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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叫刘翔
2009/10/29 11:36:38瀏覽563|回應0|推薦1

【我是刘翔】2008 请看我再次飞翔!

雅典奥运刘翔110米栏夺冠实录短片﹕

刘翔著

 

刘翔征战成绩一览﹕

★1983年7月13日9点28分 一个9斤重的男孩儿在上海降生了,他就是刘翔。
 
★1990年7岁时,刘翔被上海市管弄小学的校田径队教练仲锁贵选中练习田径,从此与体育结缘。
 
★1993年,四年级即将结束的时,刘翔被顾宝刚老师选入上海市普陀区少体校,主练跳高、辅练100米短跑等,开始了职业运动生涯。

★ 1995年,一次市100米跑比赛的机会,被上海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市体校简称二少体)田径队二线队教练方水泉看中,随后进入开始练习跨栏。

★ 1996年获得上海市少年田径锦标赛乙组冠军。这是刘翔记忆中获得的第一个跨栏冠军。
 
★ 1997年,转入普陀区重点中学、上海市田径传统学校——宜川中学,一边读书,一边训练。
 
★ 1998年8月初,江苏徐州举行全国青少年田径比赛,刘翔带伤打着封闭获得了全能项目的全国第二名。
 
★ 1999年3月,在孙海平的全力争取下,刘翔回到了二少体练习跨栏,并进入一线队伍。从此刘翔与师傅孙海平结缘,最终创造了12秒91的神话。
 
★ 2001年5月,在上海举行的全国田径锦标赛暨系列大奖赛上,刘翔以13秒32的成绩获得了第一名。在这次新老跨栏王“争霸赛”上,刘翔战胜了他心目中的第一个跨栏对手陈雁浩。也是从这一次开始,刘翔完成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心理超越。
 
★ 2001年5月28日,刘翔获得了第一个世界冠军头衔——世界大学生运动会110米栏冠军。
 
★ 2002年7月,瑞士国际田联大奖赛,刘翔跑出13秒12的成绩,打破了13秒23的世界青年纪录。
 
★ 2004年5月8日,在日本大阪举行的国际田联大奖赛上,刘翔以13秒06的成绩战胜了约翰逊的13秒13。第一次面对面地战胜了约翰逊,也是战胜了刘翔心目中的偶像,也是第二个对手。
 
★ 2004年7月2日,国际田联大奖赛罗马站上,刘翔以13秒11,比阿兰·约翰逊快千分之一秒的速度再次获胜。两次战胜阿兰·约翰逊的经历,为刘翔决战雅典注入了无穷的信心。

★ 2004年8月27日,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栏决赛上,刘翔以12秒91,平由英国选手科林·杰克逊的纪录夺得了金牌,创造了中国人在短道项目上的奇迹和神话!

