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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男子睡在一張床什麼都沒做算不算犯姦淫?
主持人你好!若和男子睡在一張床,什麼都沒做,算不算犯奸淫?
一、表同理
1.這位留言的應該是姊妹;若是姊妹的話,妳心裡可能很困惑,因爲:
a.或是已經這麼做了,但是心裡有些不確定,或是有罪咎感?
b.或是有人提醒了妳,妳心裡不知道妳的是對還是不對。
2.看得出來在妳心中仍有真理的這把尺,否則妳不會問這問題。心中有真理,是我們的保障。
3.也看得出來妳極需知道答案
二、問題解析
1.親愛的愚昧人,你這問題裡面有三件事情:
a.和男子睡在一張床上
b.什麼都沒做
c.姦淫
2.我們一點一點來說明:
a.第一,我想若是一位姊妹,和一個不是她丈夫的男人睡在一張床上,這本身就是一個大問題,也是一件錯誤的事情。當然我們要排除這男人是她的父親,或她的兒子。若是和一個沒有婚姻關係的男人睡在一張床上,那這會是什麼原因呢?他們的關係是情侶嗎?若是情侶的話,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因隨時都會有衝破防線的機會,這是極大的試探,不可取。若是兩個人沒有任何關係,就更沒有必要睡在一張床上了。若非夫妻關係,任何女孩子和男人睡在同一張床上,都是不合宜的,必須要避免,不可以這麼做。任何一個未婚者,不但要保守自己身子的聖潔,也要保守顧惜自己的名譽,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b.第二,"什麼都沒做",你指的是兩人沒有性的接觸?還是沒有性交?這中間也有很大的差別。並非說沒有性交就是沒有性關係,凡是性愛撫、口交,任何性器官的接觸,這都是"性關係";甚至主耶穌說凡是見了婦女就動了淫念的,就已經犯罪了。所以不只是身體的接觸,連思想上有性幻想,這都是犯罪。
c.第三,說到姦淫的問題,凡是在婚姻關係之外的性行為、性接觸、性幻想都是姦淫,這都是罪。
3.如果這個問題是在說妳自己,請妳來到天父的面前認罪、悔改,以後不要再這麼做了。
a.好好保持妳身體的聖潔,也保護妳的名譽,因我們是神的見證。
b.在路得記第三章裡面就記載了一段波阿思如何保護路得的名譽的故事。
c.得3:13, 14你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位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路得便在她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這就是波阿斯保護路得的方法,也是聖經上教導未婚男女,需要保護自己的名譽。
三、結論:
1.但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像主耶穌主禱告文裡所說的「不要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
2.我們不"遇見試探"也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我們需要"逃避",任何性的試探或誘惑都要逃避,不可給自己編織一個美麗謊言的網羅,玩火的人很快就會被火燒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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