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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5假面共同體
2012/10/06 10:59:51瀏覽117|回應0|推薦0

核廢料永久處置場所業已進入最後選址階段,位處台灣本島東南隅的台東縣達仁鄉、台灣海峽西北端的烏坵島,成為最後兩個候選場址,預計將於明年舉行公投確定最終永久貯存場所。

表面上,此次核廢料永久隔離處置場所之選址,不僅有《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專法為憑,據稱,台電公司更是勤於走動,僅長住居民數十人的烏坵一地,即舉辦15場家族說明會並拜會鄉民37次,今年2月起更接連在金門縣35個村里辦理說明會,這樣積極而有誠意的溝通,當不至於重演當年蘭嶼醜事。

暫且不論核廢料的安全問題,殘酷的是,再多的姿態顯然也無法回答:何以核廢料貯存場要不是在蘭嶼?就是在台東的偏鄉?或是遠離台灣的烏坵小島?或云:「少偽善了,不放在這些地方?不然應該放在哪裡呢?」何況永久場址不僅必須經過當地縣市公投同意,一旦中選,還有高達50億元的回饋金作為補償,當地住民沒有白白犧牲。

然而,就以烏坵為例,前揭選址方案恰恰凸顯了共同體的虛假與地方自治的錯亂,殊值持續關注。

說到底,烏坵之所以雀屏中選,無非是其地小、人少、又遠離台灣本島的地緣條件,烏坵原屬福建莆田縣,地理位置恰好在金、馬兩離島的中心點,可說是台灣真正的邊陲之地,烏坵人的母語莆仙話(興化語)在台灣別無分號,其特殊的戰地人文景觀,在金馬逐漸去戰地化後,益加凸顯其獨特性。我們以為,就算國家制定核廢棄物貯存專法,並給予高額補償金,也不會因此淡化國家對邊陲與少數族裔的暴力,更不等於因此取得了處理核廢料的正當性,再多的公聽會也掩飾不了核心犧牲邊陲、主體出賣客體的事實。

尤其偽善的,不僅體現在「低放射性廢棄物」的立法名稱,在所謂公投法制上更是顯露無遺,遠離烏坵70海浬的金門,除了在名義上「代管」烏坵外,兩地實無歷史連結,然而,在核廢料貯存場址的公投上,金門縣政府卻被迫成為公投的主政機關,烏坵人的未來因此必須荒謬地交由金門人決定,這又是哪門子的住民自決?

金門人的選項其實不多,一來,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規定,一旦烏坵成為最終處置場,金門縣政府竟然可以分配35%的回饋金,問題是,要是連這種錢都拿,與強盜何異?尤為要緊者,金門之於烏坵,恰如台灣之於金門,長期批評「大台灣主義」的金門人,難道要把自己深惡痛絕的眾暴寡強加於烏坵人身上?(20120615台灣立報咄咄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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