★ 2005年8月12日,在第十届世界田径锦标赛上,刘翔以13秒08夺得亚军,创造了中国男选手在世锦赛历史上的最好成绩。

★ 2006年7月12日,刘翔以12秒88的成绩获得瑞士洛桑田径超级大奖赛金牌,并打破沉睡13年之久、由英国名将科林.杰克逊创造的12秒91的世界纪录。

★ 2006年12月2日,刘翔以13秒15的成绩再次获得亚运会冠军,并打破了由自己保持的亚运会记录。

★ 2007年2月3日,刘翔以7秒45的成绩获得德国斯图加特国际室内赛60米栏亚军。

★ 2007年2月6日,刘翔以7秒53的成绩获得德国杜塞尔多夫国际室内赛60米栏冠军。

★ 2007年2月11日,刘翔以7秒42的成绩获得德国卡尔斯鲁厄国际室内赛60米栏冠军。

★ 2007年5月5日,刘翔在国际田联锦标赛大阪站中跑出了13秒14的成绩,问鼎冠军。

★ 2007年6月2日,刘翔在纽约锐步大奖赛中,以12秒92摘得冠军。

★ 2007年6月10日,刘翔以13秒23赢得尤金国际田联大奖赛冠军。

★ 2007年7月6日,在巴黎国际田联黄金联赛中,刘翔13秒15获得季军,罗伯斯13秒13夺冠,美国选手摩尔获得亚军,另一位中国选手史冬鹏13秒39排名第9。

★ 2007年7月10日,刘翔13秒01问鼎洛桑国际田联超级大奖赛冠军。

★ 2007年7月15日,刘翔以13秒23,一周内再次赢得英国国际田联黄金联赛冠军。

★ 2007年8月31日,刘翔以12秒95的成绩获得了国际田联大阪世锦赛冠军,成就了大满贯的伟业。他处在不利的第九道出发,但依然创造了“第九道奇迹”。

★ 2008年3月9日,刘翔以7秒46力拔头筹获得西班牙国际室内世锦赛男子60米栏决赛冠军。

★ 2008年5月10日,刘翔以13秒19获得田联大奖赛大阪站冠军。

★ 2008年5月25日,刘翔以13秒18,获得“好运北京”邀请赛冠军,鸟巢首演一切顺利。

★ 2008年5月31日,刘翔因伤退出美国纽约田径大奖赛。

★ 2008年6月8日,刘翔因为抢跑,在国际田联大奖赛尤金站的比赛中被罚下。

★ 2008年8月21日,刘翔因伤退出北京奥运会110米栏预赛,举国上下,一片惋惜。

★ 2008年10月29日,从10月29日至11月5日,刘翔辗转休斯顿、杜克大学和夏洛特三地寻医问诊,根据美国医生会诊的报告,他们建议刘翔扭转此前不希望手术的观念,利用西医手术根治跟腱之伤。

★ 2008年11月24日,国际田联在摩纳哥蒙特卡洛举行盛大年度颁奖典礼,原本以嘉宾身份出席的中国飞人刘翔也没有空手而归,接受了迟到的“2006年度最佳表现运动员奖”。

★ 2008年12月6日,北京时间12月6日的凌晨0点20分左右,中国飞人刘翔跟腱手术顺利结束、非常成功,取出了3个钙化物和1个骨刺,这就是此前折磨飞人的元凶。

★ 2009年3月7日,北京时间3月7日晚,刘翔一行六人出现在休斯顿国际机场,并搭乘美国大陆航空公司的航班提前回国。正式结束了为期三个月的美国疗伤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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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典一役,成就了这个一脸青春的追风少年:他跨越了平凡,创造了奇迹,改写了中国乃至世界田径的历史。翻开这本他的自传,我们却又能看到一个真实质朴的21岁的大男孩,仿佛就站在我们面前……

  【出版发行】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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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跨越生命

    解放日报党委书记、总编辑:尹明华
 
    时代记录人物,人物改变历史。
 
    如果评选2004年的十大“风云人物”,我想,无论大众、还是传媒,都不会忽略这样一个名字———刘翔。10道高栏、110米的距离、炮弹般的速度,不仅改变了一个民族关于速度的记忆,弥补了一段想象中的记录空白,也宣告了一个新的时代——“刘翔时代”的到来。
 
    没有谁生来就伟大。平凡,是每个人的生命原态,它就像横亘在前行路上的栏杆———有的人终其一生难以跨越,日复一日地进行着艰辛的生命徘徊;有的人却能以非凡的智慧和坚韧而骐骥一跃,超越平凡达到新的人生高度。无疑,刘翔属于后者。雅典一役,成就了这个一脸青春气的追风少年。尽管他青涩还未褪尽,人生也才刚刚开场,但是自信、率真,却早已急急写在脸上。胜利,属于超越;超越一切,就是胜利,用一个21岁的年轻生命去理解,也许就是这么简单。
 
     “我不是什么民族英雄”,他不止一次强调;“我只是一个有幸创造奇迹的普通人”,他一再重申。然而,一个创造历史的人,不可遏阻地会被供上偶像的神坛。鲜花、掌声,挟裹着名利,如潮水般涌来。令人惊奇的是,这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对此却有着超脱年龄的成熟:这是正常的,我早已想到会面对这样的情况。然而,名利场乃是非地,置身江湖之中,纵有视若浮云之淡泊心境,又岂能远离是非之外?个中种种,倘无半生智慧,怕是难以超脱。
 
    泰戈尔说,翅膀坠上黄金的鸟儿将无法飞翔。没有对手的日子是孤寂的,有名利的缠绕更加危险。就这样,我们看到一个21岁的大男孩艰难地、努力地在加速他的成长蜕变。前面,还有多少个110米在等着他,没有人会知道;未来,他还能为世人带来多少惊喜,无人能够预知,在这个巨星升起和陨落同样倏忽的年代,这的确是留给世人的一声重重的叩问。

