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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3 07:31:29瀏覽3451|回應12|推薦15 | |
「反詐騙日」警察大站崗,政府的責任就是該「宣導」,矯枉,就要過正!大張旗鼓秀一場,擴大宣示,警示社會,提高全民反詐騙意識,公權力早就該這樣幹!
反詐騙,就是該秀,秀越大越好。
但警察所推出的「反詐騙」,終究是「小咖」,受害的是個案,損失的是少數民眾;真正「大咖」,是肆無忌憚的「政媒合體」:政客與媒體勾串的集團,受害的是選民被騙,損失的是政經動蕩。
這些日子以來宜蘭、花蓮選舉爆料不斷,更有民進黨中央拿有關杜麗華、呂國華、蔡同榮與《自由時報》指控馬英九「賣台」及洪健益和等民視合作的「貓纜空門假新聞」求造勢‧‧‧
每到選舉,選民看不到政見牛肉,永遠都看到抹黑、攻詰、指控、黑函與謠言。這是「各取所需、各蒙其利」,一則「踢爆」新聞事件的後續,常常是一則半版或全版的廣告;一則圖文並茂的專訪或企劃,往往是精心製作的置入性行銷。
被抓包,政媒集團更不怕!大言不懺搬出「新聞自由」和「編經分離」保護傘,繼續右手開槍,左手要錢,還有偷懶的媒體緊盯著這類政媒,瘋狂跟進吵作,弄假,也會成真!
由政媒合體所製造出來的「選舉新聞」,是製造業、是宣傳業、是廣告業、是修理業,只有一個中心任務:對選民進行「洗腦」,向候選人「收錢」。
公權力不想管、不敢管,難怪政媒集團敢大聲說:嘸你嘜安吶!
離
ATM反詐騙日的同時,台灣,更該發動一場「反政媒合體詐騙」的全民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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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