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詠說:我當醫生,救治好病人就能得到極大快樂。馬總統回嗆:那我執法抓盡壞人,伸張公義,更是救國救民咧..(侯文詠「我就是忍不住笑」)。今天有則非關八仙塵爆的新聞,值得記上一筆:
富味鄉混油案 前董座兄弟判1年10月
2015-07-01 03:27:20 聯合報 記者饒磐安/新北報導
麻油知名廠商富味鄉標榜純黑麻油的產品,因摻混便宜的黃麻油,被控詐欺等罪;二審智慧財產法院昨天改判前董事長陳文南、技術總監陳瑞禮兄弟1年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4年,仍需各支付2500萬元公益金給國庫定讞。
富味鄉公司一審判罰金500萬元,但智財法院認為該公司未構成食品衛生管理法中的摻偽或假冒,改判不罰;該公司研發中心經理林瑞聰、資材課長劉騏瑋、調油技術員陳國華和洪明昌仍維持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陳文南、陳瑞禮為降低成本提高獲利,2008年底起,指示不知情的員工將公司頂級黑麻油、特級黑麻油及高級黑麻油,摻入黃芝麻油及以玉米胚芽炒熟壓榨的特黑油,貼上百分之百純黑芝麻油等不實標籤後出售給不知情廠商。
一審彰化地院去年9月底宣判,合議庭認為因混用的黃麻油、玉米胚芽油與黑芝麻油,也屬合法食用油,陳文南等人都在審訊時坦白承認錯誤,積極回收油品、改善 標示,提存5000萬元退貨擔保金及交11筆房地產由檢方查扣,作為理賠或清償擔保,並表明事後會以公益捐回饋社會等,因此被各判刑1年4月、緩刑2年及 各支付公益金2500萬元給國庫。檢方及被告都不服而上訴。
智財法院合議庭指出,陳文南兄弟觸犯詐欺及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從重以詐欺罪論處;2人未善盡企業責任,重創台灣食安的國際形象,因此加重刑期。但審酌2 人無前科,只摻入些微比例的黃麻油及特黑油,並未以明顯劣質油品充作高級油品販售,事後表示悔意,改善油品品質及標示,且全部認罪及與被害廠商和解,並在 審理中各捐500萬元作公益,因此宣告緩刑。(轉貼到此)
記者這裡標題是下來詐騙讀者的,因為判1年10月,卻連一天都不用關..本來我該寫個三篇【高振利詐欺判刑太重】【圖利高振利18億的判決定讞應該無效】【利用空難把高振利從18億改判3800萬太沒人性】..ㄟ,把高振利改為富味鄉..因為這個董座的名字我不敢提,把利用「空難」改成利用「塵爆」,也寫個三篇,但是鄉親啊,這些受害學生,被馬害得實在是太慘..太慘了,一手寫不完七個慘字
慘、慘、慘、慘、慘、慘、慘
光從政治上看,就跟壓垮馬政權最後一根稻草,一個核爆一樣,國民黨立委紛紛跳船自謀生路,以致於這三篇我也不寫了。接著也許有人會納悶,幹嘛一樣是賣混油,(平平攏係骯髒人的意思),大細漢差這麼多,一個要關12年,一個假裝關1年多,實則連一天都不用關呢?
底下是高振利被重判12年,二審就把他草草定讞的判決書部分內容:
附表一(主文欄)
1、犯罪事實一(一)製造、販賣「純橄欖油」部分: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罪,科罰金新臺幣捌佰萬元。高振利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瑞彬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周昆明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2、犯罪事實一(二)製造、販賣「橄欖調和油」部分: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罪,科罰金新臺幣捌佰萬元。高振利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瑞彬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周昆明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3、犯罪事實一(三)製造、販賣「葡萄籽油」部分: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罪,科罰金新臺幣陸佰萬元。高振利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瑞彬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周昆明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4、犯罪事實一(四)製造、販賣「花生調和油」部分: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罪,科罰金新臺幣捌佰萬元。高振利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瑞彬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周昆明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5、犯罪事實一(五)製造、販賣「紅花籽油」部分: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罪,科罰金新臺幣伍拾萬元。高振利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瑞彬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周昆明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6、犯罪事實一(六)製造、販賣「胡麻油」(原審載為「純麻油」)部分: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罪,科罰金新臺幣陸佰萬元。