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6/18 14:43:24瀏覽972|回應0|推薦2 | |
【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連貓怎麼抱,都可以大吵」,屏東市李姓高中老師與當幼教老師的太太感情不睦,去年初不滿太太罵他把貓抱得太緊,出拳毆傷太太,並導致婚姻破裂。女方以身心都受傷害,要求前夫賠償100萬元慰撫金,高雄高分院昨天判決確定,前夫賠6萬元即可。 屏東市李姓高中老師與幼教林姓老師經媒說之緣結婚,因男材女貌,羡煞同事,可惜二人個性不合,婚後經常為小事動輒吵鬧。去年1月14日上午,李某將太太飼養的家貓壓在胸前,因壓得太用力,致貓發出低吼。 李某太太見狀大聲制止,李某反罵太太脾氣太差,為小事就大吼大叫,將太太壓在地上,出拳毆打太太的頭部;李某太太雖然哭著哀求,但李某邊打邊說「打了就打了,因為妳脾氣太硬,必須教訓妳」。 事後,李某太太認為丈夫有暴力傾向,不能託負終身,搬回娘家,除要求與丈夫離婚外,並以被丈夫毆傷頭部,造成腦震盪,心理痛苦不堪,向屏東地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丈夫給付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這對原本令親友稱羡的夫妻,雖經雙方親友力勸,最後還是離婚收場;同時去年底屏東地院也判決李某應給付前妻20萬元的撫慰金,但李某不服,上訴二審。 李某否認毆打前妻,辯說當時他拿生活費給母親,引起前妻不悅,才發生爭吵,他為安撫前妻,「輕撫」前妻的頭部。李某並辯說,前妻有投保醫療保險,但事後並未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給付,顯然並未受傷。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女方的傷勢不重,而且審酌二人的經濟情況,判決李某賠償前妻6萬元即可。 |
|
( 在地生活|高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