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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9 13:45:16瀏覽803|回應0|推薦3 | |
【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綑鈔條就是鐵據」,股市有「豐銀吳」之稱的前立委吳光訓93年底參選立委時,前高雄縣議員卓文後與國民黨高雄縣旗山黨部書記吳欽章替他賄選,一審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為在卓家起出的賄款,是從豐銀證券領出,改判卓文後與吳欽章有罪,各判兩年徒刑。 高雄高分院法官說,吳光訓當時未列被告,如今卓、吳改判有罪,且二人買票的錢是吳光訓出的,檢察官應針對吳光訓涉賄選部份重啟偵辦。 判決書指出,前立委吳光訓93年參選立委時,當時的高雄縣議員卓文後(53歲)擔任他旗山地區後援會主委;國民黨高雄縣旗山鎮黨部書記吳欽章則負責輔選工作,當時吳光訓與卓文後、吳欽章商議,由吳光訓出200萬元交由卓文後二人,在旗山與內門地區找可靠的親友當小樁腳,以每票500元,替吳光訓買4000票。 93年12月1日吳光訓向豐銀證券調集了兩百萬元交給卓文後,不過卓文後收到兩百萬元時,曾打電話向吳欽章抱怨說「吳光訓交付200萬元,不足買4000票」,結果因卓文後電話被調查人員監聽到,當晚到卓文後家搜索,在卓文後搜出22萬4800元,另外在卓的親戚家搜出10萬元及一份選舉人名冊。 卓文後與吳欽章辯說「200萬不足買4000票」是假設語氣,並非事實,96年二月高雄地院也以罪證不足,判決卓文後與吳欽章二人無罪。 但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在卓文後家與國民黨旗山鎮黨部吳欽章辦公室內起出賄款綑鈔條都是蓋著一銀五福分行派駐豐銀證券的同一收款章,因此認定賄款由吳光訓出的,交由吳欽章與卓文後買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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