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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4 23:55:42瀏覽814|回應0|推薦1 | |
這是自己整理的一些思考, 有興趣的可以一起討論. 目前已知的物理定理: 1. 質能可以互換, 也就是 E=MC2 2. 能量足夠的 伽馬射線可以產生 電子對. 3. 波的能量 E=hv. 由此可知 hv=MC2 landa(波長)=h/(MC) 代入h(蒲朗克常數) M(電子質量) C(光速) 約可得 landa = 2.4 * e(-12) 這公式個人理解成 在2倍波長的空間, 同一時間如有 1.6 * e(-13) 焦耳的能量可以形成 電子對. 而這波長就在伽馬射線範圍. 在此空間中, 有可能存在的是射線或電子, 射線以光速傳播, 電子無法達光速, 也就是二者的時間概念是不一樣的, 射線上的時間是停止的, 而電子上的時間是在動的. 除此之外, 電子有重力, 有電磁力, 射線沒有. 微觀部分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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