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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化讓羊群中必然夾雜少數的狼,羊群該如何面對?
2014/08/06 17:23:17瀏覽713|回應0|推薦0

 

聯合報2014. 7.28社論「鄭捷的反社會人格留給司法和社會的挑戰」

內文部份摘錄如下:

 

檢方日前以「大規模殺人罪」將捷運殺人案被告鄭捷求處死刑。檢方起訴書報告鄭捷具有「反社會人格」及「自戀人格」特質,經鑑定並無精神疾病,在偵訊過程中「毫無悔意」,因而求處死刑。

 

最高法院要求對犯案動機、目的、所受刺激、手段,犯罪者的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與被害人關係,對所造成的危害及犯罪後的態度等逐項釐清,才能作出裁罰。最高法院並要求須提出被告「無從矯正」的憑據。

鄭捷的行凶動機至今依然沒有清晰的答案。這究竟是殺人動漫無意中播下的凶殘種子,或是年輕世代無法因應現實挫折的厭世暴行,仍有待社會心理學家進一步探索。

 

    不止是台灣,無論是美國、日本、挪威,都曾發生這類瘋狂大屠殺。安和樂利的社會為何會出現如此凶殘的殺手?或許要從演化的角度來看。

 

    如伊甸園描繪眾羊平等和平共生的情景,只存在想像中。只要族群夠大,內部的歧異也大,演化自然會強化有利於個體生存及生殖的特質。設想在野生100隻溫馴的羊組成的羊群中,若出現一隻突變具狼性的羊(狼羊),憑藉其強悍掠奪特質必可君臨羊眾,成為掠奪者,吃最青翠的草,擁有最美麗的小牡羊,繁殖最多的小羊,將此具狼性的基因傳下去。

   

    但一隻狼羊要許多羊眾供養,因而狼羊與羊眾之間的比例將大致不變。若出現另一隻狼羊,則新舊狼羊必鬥爭到你死我活,或其中之一被逐出為止。羊眾太多則提供另一隻狼羊的生存空間,新舊狼羊或可分羊眾而治。但演化讓狼羊絕不會消失。

 

    若為圈養羊群,有牧人牧羊犬庇護眾多羊眾。縱有少數狼羊,也受遏制不敢明目張膽,縱使圖謀己利也只能暗中為惡,被揭發惡行時也必受懲罰付出相應代價,則可嚇阻更多狼羊的出現。在生存與生殖利益上,此狀況下身為溫馴羊眾勝過狼羊。但若在野地生存,只適用叢林法則:「不擇手段謀取此時此刻自己最大的利益,縱使損及他人利益在所不惜。」此時「溫良恭儉讓」絕非美德,而成自取滅亡之道。

 

    故演化帶來的最佳策略是被圈養時選擇為羊眾,本份自養;縱為狼羊也要不露本性,讓外表溫馴如羊眾,暗中取利即可。但若在野地,自應悍然爭取為狼羊,壓迫羊眾謀取自身最大利益,若無能力或爭鬥失敗只得認命為溫馴羊眾,但寄望能出現勇者領導對抗狼羊

 

    放牧羊群時,牧羊犬會凶狠追逐咬吠那些不守規矩危及羊眾安全的狼羊,牧人有時必須除去那些累犯。若此時有些冬烘羊眾出來嚷嚷些奇言怪調:「所有羊眾都有不可剝奪的生存權、死刑不能阻止惡行、狼羊為惡是羊群社會因素造成應得悲憫原諒----」,甚至聚眾阻止,豈不可笑!規矩是為了保護身為弱者的溫馴羊眾,自毀規範將置自身於險境而不自知,不是別有用心(其真面目為狼羊走狗),就是愚蠢!

 

    結論:縱在太平盛世,狼羊永不會絕滅。只有建立偵測消除機制,出現一個即除去或隔離一個,減少其危害,保障眾多溫馴羊眾。若縱容狼羊,則法制崩壞亂世重現時,將迫使眾羊加入狼羊之列,慘矣!

 

   此原則更適用於群居分工的人類社會。其實不但人人皆有潛在善心,而可以為堯舜;同樣的人人皆有潛在惡念,也都可以為盜拓。故縱容惡行即是鼓勵為惡,若社會法治崩壞,此時反社會人格者才最受益。眾人群起效法為己利縱容心中惡念而為惡,則社會將萬劫不復。

 

   這是台灣的前景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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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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