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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1 20:46:15瀏覽893|回應0|推薦0 | |
「死亡權力」可否等同「善終權」? 「死亡權力」與「善終權」並不等同, 或可說「善終權」是「死亡權力」中的一種。 所謂的善終,如孟子所言:「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表示一個人已盡了此生的義務,可了無牽掛的死去, 或已完成其畢生的心願,無怨無悔得以「壽終正寢」, 且壽終的時間點操之在「天」。 而「死亡權力」具有其主體性的選擇權, 人有決定自己死亡的時間、方式等權力, 可以為「善終」,或是 自殺、醫助自殺、安樂死等選擇, 除「善終」外,其餘皆屬於「人為加工死亡」。 另一種是臨終者的「死亡權力」被其周遭親人侵犯, 刻意的以外力(醫療設備)強迫性的延續生命, 使死亡的時間點操之在「人」, 讓臨終者死不了且失去其生命及死亡的尊嚴。 「死亡權力」是否能「操之在我」, 能否通過 社會公義 及 生命倫理 的檢驗, 具有其爭議性及龐雜的倫理關係, 在人道與宗教等各面向,還需作更深入的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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