    走上了偶像的神坛,接受世俗眼光的阅判,我们知道,今日之刘翔注定无法重回从前。但是,辉煌总是要滑向平淡,喧嚣终究要归于平静。云淡风清之间,博弈人生,其实是至高的境界。因为在平淡中,才会显示一个人的本色,也只有在平静中,才能孕育新的能量。

    人生路上,跨越困障是一种成就。而能够跨越成就,又何尝不是一种境界?尤其是孤独的、没有对手的王者。记得跳水名将伏明霞曾经感慨:在她的眼中已经没有对手了,她要战胜的、最难战胜的也只有自己。今时今日的刘翔,境况又是何其相似!所幸,我们听到这样铿锵的话语: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未来还有更多的奇迹等着我去创造!顺流中不迷失自我,成功后不忘前瞻,人们有理由相信:这位“风之子”绝不会是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
 
    代表社会公众语词力量的媒体,在刘翔冲击波中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呢?身为媒体中人,这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刘翔,作为一个新人类的标杆、E时代的偶像人物、城市和现代民族精神活化的范本,媒体如果保持沉默,对公众群智的推动会是一次极大的浪费;但是,如果一味追捧,穷追猛打,鲜花下的陷阱、言论中的泥淖,可能会毁掉一个天才。

    真实就是力量。所以,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向公众展示一个真实的刘翔:不是站在神坛上、光芒四射的体育巨星;而是一个平凡普通、有喜怒哀乐的追风小子。源于真实的记录、发自内心的理解,这可能才是公众赋予他不断前进、超越自我的最大财富。

    2004,一颗传奇之星冉冉升起;2008,让我们期待他的再次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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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二 相信刘翔

孙海平
 
  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刘翔在雅典奥运会110米栏决赛前,他和我说的唯一一句话:“师父,你放心,相信我!”
 
  我后来从刘翔父亲那里了解到,刘翔在通过预赛后给他打过越洋电话,也有一句话让老刘印象深刻:“爸爸,你开心吗?你放心,相信我,你会越来越开心!”
 
  刘翔很自信,他也值得相信。
 
  记得他刚进我队里的时候,各方面的素质都不是最好,但我一直相信,他将是中国跨栏历史上的奇迹,一不留神,他已创造了世界的奇迹。
 
  记得他曾如数家珍般地背出一些世界上的跨栏名将的成绩和数据,我一直相信,他总有一天,也会达到他们那个境界,一不留神,他已超过了阿兰·约翰逊。
 
  奥运归来,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广告、社会活动着实吓了我们一跳。最多时,我几乎每天都要为他回绝掉近10个商业邀请,而刘翔也非常“困难”地、苦苦地维持着每日半天的训练量。我敢说,在奥运冠军里,刘翔恢复训练的时间绝对是属于第一批行列里的。而在那么多的鲜花掌声中,我也曾担心年轻的刘翔可能会迷失方向,但他每天认真的训练态度很快让我宽慰下来,而他的话更让我感到,这个孩子已经成熟了。他说:“师父,你放心,我肯定会把握住自己的方向,我知道什么是对我最重要的。”
 
  还是那样自信,还是那样值得相信。
 
  在刘翔这本回顾自己成长道路的书里,有不少我和他当初的点点滴滴,也有不少我不曾知道的他的童年,他的一些内心想法。而正如书中展示的那样,刘翔就是这样一个不平凡却又平凡的孩子。
 
  刘翔在书中说,很幸运,遇到了我这样一位“师父”,而我也想说,很幸运,我挑到了刘翔这棵好苗子。我还想说,我相信,年轻的刘翔,肯定能把握住自己,继续努力前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或许,冲破那个看似极限的12秒91,远不用等到2008年……
 
  相信刘翔!
 
