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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反省的最佳時機
2012/09/04 09:37:08瀏覽356|回應4|推薦19

最近有幸敬聆一位長輩的訓勉,他問我有何心得?我提出疑問:「何時是自我反省的最佳時機?」--------------他說了一句『當你認為大家都是錯的,而自己是對的時候偉哉斯言!

一般成年人生活有兩個重心,一個是家庭,另一個是職場。但不管是家庭或職場,不時會有「眾人皆錯我獨對」的情景,有的人會戲劇性表達出來而造成緊張關係,有的人則默默不語而暗中鬱卒在心裡。這兩種情形有個共通點,就是主觀意識上仍然認為自己是對的,別人是錯的,不肯反省。近來重讀論語,愈感孔老夫子的寓意深遠,些許感想在此分享。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以往對這段文字的解讀是,時間到了自然就會如此。但省思之後,孔老夫子的真意似乎不是這般簡單。對於每個年齡階段,有著諸多身外事物誘惑著,而這便成為檢視行為的各面鏡子。

人屆三十,或許孑然一身,或許浪蕩天涯,或許當個月光族,又或許一年換二十四個老闆,沒有立業成家根本,人容易感到空虛寂寞,對於前途感到一片茫然。因此,三十是一項臨界指標,孔子提醒著人們,是該省思靜下心來,好好創一番事業並勇於承擔家庭責任。

人逾四十,大部分人的事業及家庭都有了,但外面有許多誘惑,看起來不見得是不正經的,但薪水只有一份,如果光拿去玩改裝車、個人旅遊、金融商品等等,放任家裡的米甕是空的,妻兒們指望沒著落,這樣的光景足以毀掉好不容易成家立業的根本,孔子好意提醒著,人都已經四十歲了,應該要對各種誘惑有基本免疫力。

至於五十、六十、七十,我還沒到那個年紀,未曾體會到,不敢寫。

寫這麼多,重點在哪?真正的自我反省,不是去檢討別人,或是怨天怨地,而是趁著「眾人皆錯我獨對」意念生成之時,好好去反省一番。

舉例來說,有次我獨自開車從另一城市回到住處城鎮,相距近一百七十公里,需要晚上動身。車子開著開著進入山路,便開啟遠燈,遇到對向來車便關掉遠燈,待會車後再行開啟,而來車也很有默契關掉遠燈,避免照射。但過了沒幾輛車之後,對向來車便不再關遠燈,一輛接著一輛都是如此。我當下懷疑怨懟,這些駕駛人的開車習慣都是如此嗎?不過,在開車的過程中,下意識覺得今晚的近燈似乎特別明亮。回家後隔幾天,車子剛好進廠保養,技師師傅告知近遠燈切換紐壞了,所以儘管顯示已切換,事實上一直維持在遠燈狀態。當下我明白了,來車不切換遠燈,純粹因為我也不切換,或者說是我無法切換,然而我當時卻心生怨懟,以為「眾人皆錯我獨對」,更何況自己也可能已意識到近燈怎麼突然很明亮,一時怪罪於別人而不反省自己,是不應該的。這是一個切身反省的例子,也映照著前輩贈與嘉言的苦心。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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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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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2012/09/07 03:55
到了五十歲,如果沒有達到不惑,那就是命了 - 大概是五十歲定型了,要認命吧!大笑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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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而耳順
2012/09/05 13:34

我想孔子的意思是 -

四十歲要多讀書,讀經,累積智慧,以達到不惑為目標。

五十歲要善體天意,所以能夠知天命。

六十歲耳朵不好了,所以耳順。


海天一景(john6176) 於 2012-09-05 17:09 回覆:

四十至五十歲目標:多讀經典書(含英文書),增長智慧,努力以達不惑。

感謝pearlz大姐神來一筆的開示!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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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六十
2012/09/05 09:37

我對孔子說的這段話也有感觸很久了。

我比較關心四十以後,實際上環視周圍

四十到五十中間,自以為不惑其實很惑的人比比皆是。

五十到六十,有誰知道天命的? 不多。

六十而耳順,我現在要耳順有點難,除非是聾了。



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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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皆錯我獨對
2012/09/05 03:01
「眾人皆錯我獨對」這種事我幹太多了,火炮四射之後實際大多是以「眾人皆對我獨錯」收場。

想想自己既然已經快要完成知天命並且距離耳順已經不太遠的階段,為避免因腦前葉萎縮成為一個嘮叨被人嫌的老人,也就改變「眾人皆錯我獨對」的態度。

事情是有對錯之分。但心態上「眾人皆錯我獨對」成為思想重心的話很容易造成自義或者驕傲。驕傲是人性中最嚴重的惡。嚴重的會認為配偶,子女,長官,同事,朋友...都是錯的,各個都對不起他。唯我獨尊,坐在大寶座上面審判所有人跟事。其最明顯的現象就是凡事抱怨。生活沒有平安與快樂,連笑容都是假裝的。最後身邊的人像躲炸彈一樣避開他。

海天一景(john6176) 於 2012-09-05 08:50 回覆:

剛出社會之際 ,曾短暫當作編輯一年,那時工作內容主要是負責文稿校對挑錯,而主管檢視各編輯工作成果,也是以雞蛋裡挑骨頭的精神來指正。專門挑別人錯誤,也被別人挑錯誤,眼中眼外盡是錯;然而,遇到達官顯要或教授學者,基於公司教育訓練政策,又得昧於事實大肆讚揚其作品一番(通常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實說,那一年過得不是很快樂,這是另一種眾人皆錯我獨對的迷思。

***************(工作雜想)

在台灣,由於司法官考試養成教育沒有一定年齡限制,許多年紀輕輕的同學在大學畢業當年便考上了,受完訓練接受分發也不過只有二十四、五歲左右,大一點的也多在三十歲以下,這樣的結果對個人而言,是一種意氣風發的睥睨心態,手握倚天屠龍權柄,往往有種唯我獨尊的驕矜之高。也因此,在實務場合上,常可見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對於四五十歲,甚至五六十歲年長同事,大聲斥喝,只因職務上有隸屬關係之故,手握考績評比之權。對於當事人民眾單純陳述自己的案情,制止發言者有之,冷嘲熱諷者有之,訓斥教誨者亦有之,乃因社會經驗不夠、反思不足所致。這又是眾人皆錯我獨對的另一種迷思。

面對來自社會龐雜繁複的案件,除精熟律令外,也得累積相當程度的知識與經驗,尤其對於人世間糾葛難解的心理層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剖析能力是不可或缺的。但願台灣的司法能仿效美國的法曹制度,在累積豐富執業或工作經驗後才能就任,建構健全的司法金字塔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