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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已死,默哀‧‧‧
2008/09/19 12:05:58瀏覽4028|回應20|推薦20

分明一個月,據扁辦宣稱,吳淑珍已經沒到台大醫院就診了。

       

既然一個月,台大醫院沒看到過吳淑珍,蔡守訓法官等合議庭,怎麼可能去接受那分「第二分」的台大回函?沒見過吳淑珍,應該也不瞭解吳淑珍現況的台大醫院,一份「莫名其妙」,不知建構在哪些合理基礎的「密件」,司法竟然就低頭了。連展現點不受擺布的基本作為都不敢!

       

連程序準備庭都無法進入,依刑事訴訟法,就無法進入實質審理,更別說言辭辯論了,當然永遠沒有審判程序完備之一天。法院卻還假動作傳陳致中等人,幹嗎?傳來傳去,吳淑珍就是無法進入實質審理,法院自欺,更欺民。

      

不必去罵陳水扁與吳淑珍玩弄司法,是司法自甘被扁珍玩弄。

    

面對扁珍,法院連一個「強制出庭」的派個警察與醫護人員的動作,都沒膽子去做。想一想,劉泰英和顏清標的待遇,還真是「小咖」啊!

      

當吳淑珍律師得意洋洋宣稱,吳淑珍是「勉強尊重」台大醫院的專業,所以不出庭;法院卻麻木無作為之際。

      

台灣,已經沒有了憤怒,只剩下深沉的悲哀‧‧‧

   

以後,角頭大哥、神棍騙子‧‧‧都已知道司法不可畏,稱病、甩賴、搞些徒眾鼓譟,法官就會現出「紙老虎」的真面目。真的是諸法皆空、佞徒永遠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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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自殘,扁珍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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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媒體,媒體問題

《野武士周報》            《回首頁》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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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師帆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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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再起,萬歲‧‧‧
2008/09/22 09:39
《推背圖》第四六象 己酉 坎下巽上 渙

讖曰:
   黯黯陰霾 殺不用刀

   萬人不死 一人難逃

頌曰:
   有一軍人身帶弓 只言我是白頭翁

   東邊門裏伏金劍 勇士後門入帝宮

黯黯陰霾 殺不用 :指美國爆發次貸危機。

萬人不死 一人難逃指有很多統治者會因此
下台。如:日本的福田康夫、泰國的沙馬克、馬來
西亞的執政黨也搖搖欲墜。

--

有一軍人身帶:暗喻『曼兄弟』會用
震撼全球!

只言我是白頭翁:白頭髮的老人走路很,暗
喻『兄弟』。

邊門裏伏:指台灣邊的美國,暗藏的
融危機,即將爆發。

勇士後門入帝宮:指很多國家的人民會上街
遊行。如:韓國、中華民國、泰國。

馬政府最大的危機,就是缺乏像我這種「上知
天文、下知地理」的頂級策士。
魔師我實在太
有才華了,行政院應該聘請我為救職棒」顧

現在比賽來到第一節中段,應該派上 ─  最佳第
六人「傲神州」,讓先發球員們有調節體力的機
會。

請趕快跟我聯絡,也許九萬兆另一個高峰,就
從今天開始!


要相信老母娘是唯一正法

阿扁貪汚犯怎麼能如此囂張?
阿扁貪汚犯怎麼能如此囂張?
2008/09/21 10:47

阿扁貪汚犯怎麼能如此囂張?

貪汚犯吳淑珍十七次不出庭

馬英九再不正視自己選舉支票並拿出作為 , 總統之路將越走越窄

上任4個月 馬劉滿意度跌破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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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阿扁貪汚、吳淑珍貪汚、阿扁全家都貪汚,貪汚犯的囂張和司法、檢調、法院的軟弱,讓人民百姓抱怨政府的無能,所以民衆抱怨說,下一次不選馬英九啦,他是一個孬種,他這樣的怕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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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程序之相關法律規定
2008/09/21 08:23

您好,對於您的系列大作,小弟是相當的敬佩。處處皆有您獨到的看法與意見,很有閱讀的價值。

不過,在此篇之中,您對司法程序之相關規定,似有部分誤解,鑒於您的部落格點閱人數相當踴躍,有可能導致社會大眾也跟著誤解,因此冒昧於此提供一些不同的意見,以資參考。

關於審判程序之規定,比較冷門,因為也不太重要,因此多數人較為不熟習。可見於刑事訴訟法第273條第1項:
法院第一次審判期日前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辯護
人、輔佐人到庭,行準備程序,為下列各款事項之處理:
一、起訴效力所及之範圍與有無應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法條之情形。
二、訊問被告、代理人及辯護人對檢察官起訴事實是否為認罪之答辯,及
    決定可否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程序。
三、案件及證據之重要爭點。
四、有關證據能力之意見。
五、曉諭為證據調查之聲請。
六、證據調查之範圍、次序及方法。
七、命提出證物或可為證據之文書。
八、其他與審判有關之事項。