200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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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叫刘翔

    我原本应该叫“刘吉”。显然,这个看似吉利的名字,因为与“留级”发音完全一样,被望我成龙的众亲戚一致否决。

    我的顽皮曾一度让我父母怀疑我是否有多动症。去亲戚家做客,我喜欢从这个沙发跳到那个茶几,再跳到那个桌子,而他们最后找到我的地方,一般是大橱的顶上。

    我叫刘翔。如果要用比较科学的方法记录我的出生的话,那应该是公元1983年7月13日9点28分,我以男性的身份降临到了地球上。按照一些传统章回小说的说法,似乎应该来点“百鸟朝凤”或“天现彩虹”之类的异象才够过瘾。可惜,按照父母的回忆,我刚出生时9斤,不算白,也不胖,也就是骨架大了一点,并没什么特别之处。如果硬要找一点特别的话,那就是我的左前额有一处黄色的胎记,以至于今后在这块地方长出的头发都是黄色的。我奶奶当时看了我一眼,就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当时大家都以为是说着玩玩的,却被我父母一直记在心头。

    奶奶说:“这小子今后肯定要出奇迹!”

    我觉得在叙述我自己的故事之前,还是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我的名字。我叫刘翔,大家都知道,可为什么我叫刘翔,知道的人可能就不多了。现在大家都觉得我这名字起得真有讲究,人如其名,飞翔在雅典,可我小时候差点就不叫刘翔了。小时候,围绕给我的取名,我家曾展开过一场“大讨论”。

    当时普遍流行的一种取名方法是取单名姓随父亲,再在名字里添上一个母亲的姓。我父亲叫刘学根,我母亲叫吉粉花。按照这样的道理,我原本应该叫“刘吉”。显然,这个看似吉利的名字,因为与“留级”发音完全一样,被望我成龙的众亲戚一致否决。

    于是,大家开始试图让我的名字影响我的性格,“刘强”这个名字很快被提了出来。这是个比较普通的名字,也比较朴实,提出这个名字的叔叔、姑父希望我身体强壮些。但我妈妈很快又发表了不同的声音。因为那时候我家有个邻居的小孩名叫“强强”,用上海话说起来有点犟头犟脑的意思,还是个皮大王,所以我妈妈对这个名字印象不是太好,更不愿意以后同样用“强强”来称呼我,于是,“刘强”也夭折了。

    给小孩子取名永远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的取名还算进行得顺利。在第三次征集意见的时候,“刘翔”被我姑父提了出来。“翔”和“强”在上海话里读音差不多,而“翔”字还有“飞翔”、“吉祥”的意思,怎么听都顺耳,于是我爸爸一拍桌子:“好!就叫刘翔!”

    关于那时候所发生的事,请原谅,幼小的我很难有所记忆,更多的是靠我父母的回忆。他们告诉我,我在摇篮里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蹬腿。那时候我还没学会走路,只能躺在摇篮里,但没事干就喜欢自己蹬腿,用我妈妈的话说起来,就是“两条小腿像小榔头一样,拼命地蹬。”穿在我脚上的小鞋子,一会就被蹬得不知去向了。为了保护我的小脚丫子,也为了省去一次次找鞋的烦恼,我妈妈干脆在我脚上套了两只小棉套,这样任我怎么蹬都无所谓了。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曾从那种无意义的蹬腿过程中得到什么乐趣,但爸爸告诉我,苦头倒是吃过的:我2岁的时候,忽然一天,面色发黄,乱哭乱闹,吓得父母赶紧把我送进医院。经过检查,原来是因为腿蹬得太激烈,造成了肠套叠,当时真是吓了他们一大跳。

    当我出生13个月的时候,我终于学会走路了。对我父母来说,这无疑是一件让他们欣慰的事。但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他们很快就体会到了另一种“烦恼”。按照我爸爸的说法,那就是我“从来不正正经经走路”。每次他们带我上街,我总是乱蹦乱跳,一会跳上花坛,一会又狂奔到父母前面,总之没有一刻安静。而我的顽皮一度曾让我父母怀疑我是否有多动症。去亲戚家做客,我喜欢从这个沙发跳到那个茶几,再跳到那个桌子,而他们最后找到我的地方,一般是大橱的顶上。

    我妈妈对我小时候的评价是:“闷皮”(沪语,意为闷声不响地疯玩)。有时候在外面和小朋友玩好回去,外套还是干干净净的但里面的内衣已被汗水浸得湿透。那时候都玩些什么呢?其实和我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样,我们玩的都是那一套东西,我印象比较深的是打玻璃球和刮香烟牌子。打玻璃球可是我的得意强项,虽然达不到“指哪打哪”的境界,但估计也差得不远了。而刮香烟牌子有时候要靠点运气,我父母检查我有没有去刮香烟牌子玩,所用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叫我摊开两只手,如果右手脏得要死而左手白白净净,那肯定就是去刮过了。

