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收聽八月13日 良友電台 幸福滿家園 節目
有強烈性渴望是罪嗎?
聽眾TT在良友網站幸福滿家園留言版上留言,說:
主持人你們好!我很喜歡你們的節目,給我在戀愛婚姻方面有幫助,我有一個問題想問問你們的:聽了你們說性是在婚姻裡面才有的,其他以外的就是罪。我現在還沒有結婚,但是我對性這方面有渴望,性的欲望有些強烈,聖經說只要是對婦女動淫念的也是罪,那我有性的渴望是罪嗎?請解答,謝謝!
親愛的TT,
謝謝你對我們的信任,也謝謝你在此的留言。
一般來說,性慾是被“激”起,或被“挑”起的,我猜你是一個男孩子,是嗎?神造男人時,在性方面賜給男人一項特質,就是男人很容易被眼睛所看到的東西激起性慾,或挑起裡面那種蠢蠢欲動的慾望。若是你比較容易被刺激,就要避免看,或是接觸跟“性”有關的任何東西,先“逃”再說!
性慾就跟食慾一樣,它是一種欲望,肚子餓了就需要吃東西,但我們不會因為肚子餓就亂吃,神賜給我們有食慾,可以保持我們身體的健康。同樣的,神賜給人有性慾,讓它在婚姻中有加乘的作用,但須在婚姻中來使用,就像我們懂得肚子餓時不會去撿垃圾筒裡發臭、發霉的東西來吃一樣。
性慾是可以控制的,首先你需“逃避”性的試探和引誘,再來就是禱告求神保守你的心,沒事時不要去想那些根性有關的人事物,讓聖靈來充滿你,你可以默想經文,或是禱告。另外也可以藉著固定的運動,來抒解性的慾望和衝動。
再來你也需要有些同性的屬靈同伴,保羅在提摩太後書2:20勉勵提摩太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與屬靈同伴一起以禱告互相扶持,一起追求神的聖潔、公義,也一起服事神。
“性”是神賜給夫妻在婚姻中一項特別的禮物,這個禮物只能在婚姻裡打開才珍貴,否則就失去它美麗、尊貴、聖潔、和迷人的特質,就會帶給人災禍!親愛的TT,還沒有結婚就對性有極大的渴望,這是不是罪,就要看在你的思想裡,是否已經幻想跟某個異性發生性接觸或性行為,若是的話,那就是耶穌所說的「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8)」,那這也就是犯罪了。
還有一件事想要提醒你,就是有關手淫的事。許多人以為當有性衝動,但又無法有正當的性關係時,就以手淫來解決。但是神賜人「性」的關係,是賜給男女兩個人的,而不是給單獨的男人或女人來紓解性慾的工具。況且手淫時常會伴隨著性幻想,這也是在思想上犯罪了。
但願我主眷顧、保守親愛的TT,讓你「不要預見試探,救你脫離凶惡」,護衛你的心思意念,賜你一顆清潔的心、正直的靈,讓你結出聖靈節制的果子,不要讓這性的渴望攔阻你和神的關係。祝福TT找到一位愛你一生,也一生愛神的終身伴侶,讓你們的加成為基督見證的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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