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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09:07:46瀏覽20|回應0|推薦2 | |
文/黃惠鈴
台大醫院金山分院院長黃勝堅,外型很「療癒」,白平頭、白落腮鬍配上圓滾的身軀,如同宮崎駿裡的「龍貓」,溫暖撫慰人心。 他3年前開國內先例,在金山醫院發展社區安寧,帶領醫療團隊走入末期病人的家,陪伴他們安詳死亡,人生最後一哩路不受無效醫療折磨。 「我覺得太意外的是,阿公阿嬤在家裡死的時候,都是帶著微笑的,」黃勝堅說。 從過去在腦外傷急重症加護病房不計代價搶救病人的醫生,到目前大力推動安寧緩和醫療。他在金山看到了什麼? 金山是鄉下地方,我們跟很多老人家談,「阿公,你要做仙的時候,希望留在我們醫院,還是送你到大醫院?」老人家說「不要,我要留在家裡。」 我們當初一聽很苦惱,末期病人留在家裡,誰照顧?可能有10天不會死啊。結果病人說,「院長,你來家裡照顧我,好不好?」後來我們的醫護團隊就嘗試在健保還沒有給付的情況下,到末期病人家裡照顧他。 我從醫以來大約已經歷了4、5千個病人死亡。最近3年照顧了100例在宅往生的人,他們臨終前完全沒有到醫院接受飛機大砲式治療的照護。 我覺得太意外的是,阿公阿嬤在家裡死的時候,都是帶著微笑的。我們本來很擔心,病人家裡沒有呼吸器、沒有什麼設備,醫護人員到病人家裡怎麼照護他?後來發現我們多慮的。 我們以前在加護病房做的那些事情,都是對死亡過程的干預。給太多水分、太多治療、太多營養,變成病人的負擔。 過去在加護病房搶救生命的過程,看到心跳回來時,很高興,我自己一路上是這樣走過來的。但卻沒有想到後來會造成病人多痛苦幾個月、家屬的怨與恨,我們才恍然大悟:自然死亡是很重要的事情。 其實要照顧生命的末期,不是沒有選項,法律保障了病人的善終權(指「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我要求我的醫療團隊,第一次到病人家裡,或病人來我們醫院時,假如他可能是潛在的末期病人,也就是他一年內可能會死亡,第一次見面就要告訴他:你有你的善終權,你可以有選項。至於要不要簽,是另一回事。 假如病人有簽署意願,我們跟他談,把最壞最怕的狀況都先預備好,甚至連死前不打一一九,都得計畫。 幫病人完成最後的心願 為什麼?我們碰到第一個案例是,有一天我接到病人的太太來電告知,她先生往生,我回說馬上趕過去。結果這位太太慌張地說,她女兒忍不住先打了119,現在119的弟兄要幫她先生急救、電擊,問我該怎麼辦? 我們才恍然大悟,想要臨終前不受折磨,連119都不能叫。 結果,我只好在電話中跟119弟兄說,讓病人家屬簽名證明不接受急救,才讓病人逃過肋骨會被壓斷、被電擊的狀況。 所以現在在金山地區,末期病人如簽署意願書,我們幫助他在死前6、7個月就已鋪陳好,如何好好善終。最後兩週,我們的醫護人員天天去他家探視。 之間,末期病人較穩定時,我們幫他完成心願。 有阿嬤說,她想看海。我們心想,金山就靠海,怎麼看不到海?原來阿嬤因為生病,已經3年沒走出過房門。上週,一個末期的阿公告訴我們,他的心願是吃「美而美」早餐。「美而美」就在他家隔壁,可是他也因為生病,3年沒踏出家。我們的醫護人員推著輪椅陪著阿公,走出家門到隔壁吃早餐。 類似這樣的小小心願,我們的醫護人員在末期病人穩定期陪伴完成,而不是把病人丟在醫院裡。我們希望在病人生命末期有限的時間裡,幫助他道謝、道愛、道歉、道別,最後走得平順。 病人走了以後,活著的人如果過不了關,醫護團隊繼續陪伴。很可惜健保說,病人死了就結案,後續的悲傷輔導不處理。這樣的話,我們為什麼要叫「衛福部」?不是應該讓衛政跟社政整合起來,回歸到以病人和家屬為中心? 如果建立起整套思維模式,有討論、有簽署、有計畫,其實到最後需要進加護病房的機會非常少、非常少。 我在金山醫院3年多來,有一百多個末期病人臨終前沒有插過呼吸管、作急救、住進加護病房,為什麼我們做得到?因為用心、發願,溝通、溝通、再溝通,而不是用一大堆的醫療儀器來照顧他們。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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