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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5 22:22:39瀏覽477|回應0|推薦1 | |
當某人對事物的裁判公平時,我們會稱他"公正無私",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我認為一般人對事物的裁判只要無關於自己的直系血親,親戚朋友,直屬上司等,都能秉持公正與公平的態度來處理,但是如果是面對自己的直系血親,親戚朋友,直屬上司等事物上必須做裁判時,是否也能如此公正與公平呢? 再說台灣是個情理法的國家,凡事遇到上述問題時,情感擺第一,理性擺第二,法律擺最後,所以這正是我認定的"凡事只有相對性,沒有絕對性"的原因了! 還有更有趣的事,就算你我真是公正無私的人,但遇到必須要裁判自己的直系血親等問題上,而且你我都知道自己的直系血親是無罪的,但礙於別人對自己與被告者關係的"異常密切"與因案件特殊而"不信任其他裁判者"時,你我該如何呢?? 如果為了圖個"公正無私"而犧牲自己的直系血親,但符合人民的期待,是否真是"公正無私"? 如果為了秉持"公正無私"而裁判自己的直系血親無罪,因而被人民認為不公正,這又是否真是"公正無私"呢?? 到底"公正無私"是別人講出來的?還是自己的認知正確就算是"公正無私"呢? 附註:也許司法制度上已有針對上述情況而採取迴避的處理方式,但其他無法採取迴避的處理方式情況時,就必須要面對上述的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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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