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放不了的假
2008/04/04 20:13:01瀏覽227|回應0|推薦1

準備等女兒回來度假的前一天,忽然聽到女兒從遠洋電話那端,傳來一陣顫抖的「虛弱」的聲音,也震碎了我引頸企盼整整一年要看、更想抱她的夢。與其說是虛弱,不如明講是「心虛」,也唯有每當重大事情發生,才能聽到她這樣孱弱的口氣。

雖然在國外讀書多年,她始終保有一份天真樂觀,說起話來,顛三倒四,雜亂無章,經常在越洋電話中,刻意想把三樣事情用一種說法講完,最後還笑嘻嘻地說『Bye Bye 啦。』掛完電話,偶而有不知所云的無力感,卻深深感受到她的快樂,至少,絕不會像今天這般溫柔無力的語調。

她的學生簽證遭到澳洲移民局考慮不再加簽了。嚇慌了的她,打電話回來說不能回台了,否則會無法再入境,繼續大二的課程。電話中只記得我眼前發黑,耳鳴隆隆,心頭一陣抽痛,完全不記得要問清楚是何原因。

等我清醒過來,再三細問,總算弄清楚狀況。簡單地說,女兒已到達被「驅逐出境」邊緣的重大危機。理由是澳洲當局,對於海外留學生的監控方式,並不是交由校方處理,而是依照校方所提供的日常出勤時刻表,判定該學生是否確實有出席學校課程而決定該生的去留。

雪梨當局,對於所有海外留學生,在進入大一開始,有一份聲明,出席率如果未能達到標準百分比,在收到學校報告時,會寄出通知,表示因為出席率不足,研判『沒有意願』讀書,因此,不歡迎您繼續留在雪梨。收到通知在時間內,可以申訴一次;時間超過,則認定『不續簽』會自動離開雪梨而終止學生簽證,學校方面也不得收受學費保留學生。簽證時效一到,請自動離境,不得有任何異議。並且通知單一寄出,不接受任何理由表示未收到;因為學生本身有責任義務,告知移民局地址的變動。

聽來,大勢已去一半有餘,電話中我不忍大力責備女兒,因為,可憐這阿母,思女心切,此時心思也散亂,只問女兒一聲:「你知道錯了嘛?」諒她知道輕重,輕聲細語對不起數聲,雖然沒看到臉,但不難想像她那張小臉應該也是扭曲成一團,微翹的小嘴恐怕更翹了;精靈般的大眼一定驚嚇變成單眼皮。

此時仍然不願服輸的我,要求她立刻與學校、移民局聯繫,設法作最後補救;最會寫陳情書的媽媽,靈機一動,要她靜心下來寫一封文情並茂、悔淚縱橫的「悔過兼陳情書」,請求移民局網開一面,再給一次機會。電話中我展現難得的冷靜,要女兒不用擔心,我在台灣立即拜訪澳洲在台辦事處,不打草驚蛇還好,在澳洲教育中心話還沒說完,主辦小姐表現同情,語氣肯定,明確表示:『一定是您家小朋友曠課太多吧,那沒有辦法,只能再申請一次,然後回家等通知囉。』還補上一句:『澳洲當局是絕對不可以接受任何關說。
』好像算準我會動用關係。

像極了鬥敗的公雞,一切的悲憤此時達到最高潮,強忍即將奪眶而出的老淚;拖著從未有過的沉重步伐;心頭百感交急,不知道這回要挑哪一段教訓我家那位大小姐。顯然地這次除了上帝以外,確定大勢已去,毫無轉圜餘地,一年來的盼望落空,相信女兒心中也一定不好過,這回暴力無效,何況鞭長莫及;念頭一轉,在電話中,用曉以大義悲壯口氣告訴女兒:「這是你自己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次功課,對於沒有盡心盡力負自己的責任,罪當然不可赦;然而,如果能從中確實學習到責任與義務的真諦,一次的假期不回來,媽媽還可以忍受,也可以原諒。」掛了電話,我的眼淚也留下來了。

2004年02月06 5:48pm
於公司完筆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athyju&aid=1753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