    贪玩的男孩子,多少都会有点吃苦头的经历,我也不例外。记得那时候,男孩子另一种嬉戏方式,是成群结队地去建筑工地里玩,堆沙子,爬毛坯楼,有数不尽的乐趣。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一个工地的池子旁边,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池子里面全是石灰水。池子上横架了几根木梁,小伙伴们就开始聒噪:“谁敢走过去?”我这人好胜心特别强,当时就拍胸脯站了出来:“这有什么?看我的!”很不幸,尽管后来孙海平教练夸我的协调性很好,但那时候,我的这种天赋显然还没被发掘出来。走到一半的时候,我脚下一打滑,整个人就栽进了石灰水的池子。幸好池子不是很深,水只到我的胸口,但我从头到脚全是石灰水,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晚上回家,我还不敢回自己家,怕爸爸揍我,只能先偷偷溜到爷爷家,因为爷爷疼我。爷爷看到我那样子大吃一惊,忙给我洗澡,从头到脚换了一套干净衣服,让我回家。当然,瞒是瞒不住的,回到家,爸爸很快知道了事情真相,而爷爷却棋高一着,他看我走了后放心不下,知道爸爸肯定会打我,又骑车跟了过来,最终让我免了一顿皮肉之苦。

    但值得一提的是,小时候我一直玩得脏兮兮的,长大后,我就渐渐要干净了。有不少媒体报道我比较喜爱干净,我觉得事实确实如此,而且这个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当然,除了在玩耍的时候。饭前便后洗手自然是不用说了,我姑父回忆我小时候有“洁癖”的一个经典事例是:我跟爸爸妈妈到亲戚家做客,我从来是不换鞋子的,可能那时候的人家也没那么多讲究。而客人到我家来,比如我姑父,若不换鞋子,我嘴上不会说什么,但会拿一块小抹布,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客人后面,客人走到哪里,我就在他后面擦地板擦到哪里,直到客人不好意思,也换上拖鞋为止。

    刘学根(刘翔的父亲):小家伙从小到大,卫生习惯倒真是挺好的。别的父母要千叮万嘱自己小孩吃饭前去洗手,我们不用操这个心,他很自觉的。小时候送他去幼儿园,有时候衣服来不及洗,给他换上昨天的衣服,他就要提意见:“爸爸,这是昨天穿过的衣服,脏的!”

    到后来他住到体校去的时候,他自己的床,自己的写字台总是整理得最干净的。有时候要出国比赛,他也会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得井井有条。有时候我会去帮他拿箱子,拉开他的箱子想帮他再加点东西,发现连一双袜子都塞不进,他已有条有理放得满满的,一点空间也没有了和许多小男孩一样,我也喜欢枪,也拥有过不少枪,其中最多的是水枪。这恐怕因为水枪在所有允许小孩玩的玩具枪里,是最具“子弹射出并且可击中目标”的真实感的一种。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对水特别有好感。我妈妈当时最头痛的,就是我走路喜欢往有积水的水塘里踩。记得有一句话说:“当你穿着套鞋,看到水塘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避开,那说明你的童年已离你远去了。”而我的“魄力”在于,不穿套鞋,也敢往水塘里踩。记得有一次,大冬天,妈妈和我一起走回家。我穿着崭新的棉鞋跟在后面,一有机会就往水塘里踩,直到棉鞋全部湿透。妈妈回家揍了我一顿,然后一边揉着我那冻得通红的小脚,一边心疼地流泪。

    吉粉花(刘翔母亲):我们家翔翔,小时候我帮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洗鞋子,因为他实在太顽皮,带他出门,从来牵不到他的手,一会跳,一会跑,专找不平的路面走,而他的鞋子几乎天天要洗。

    记得有一次,我和他爸爸带他去公园,他穿了一双新的奶黄色小皮鞋。因为是新鞋,有点磨脚,把他的皮磨破了。我看了心疼,专门为他到旁边小店里买了双白色的跑鞋给他换上。这个小家伙,你猜怎么?才穿上5分钟,“扑通扑通”几声,他穿着新的白色跑鞋就跑进一个水塘里了!