高振利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瑞彬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周昆明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7、犯罪事實一(七)製造、販賣「苦茶油」部分: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罪,科罰金新臺幣肆佰萬元。高振利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瑞彬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周昆明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8、犯罪事實一(八)製造、販賣「辣椒油」部分: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罪,科罰金新臺幣 佰萬元。高振利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瑞彬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周昆明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好的,大概是從1加到8但是有些誤差,反政法官決不會說是算錯,而是有一堆奇怪的理由說這樣算才是對的。也許有人又會接著問,ㄚ高振利賣混油,本來就是該混的油都會混到,難道富味鄉會混得比較少嗎(按:富味鄉是上櫃公司,高振利是私人小老闆),怎麼高振利加起來要到12年,富味鄉加起來竟只有一年10個月,這個富味鄉的年數究竟是怎麼算出來的?ㄟ,我大概能回答幹嘛要判一年十個月,而不是兩年一個月這種問題,答案是如果要判緩刑,法院規定只能把刑期在兩年內的拿來緩,接下來只要湊數字,別超過兩年就行了。至於這一年十個月是如何加總,好比混這個油詐欺判兩個月(高振利從這裡就輸人了,要判三年兩個月),混那油又詐欺判三個月的(高就判個兩年三個月,這樣有明白ㄏㄡ,就是大概抓高振利判刑尾數的加總)。這我沒辦法回答,因為判決書暫時還沒有..我猜這也是法院要如此沒人性,利用比空難更慘更可怕的塵爆慘案,把本案偷偷判決一天都不用關定讞所致。
這個判決還有一段要特別把它括起來:
一審彰化地院去年9月底宣判,合議庭認為因混用的黃麻油、玉米胚芽油與黑芝麻油,也屬合法食用油,陳文南等人都在審訊時坦白承認錯誤,積極回收油品、改善 標示,提存5000萬元退貨擔保金及交11筆房地產由檢方查扣,作為理賠或清償擔保,並表明事後會以公益捐回饋社會等,因此被各判刑1年4月、緩刑2年及 各支付公益金2500萬元給國庫。檢方及被告都不服而上訴。
告訴大家,這個一審法院就是聞名天下,交保魏應充連人家有外國居留權都不查的天下第一法院彰化地院(他還能把高振利一審判個16年咧),還有更多關於這個法院的骯髒事跡,請參【f8328725 的網誌 / 天譴彰化地院鬼判官】有許多論述。而且非常湊巧的,這個胡亂交保魏應充的法官,也跟判富味鄉一天都不用關的法官恰恰好是同一個人耶。萬歲!
那麼這種骯髒的司法案件,在不自由假民主的鬼島台灣幾乎天天上演,無日無之,有甚麼好提的呢?告訴大家,這裡只要把毒油與噁油案想成彩粉,一開始發現有毒油時,馬政府放任頂新魏家不管,誰敢說馬收錢,還要給她司法追殺,後來終致爆出噁油案。這不就像彩粉嗎?一開始於國外流行,但人家是真自由民主國家,辦任何活動都合於法令,有各種安全演練,但橘逾淮為枳,到了台灣,就失控成環境公害,逼得高雄市早就禁止彩粉辦趴,而高雄氣爆時中國更是發生規模更大的塵爆,死了60多人(高雄是它的一半),馬貪腐政府仍渾然不覺,去頂新招搖撞騙者有之。馬對自己則是再怎麼安全都嫌不夠,非要把所有檢調司法一把抓,換上有血盟關係的去當大法官與監委不可。此時「彩粉塵爆」已經在醞釀了,只是前幾次僥倖逃過,就跟頂新也有毒油案,嘿,偏偏只抓到富味鄉為止(現在知道那是矇人的,實情是只抓到高振利就為止了),還有啥資金流向不明,特偵組102頁噁報告書說這部分他不敢查要移給彰檢續查?我的老天爺啊,人家彰檢早八百年前就查過了好嗎?不就是串通上下游噁油業者集體大規模長期逃漏稅嗎?但是此時要算第二次老天爺給的機會,彩粉趴第二次不爆,彰檢也只給頂新罰金惜惜他,教他不用怕來了事。後來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就是頂新原來不只賣毒油,逃漏稅,甚至連越南噁油也拿來賣台灣人吃,而在此時彩粉趴也走到盡頭,在八仙樂園發生大塵爆,一口氣奪去4、5百個年輕人的幸福人生,與背後更多美滿家庭的快樂日子,那些美好的時光,彷彿時間停格,再也回不來了。
從馬政府處理殘害台灣人健康的毒油噁油案,我們就能知道連彩粉造成的大塵爆,那個發生的歷史軌跡也是如出一轍。有個笑話說有個人漂流在一個鬼島上,高呼上帝的名請他來相救,第一次來了廣大興號,那人不上,說上帝會救,廣大興就走了。第二次又來艘更先進的明進財號,那人還是不上說上帝會救,明進財也走了,最後這個人就宛如塵爆傷者或想成洪仲丘,被活活烤死的荒島上,靈魂漂到天堂大門,他埋怨上帝幹嘛都不來救,上帝說我明明就有救哇,第一次派廣大興,第二次派明進財了不是?
這個笑話啟發我們,天助自助者,所謂的天佑台灣不代表老天真會保佑,而是要你自求多福,像是亂邦不入,危邦不居,大巨蛋有安全與逃生問題就不去,浮洲宅偷工減料..ㄟ,那就不住。更重要的是能釐清馬這個貪腐政府該他負起的完全執政責任,我說那個當個總統卻像從不治國的馬總統今天要閃到哪裡去?
八仙之一的呂洞賓有首自況心境的詩,記得是這樣說的:
獨上高嶺望八都,烏雲散盡月還孤,茫茫世間人無數,幾個男兒是丈夫?
我這裡把它改來,當成馬的歷史定位,墓誌銘(當然若說成「這裡頭躺著的,是一個坐視台灣孩子被燒傷498人不管的人渣總統」會更貼切)或其他像是馬英九紀念館..whatever的題詩,讚曰:
獨上高樓望八仙,彩粉燒盡人還孤,茫茫世間畜無數,唯馬總統是一夫(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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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孟子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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