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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奉亡者靈位
2009/03/12 23:35:15瀏覽1450|回應0|推薦1

供奉亡者靈位《真佛宗喪禮儀規》
 

【備註:若家中不便設立靈位,家人可在寺廟裡安奉亡者靈位。】

一、火葬或土葬後,家人捧遺照回家。
二、

在祖先靈位旁,另設亡者靈位、香爐,並供奉香花燈茶果。若無祖先靈位,則於設亡者靈位時需和佛菩薩壇城分開,並另設香爐。

三、家人列位上香,禮拜。
四、唸蓮花童子心咒或「南摩阿彌陀佛」聖號(108遍)。
五、

迴向:「願以此持咒唸佛功德迴向給亡者XXX,祈求聖尊蓮生活佛及佛菩薩,佛光注照亡者XXX,消除業障,早日往生淨土。」

備註:

一、在四十九天內,家人可為亡者多廣造功德。
二、一般習俗,在四十九天內,每逢七日可做往生誦經儀式迴向給亡者。
三、在第四十九日,做合爐儀式後遺照可用淨布包紮收藏。

 

(宗委會提供) (真佛報434期2003.06.12出刊)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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