    既然说到玩了,索性就让我说个痛快吧。大概每一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初出生的男孩,都会痴迷于电子游戏机。那时候流行任天堂的红白机,《魂斗罗》、《坦克大战》是我的最爱,但很快就觉得没什么挑战性了。后来去区体校后,周边的小游戏机房就成了我们的“第二训练基地”。我和几个朋友训练完了以后经常去打街机玩。钱花得不多,每天顶多用两三块钱。一块钱三个牌子,我们可以玩上两三个小时。我比较喜欢打《名将》,选刀手,来回刀抽杀,一般总能通关到底;《三国志II》也很拿手,一块牌子能打过吕布。

    当然,属于我这个时代的男孩子,还会被一样东西深深吸引,那就是变形金刚,这个至少影响过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所有男孩的神奇系列玩具。当时每集的《变形金刚》电视节目,我是一集都不落的,而更重要的是,我喜欢变形金刚的玩具。但相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朋友都知道,当时一个变形金刚的价格,对于大多数中国普通家庭来说,都是昂贵的。记得在我5岁的时候,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玩,我看中了一个超级帅的变形金刚玩具,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个组合啊!但看了看价钱:58元,真的非常贵。我知道这对父母而言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我又实在喜欢,只能在柜台前站了好一会,然后依依不舍地跟父母走了。一路上,我也不说话,但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父母不给我买什么东西,我从来不闹,但我也无法掩饰自己的失望。爸爸妈妈怎会不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们还是硬着心肠拉我走。走了一段,妈妈心软,停了下来,小声问我:“你很喜欢那个变形金刚对吗?”我点头。“妈妈如果给你买,你就一定要答应妈妈做到一些事好吗?”我一看大有希望,忙用力点头。于是,妈妈无非提了一些让我准时睡觉、不能调皮之类的要求,我把头点得像鸡啄米!最终,我得到了那个变形金刚,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我的兴奋之情,一样看似不可能到手的东西,居然被我所拥有!晚上,我把那个变形金刚放在自己的枕头边才肯入睡,因为这对那时的我来说,是最珍贵的一件东西,正如16年后的雅典之夜,我把奥运金牌放在枕头底下才能入睡一样。

    到了入学前,我的身高其实已超过同年龄段的其他孩子很多了。当然,我后来会长高到1米89,恐怕我父母也没想到,因为他们俩的身高都不是太高。我妈妈分析下来的原因是,我外婆身材很高,而我几个舅舅也全超过了1米80,所以有些遗传成分。另一方面,可能小时候父母在营养方面比较注意,那时候我妈妈在饭店里做事,而爸爸经常出差,会带些小甲鱼之类的东西回来;另外,牛奶是不可缺的。总之,我在吃的方面可谓是得到了充分的保证。

    在我的印象里,我并不是很喜欢上学。上托儿所、幼儿园的时候,我和一些同龄人一样,似乎更喜欢待在家里。当然,也免不了编出一些借口来逃避每天被送去幼儿园。当时我比较常用的借口是“牙痛”,因为说自己咳嗽很难装出来,而发烧更是需要额头的温度来证明,只有牙痛是自己知道,别人看也看不出来。不过,聪明的爸爸妈妈自然是不会被我这套小伎俩骗过的,在我印象里,“牙痛”手法鲜有成功的案例。

    终于到了上学的年龄,我和其他孩子一样背起书包,快快乐乐地奔向学堂。记得一年级是在中山北路第一小学上的,后来因为搬家的缘故,二年级就到管弄小学去读了。

    必须承认,直到现在,我对上学还是有一种莫名的抵触情绪。不过在那时候,每个孩子都对能背着书包,坐到教室里听课有一种非常新奇的感觉。至于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度过整整16年的读书生涯甚至更长,这就不是我们这个年龄的小孩子可以预见的了。

    相对而言,我对文科要比对理科更感兴趣一些,当然,我作为正常学生的读书生涯到小学四年级就画上了一个句号,也体会不到不少学生要为文理作出取舍的烦恼,但那时候,我确实更喜欢语文多一些,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看连环画看得比较多的缘故吧。那时候,我比较得意的是我字写得不错,从小学一年级写拼音开始,老师就夸我字好,还会把我的写的字贴在墙上给同学们看。我爸爸自然是不会轻易表扬我的,但到了奥运会之后,他看到我给别人的签名和我给别人写的赠言,也吃了一惊:“翔翔,你的字是不是专门练过了?”我说没啊。其实我觉得我的字非常一般,只是我写的时候尽可能让字自然一点,工整一点,别矫揉造作就好。可能做其他事情,也是这个道理。

