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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 能量 時間 空間 的關係
2010/03/04 23:55:42瀏覽810|回應0|推薦1
這是自己整理的一些思考, 有興趣的可以一起討論.


目前已知的物理定理:

1. 質能可以互換, 也就是 E=MC2
2. 能量足夠的 伽馬射線可以產生 電子對.
3. 波的能量 E=hv.

由此可知 hv=MC2  landa(波長)=h/(MC)
代入h(蒲朗克常數) M(電子質量) C(光速) 約可得 landa = 2.4 * e(-12)

這公式個人理解成 在2倍波長的空間, 同一時間如有 1.6 * e(-13) 焦耳的能量可以形成 電子對. 而這波長就在伽馬射線範圍.

在此空間中, 有可能存在的是射線或電子, 射線以光速傳播, 電子無法達光速, 也就是二者的時間概念是不一樣的, 射線上的時間是停止的, 而電子上的時間是在動的. 除此之外, 電子有重力, 有電磁力, 射線沒有.

微觀部分待續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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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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