,所以,法官得開,也可以得不開,是有選擇權的。但是,一般來說,通常程序應該都會開。這次阿珍不甩法官,法官就得不開了。

由於準備庭是被告聲明自己意見的權利,被告不出庭,形同自行放棄權利。
法院方面並無義務必須在準備庭期間內完成所有證據審視及詢問被告意見,因此可逕行進入審理庭之程序。

當然,被告可以其他理由提出抗辯,要求自身權利,但法院方面則有權決定接受與否,並非必須完全接受被告之意見。

因此,依法,法院方面的直接進入審理庭程序,在法律上之規定,是完全合法,合於程序規定的。

至於日後是否會有其他變故,審理庭期間是否會再出其他狀況,目前大家只能騎驢看賬本,走著瞧唄!



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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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已死
2008/09/20 06:35
全國上下請為台灣司法降半旗致哀!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孤單巨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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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19 20:27

有錢有權就是法律

菲律賓應該比台灣人更懂得爭取

不要再叫人家外勞或菲傭

台灣有多少人已經被迫到國外去工作了

法律只是欺侮老佰姓而已

強制拘提也都是對守法的人

繳稅也都是守法的笨老佰姓而已

知法玩法操弄權與錢的人

司法只是他們利用的工具

更是政爭的工具

看看那些政治人物吧

老佰姓就是棋子跟提款機而已

笨~~生氣有何用

還不是要工作過生活

管什麼阿扁他們呀

關心他們會在七億裡面分獎金給你們嗎??

笨就是笨

台灣人就是笨啦!!


Dr. Slump
雙重標準??
2008/09/19 16:45
司法已死?
所以可以說馬英九特別無罪也不可靠?
還是您可以把某些司法部分和其他司法部分切割, 有些死了, 有些活得不錯?
這會不會是雙重標準??

小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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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嫂這種玩法沒教育意義啦.
2008/09/19 16:45
珍嫂這種玩法沒教育大眾的意義啦.
普通人千萬不要學人家這樣玩,保證會被拘!
珍嫂是有練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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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
2008/09/19 16:28

大陸發生的 一個真實案例,一個小學生,他的東西丟了,老師抓不到小偷,竟然扮起民主投票方式,以投票方式看誰是小偷.

有些人就自認為現在以投票方式指認某人為小偷,但校長說不能如此辦案,他就在說

"民主已死,在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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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在吳淑珍死了,扁案如何審理?
2008/09/19 16:23

看到大家的文章標題,有「阿珍未死,司法先死」、「司法已死,默哀…」、…。台大診斷「可能有生命危險」,招來質疑,吳淑珍則仗恃自己的身體「劣勢」,吃定了司法不敢作強制的措施,還說,為了「勉強同意尊重」台大的診斷,才不出庭。這簡直得了便宜還賣乖!根本把社會大眾當白癡在耍弄,至於是不是藐視司法、踐踏司法,不管它!各家種種的評論,也都針對司法的懦弱、無能,提出批評。惟對於吳淑珍的如果一死的話,扁案如何繼續審理,似乎還沒看到相關的討論,此議題頗值玩味。

人都會死,尤其像吳淑珍身價不凡,面對鏡頭時,兩手戴著價值不菲的祖母綠寶石,身份是多麼的珍貴,一定不想那麼早死。但是,生死不是人自身能決定的事,萬一,天不從人願,吳淑珍的身體,真的弱不禁風,如風中殘燭般的脆弱,在不久(有可能是一個月、二個月、半年、一年、數年或十數年、數十年…)的某日不能呼吸就死了(筆者絕對無意詛咒她早死,其實更希望她能長壽,可以看到司法如何審理扁的國務機要費及密帳案),而如果真的不幸,現在吳淑珍死了,扁是否就能全推給吳淑珍嗎?反正人死了,一了百了,眼不見為淨,至於,蓋棺定論的評價,現在都不在乎了,還在乎死後嗎?



唉...
唉...
2008/09/19 15:46

台灣人 真是善良

對於道德上有如是瑕疵的前第一家庭 如是容忍

阿珍也就大喇喇的玩起司法來了

你耐我何

昨友人說  扁家如真夠霹靂火  今早乾脆抬棺去出庭好了

語罷 不免吐吐舌頭 說了句 自己真是缺德

台灣人 真是善良

扁珍切割完整後

下一階段

阿扁應該會主張 

阿珍其實因久病癱瘓  憂鬱 易怒 心性異於常人 且幾近心神喪失之程度

因夫妻多年情份 才百般容忍 且未對外揭露 阿珍事實上已相當於法律上的無行為能

力人  說穿了  這二十幾年前  阿珍始終是那一場政治車禍的受難者

阿扁  如果有錯  就錯在太疼某

司法  面對 無行為能力人 你能怎麼辦

P.S. 或許  阿珍& maybe 扁家可能早已心神喪失了  要不然怎做的出這些令人傻眼的arrangement...

唉...流放這一家人  還台灣一個清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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