    说到表扬,我得承认,我是个需要表扬和鼓励的人,我觉得这是我获得信心和动力的源泉。或许正因为如此,小学时的一次班干部选举,给我印象十分深刻。

    那是一次班干部的改选,由班主任主持。按照程序,是由老师报几个候选同学的名字,然后由同学们举手表决,如果同学觉得有其他合适人选,也可以提出。

    我对这样的选举方式颇不以为然,因为在我们那个时代,老师的话对学生而言无疑就是“最高指示”,由老师推荐的同学,得票率个个接近百分之一百,而老师没有推荐的同学,等于是老师并不看好他们,那同学们自然也不会“多事”。

    当然,必须承认,我认为这样的选举方式不公正,是因为我自己太过顽皮,在老师眼里已扮演了一个“皮大王”的角色,才没有资格做班干部的。而事实上,我那时的学习成绩同样很出色,也很愿意为班里做些事情,但我隐隐感到,老师不会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选举的进程自然是从大到小,先是大队长,我有自知之明,不吭声。然后是选举中队长和中队委员,其实我觉得那几个候选同学学习成绩和我差不多,有的还不如我,我开始有点急了。中队干部选举之后,是小队长的选举,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可老师报的候选名字里,还是没出现“刘翔”。

    我真的急了,因为我知道,错过这个村,就不会有下个店了。我咬了咬牙,举起了手。

    “刘翔,手可以放下了。”老师在大家举手表决后对我说,但我的手仍倔强地举着。“有什么事要说吗?”老师开始感到疑惑,但她给了我发言机会。我“呼”的一下站了起来,说:“报告老师,我要选一个同学!”老师笑了:“你要选谁?”

    “我选我自己!”我坚定地回答。

    全班哄堂大笑。

    在我读书的那个时候,选自己毕竟还是件非常新鲜的事,大家都抱着一种谦虚的态度来看待选举,在同学们的概念里,选举自然是要别人来推荐的,哪有自己选自己的道理?更何况我还这样理直气壮。而在我看来,我不行,我就不上,但如果我行,为什么不争取一个机会?

    老师也愣了一下,但她还是给了我机会:“那好,选刘翔的同学请举手!”

    稀稀拉拉地,举起了几只小手,我一看,都是平日里和我一起玩耍的几个要好男同学。

    毫无疑问,我的这次“毛遂自荐”行动最终以惨败而告终,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现在回想起来,这毕竟是一件小事,老师那样做也很自然。但不知为什么,从那次事件之后,我就开始对学习慢慢失去了兴趣,或者说,失去了一种动力。可见那时对能当一名班干部的荣誉感,在小学生心目中还是挺重要的。有时我在想,老师那次如果能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会用加倍的努力来回报她的信任。可惜,我没得到这次机会。

    刘学根:这件事情我也有印象,好像对他的影响是挺大的。

    那天他放学回家,闷闷不乐,很明显碰到了不开心的事。我就问他怎么了。一开始他不肯讲,被问得急了,终于告诉我,今天班里进行班干部改选了。

    我问他:“那你被选上了吗?”他把嘴一撇,说:“哼,我才不要当那班干部呢!”

    我一愣,想这小子难道真有那么“清高”?后来一打听,我乐了,原来我儿子哪里是不想当班干部,而想当得很,想当得都自己推荐自己了,结果还是没当上。但我还是觉得挺高兴的,想当干部,说明他有这份上进心,而自己选自己也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反而让我觉得这小家伙还真有点敢说敢做的魄力。

    喜欢打玻璃球,喜欢枪,喜欢变形金刚,和那个时代的所有男孩一样,我也拥有一个充满美好回忆的童年。站在现在这个角度再回首我的童年,感受到的,是无尽的怀念。

    奥运会回来之后,有一次回家,路过小区弄堂的时候,看到一群五六岁的孩子正在嬉戏追闹,在比谁跑得快,领先的一个男孩子大喊:“你们跑不过我的,我是刘翔!”后面几个叽叽喳喳:“我才是刘翔!”“我才是!”

    我不禁莞尔。幼年时的我,不正和他们一样调皮捣蛋吗?而这群玩耍的孩子中间,有谁能保证,今后不出另一个刘翔,另一个能为祖国去争荣誉的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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