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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喜歡的「存在主義」~我思故我在
2009/12/18 14:11:43瀏覽1899|回應0|推薦7

很久很久沒有接觸心理學的知識,九大學派等等一堆派別,自從不再考試以後,就沒有認真的研讀。

 

可是『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卻是一直是我所喜歡的,也一直讓我有所觸動的一種「信仰」。

雖然存在主義而衍生出無上帝論(無神論),但我在實務工作卻肯定著「宗教」的存在意義,因為重點不在於「宗教」的本身,而是在於「個人信仰」所賦予「信仰」的意義。

 

「集中營」裡開始所延伸的「存在意義」是一直都很令人感動;因為只有真正經歷這樣的痛苦才能發展如此撼人的思想。當我們面臨「痛苦的本質」時,尋求「存在」的意義,才能延續著另一種存在,也許改變思想、行為,但這些的改變都取決於「自我決定的自由」。

 

「尋求意義」,尋求一種由我們個人所賦予唯一且獨特的意義,是生命中巨大而原始的力量。

意義的尋求,可以做「意義的治療」,當我們找到了「意義」,就會產生存在的力量;苦難也會因為「存在的意義」,而獲得另一種詮釋及調整。

 

生命不再只是趨吉避凶的享樂、物慾的生活,而產生「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大無畏精神。有人會為了「存在的意義」因此奉獻生命,就像那些民主鬥士不惜以生命死諫的行為,都是為了所信仰真理存在意義與實踐:存在主義另一種積極面就是「行動力」。

 

在存在主義下,有人會為了所信仰的「意義」,在確定自己的苦難所具有的意義,寧願受苦、赴義也在所不辭。

 

存在主義,又稱為生存主義,是一個哲學的非理性主義思潮,以強調個人、獨立自主和主觀經驗。存在先於本質,存在主義即人文主義存在於這個世界之後,他唯有透過自己的行動來定義自己,透過自己的意志來塑造自己;也就是說,人類的本質是自己加上去的而非命定的。人,可以決定自己的命運。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信仰及喜歡存在主義,在無涯的學海裡,當我一接觸到這個學說時,這個理論的形成、發展及內容就令人動容及受用。

 

即便考試不只考這個學派,而學理也有很多種值得運用推崇,但存在主義一直都是日後我在生活上及實務工作上,常會不自主的想到或用到的思想。

 

每一個人必須要為自己的每一個行動負責、為自己「是什麼」負責。存在主義把責任置放在每一個個體身上。每一個人之所以是他現在這個樣子,其責任歸屬完全是自己的行為、自己的意志、自己的決定。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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