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臭鞋 也占據樓梯間嗎
【聯合報/記者鄭朝陽】
變形的皮鞋、飄散異味的運動鞋、全家大小的拖鞋,在家門前橫躺一地,一旁還擺了鞋櫃,占據樓梯間的去路。「臭鞋往外擺」的景象,你一定不陌生。
無奈 … 家裡空間太小了
「沒辦法呀,家裡空間太小了!」廿六歲的上班族洪啟菱抱怨家裡不夠大,只好讓鞋子在門口拋頭露面,一來可以省點空間,進出穿脫鞋也較省事,只要不擋到別人的路就好。
洪啟菱家裡有玄關,也有鞋櫃。她說,好的、貴的鞋放家中玄關的鞋櫃,以免被偷;普通、隨便穿的鞋就擺門口。「大家都這樣做呀!」
儘管許多人家裡是百萬裝潢,卻不願留空間給鞋子,鞋櫃一樣外推到樓梯間,占公共空間的便宜。家庭主婦柴美玟直指在樓梯間擺鞋櫃和鞋子的住戶沒公德心,妨礙行走,也強迫鄰居聞臭鞋味。但大家似乎不在乎公共空間的「視覺美感」,只要家裡弄得美美的就好了。
何妨? 儲物間向外延伸
除了鞋子之外,雨衣、安全帽、單車,這些東西都是台灣公寓、大樓樓梯間常見的堆放物品,居民似乎很習慣把公共空間當成「自家向外延伸的儲物間」,一點都不介意別人的眼光。
嫁到台灣的韓國人成昌和,對常見的公寓大廈鞋子、鞋櫃占領樓梯間大喊不可思議。她認為鞋子是個人的貼身物品,怎可排在公共場所任人觀看?她認為,鞋子、鞋櫃往外擺,等於告訴人家「我穿大號鞋、有扁平足和腳臭。」
尷尬! 訪客來先聞臭鞋
柴美玟說,如果有朋友來拜訪,看到大樓裡滿地都是鞋子,她都很尷尬,「人家一定覺得:原來你住在這種不講究秩序、美感、喜歡占人便宜、沒公德心的地方!」
建築師林尚毅分析,門口擺鞋、放櫃是標記領域的舉動,象徵活動空間的延伸,跟陽台加窗、外推加鐵窗差不多,目的是可以把部分公共空間納為己用。
事實上,法律規定,出了電梯、樓梯的家戶門口(樓梯間),屬於公共空間,不能堆置物品;若違反規定,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罰四萬到廿萬元,若讓人受傷,就要負民事及刑事責任。
依法 害人跌倒要負責
曾有大樓住戶因為在樓梯放鞋讓人跌倒,遭法院判決拘役廿天的例子。但很多人仍沒有公私領域之分,公寓大廈的管理委員會也沒有道德勇氣好好管理。
不少社區告知住戶:不可以在樓梯間擺放鞋、櫃,但是有人說:「這是公用空間,我有產權持分,為什麼不能用?」法令授予管委會公權力,可把違規者移送法辦;但很少管委會願為這種「小事」得罪別人,傷害左鄰右舍的和睦關係。
林尚毅說,一般住宅建商很少要求建築師納入鞋櫃的空間,他認為,室內裝潢設計師應該說服業主:「妥善收納鞋子是品味的表現。」林尚毅甚至建議,台灣的美學教育應從門口不擺鞋、櫃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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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