福、安寧的成長環境。
7.動之以情(真情、親情)、待之以禮(禮儀、禮貌)、說之以理(道理、真理)
六、結論
1.孩子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父母是神的僕人、管家;僕人或管家須按照主人的要求和命令來教養孩子。
2.天父是我們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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