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粹的社會應該要認真思考廢除死刑了!!
每個人必須自行辯證下列的問題:
人之所以為人的"元素"是什麼?
我們喊的”人權內涵的集合” 是什麼?
"生命"是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最基本元素"?
"人權"是否附屬於"個人的生命"? ----這是重要的提問!!
什麼是財產權? 為何擁有財產權?
經濟活動權力和財產權之間的關係?
人民存在先於"政府組織"----"政府組織"怎麼產生的?
又為何需要"政府組織"?
人民和"政府組織"之間的關係?----這是重要的提問!!
為什麼每個人要讓渡一部分的經濟活動權力給"政府組織"形成"公權力"?
"政府組織"擁有那些"公權力"?
"政府組織"如何形成? ----這是重要的提問!!
"政府組織"擁有這些"公權力"的目的? ----這是重要的提問!!
如何使用?----這是重要的提問!!
為什麼每個人不能讓渡"人權"? ----這是重要的提問!!
這些提問,每個人都必須自行"辯證"後,自己不能逃避回答-----好問題導引出好答案!!
人的社會以"個人"為基礎的,那麼,維護"人權"-----必然是每個人"自己"的責任,當每個人都"挺身而出",那麼,"公權力"就不能也不敢胡來的!! 反之,能胡作非為"公權力"的存在就是"合理"的!!
我們反對"政府組織"迫害人權-----另一方面,卻允許,強迫"政府組織"可以剝奪人權所必須依附的"生命權"? 邏輯上是不能自我圓融的!!
To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