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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與情慾的爭戰(二)
知道婚前不行有性行為,但很想,也是固定的女友,要怎麼辦?
一、同理
1.有時慾火攻心,的確很難受;但你確有清楚的理智,知道婚前不可有性行為,這是成功的第一步。因許多人並不認為婚前守貞是重要的,且是必要的。
2.心裡想要為善,只是有許多掙扎。
二、問題解析
1.答案很簡單,就是「絕對不可以」,但是實行起來不容易,但還是有些方法可以幫助。
2.聖經對婚前守貞的教導
a.十誡的第七誡:出20:14不可姦淫
b.林前6:15-2015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麼.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麼.斷乎不可。 16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體麼.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17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18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 來13: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c.來13: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3.性慾是可以控制的
a.先有思想上的準備,與女友決定持守「婚前守貞」;思想會帶動行為,也就會幫助自己和對方保守身體的聖潔了。
b.例:正做愛當中,乎有突發事件,性慾、性趣都會消失的。
c.身體是自己的,性慾也是自己的;做身體的主人,也做性慾的主人。決定不做性慾的奴隸。
d.對性慾衝動的迷思:一般人以為只要有性慾時就必須要發洩它,人和動物的不同,在於人的大腦可以思考,思想可以控制行為,即人的性慾可藉理智來控制。
e.性是神在婚姻之內所造、所賜的美好禮物。
4.性刺激是可以避免的
a.逃:林前6:18逃避淫行;提後2:22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b.注意約會的地點(不要在臥室、幽暗人少的地方),約束約會的行為(限制身體接觸的部位),計畫約會的活動(不將焦點集中在兩人的身上,多作有益身心的活動,如一起讀經、禱告、讀屬靈書籍,幫助人,做義工……)。
c.不看色情刊物、畫片、光碟,以免受到不當的刺激。
d.靠主保持清潔的思想和行爲:以禱告開始和結束你們的約會
5.愛你所愛,惜你所惜:尊重對方的人格、意願、身體
6.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a.對神:若已發生性關係,向神認罪、悔改,以後不再犯。
b.對人:向對方道歉,不論是否兩人情願的性關係,你都冒犯了她的身體。
三、結論
1.愛中須有真理:林前13:6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真理告訴我們婚姻之外的性接觸(包括思想)都是罪。
2.愛中須有尊重:因著愛神、愛對方,要尊重他/她的身體,不可無理(真理、倫理)、無禮(禮貌)地冒犯對方的身體。
3.需要常常禱告,尋求聖靈的充滿,即屬天的智慧、勇氣、和力量。靠自己會常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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