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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 陳金珠 文 : 范立達
2006/06/24 12:10:44瀏覽1900|回應0|推薦23

范立達的部落格

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6/06/23/72916.html

悼陳金珠 

我想談一件事,一件新聞媒體不太有興趣報導的事。 

事件當事人,名叫陳金珠,61年次,33歲。

對於這個名字,你如果沒有印象,不怪你。不過,如果再提醒一下,前不久,有一則新聞報導提到,在台北市政府大樓三樓的陽台上,發現一具陳屍半年的遺體,你或許會依稀記得此事。是的,那人就是陳金珠。她,在去年125,從台北市政府的頂樓一躍而下,半年後,遺體才被發覺。

陳金珠和你我一樣,都只是一位平凡的國民。她本來沒有什麼特殊的政治信仰,但在二年前的三一九後,她的人生有了重大改變。對於那場槍擊案,她怎麼也不相信是真的。於是,她參加了凱道前的示威遊行,也參加了中正紀念堂前的靜坐抗議,最後,當人群逐漸散去時,她選擇到景福門前,搖著國旗,試圖換起熙來攘往的路人,讓他們記得,這世上,還是有人堅持,「沒有真相,沒有總統」。

去年六月三日,她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仁愛派出所員警驅離。陳金珠搞不懂,為什麼一個國家的國民,不能站在自己的國土上,揮舞自己國家的國旗?她沒有礙著誰,也沒有冒犯誰,為什麼她的行為不被許可?

事後,她發現,警察三不五時找上家門,打著名號是查戶口,但實際幹的是一種騷擾和威脅。她很不滿,找市議員申訴,也找過立委,甚至在某一場合,當面向馬英九表示嚴正抗議。最後,警察被迫登門道歉。但員警仍然心有未甘,他說,他承認執法過當,但不認為執法有錯。

陳金珠不想和稀泥,但議員認為應該見好就收。

去年十一月十日,最後一場協調會結束。陳金珠步出台北市議會時,她已經作了決定。

她堅持到十二月三日,投了票,看了開票結果,覺得很滿意。在遺書中,她寫道,希望最近兩年的生日願望能夠實現。 

一願國泰民安。

二願國泰民安。

三願國泰民安。 

十二月五日,她選擇在台北市政府頂樓,跳樓自殺。另一封遺書中,她寫道,「我要的是非,我自己捍衛」。

她是個悲劇。因為,對於阿扁連任的正當性質疑,她在生前的十九個月,天天從桃園騎機車到台北景福門搖國旗。但是,驅離她,不讓她行使國民權利的,卻是馬英九治下的台北市警察局。在藍與綠之間,她找不到是非與正義。她的選擇,就是以死抗議。

這麼和平又這麼激烈的手段,這麼震撼人心的故事,媒體沒有興趣。除了遺體被發現的那一兩天,新聞曾經散見報端外,餘後,消息全無。對絕大多數的民眾而言,這世上,有沒有陳金珠,或者說,陳金珠為何而死,與他們都沒有一點點相關。

你也可以選擇繼續冷漠,或者,你也可以選擇向她致意。今天傍晚六點半到八點半,在景福門前,在已經搬空的舊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前,有人要為陳金珠辦一場追思會。

你可以不認同她的政治立場,但是,對於一個只能以死抗議、只能以死明志的小市民,你也可以選擇支持。

你會來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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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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