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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4 09:04:03瀏覽2812|回應23|推薦12 | |
『劉聰達指出,亞運賽前進行檢查工作的張靖欣,其實是中國籍,不是先前媒體誤傳的南韓人,她是大會工程人員。張靖欣拿兩根檢測器,發現楊淑君的新式電子襪有問題(腳後跟電子貼片感應不良),才回休息區更換備用的舊式電子襪,楊淑君再檢查就過關,沒想到後來引發事件。』 有人問:「原來楊淑君果然是被中國人張靖欣栽贓,再被中國人趙磊判失格,最後冠軍獎盃是中國人趙磊的愛徒吳靜鈺偷了去啊!」「可是為何馬總統的好朋友兼律師宋耀明會說要去廣州打偽造文書的誹謗官司呢?」 唉,宋耀明就是這樣,把馬總統清清楚楚的把特別費公款放進私人口袋的行為,搞錯成一個司法史笑話的大水庫理論;不說別的,馬總統要他去告侯寬仁,應該要告『洩漏國家機密』的,他也告成了『偽造文書』,結果又被笑了,告了大半年,侯寬仁無罪定讞。不過,這個宋耀明很有自知之明,記者問他,官司會不會拖很久?會不會無疾而終?宋律師不回第一個問題,以免讓人家知道他又賺了多少;皮裡陽秋冷冷的說:「會無疾而終,不是也凸顯別的意義嗎?」有人又犯笨了:「是甚麼意義呢?」不就是宋律師沒回答的那個意義嗎。 有人嘆道:「還好其他人沒像馬總統..的好朋友宋耀明那麼..聰明(版主按:講到這些學法的,遣辭用語要極小心)。他們都說要由國際仲裁。」 有個張三,被李四打了,路人王五在一旁看,警察到場:「張三,是誰打你啊?」 張三說:「是...」警察一把摀住張三的嘴:「是王五,對吧。這個王五有病,無緣無故就愛亂打你。」 張三急了:「不是...」警察又摀住了張三的嘴:「我知道,不是李四,李四人種高尚,如果不是李四在旁看著,說不定你早被王五打死了。」 有人嘆了口氣:「這個警察,不是給李四包養的吧?」張三回了家,被李四打的部位已經不大痛了,但是嘴角卻烏青一片,連話都講不大清,於是... 楊淑君一返國,嘴巴才剛能動,就說:「這個事件真的不是韓國人的錯,請國人理性一點。」 有人說:「是啊,有生眼睛,長到大腦的人都知道,場上就三個人,楊淑君,韓國人和中國人。不是楊淑君本人栽贓給自己作弊,楊淑君又說不是韓國人,答案不就很清楚。國際仲裁贏定了!」 贏定了,我看是輸定了。請看民進黨呼籲政府,要告裁判,應該連中國籍技術委員趙磊一起告。『對此行政院院長吳敦義23日主動替中國「切割」,指趙磊並非主謀,還讚揚趙磊很幫忙楊淑君。吳敦義說:「根據馬政府所接收到的「前線訊息」以及相關報導,趙磊在兩次亞跆盟開會時,屢次幫楊淑君說話,對台灣十分友善。」』 有人看了,顯得難以置信:「吳院長的意思是甚麼呢?」吳院長的意思,應該是「楊淑君是被韓國人張靖欣栽贓,再被韓國人趙磊判失格,最後冠軍獎盃是韓國人趙磊的愛徒韓國人吳靜鈺偷了去的。」 「不對呀,他們都是中國人啊。」有人很不服氣,院長怎麼能如此顛倒黑白。傻孩子,不然就改成「楊淑君是被韓國人OOO栽贓,再被韓國人OO判失格,最後冠軍獎盃是韓國人OO的愛徒韓國人OOO偷了去的。」吳院長哪有管那種細節,只要不提中國,不把他嚇到尿褲子,他管你是阿貓阿狗偷了冠軍金牌去。 試想,當國際仲裁開庭的時候,吳院長出庭作證,這個仲裁還能贏嗎?國際法官只要問「冠軍金牌是韓國人偷去的嗎?」吳院長的栽贓手法就當場破功,法官說:「經查,韓國是被台灣馬政府冤枉的,有合理的動機說台灣壞話,誹謗無罪,退庭。」 有人問:「吳院長怎麼是栽贓呢?」栽贓也者,人家明明沒做的事,或是沒說的話,硬說是人家做的,把自己的話塞到人家嘴巴之謂。從國際法庭的角度,看起來就像台灣想栽贓南韓一樣。 有人很阿Q,直到事實擺在眼前,仍不願相信:「可是,吳院長又不是李四包養的警察,他為何要這樣幹呢,太不合情理了。」 有個網友引證金庸暢銷武俠名著神鵰俠侶的橋段,來類比今天的台灣社會,這個方法很好,起碼可以讓一些不讀書的人,讀一讀小說,多懂一些『忠孝節義』的道理,潛移默化之。在神鵰俠侶第三十三回風陵夜話,有一群販夫走卒在閒聊國家大事,有個中年婦人說起她表妹看過神鵰俠的義勇行為,因為神鵰俠「救了她母親,殺了她父親」的那一段。啊!這堪稱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經典,把某種人的特性描述的淋漓盡緻,我在這裡真的不能引述,以免有的人還有點羞惡之心的會想不開,有倒閣的風險,請有興趣的網友自行查閱之。 (版主按,或用GOOGLE查詢關鍵字『風陵夜話 救了她母親,殺了她父親』) 有人嘆了口長氣:「是啊,楊淑君被栽贓,真要感謝張靖欣和趙磊的『幫忙』。」 嘆曰: 一山還有一山高,中國栽贓輸台灣;淑君失金謝趙磊,回來再謝馬與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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