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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5 14:41:04瀏覽1551|回應4|推薦16 | |
透明魚缸 隨著科技的進展,整個世界越來越像一個透明的魚缸,不僅在網路世界,即使是人類的日常生活,秘密與隱私似乎漸漸成為一種幻想。
我和淑玲兩個弱女子,被一群不知哪裡來的惡徒,莫名其妙竊聽釘梢十幾年,就像是兩條生活在透明玻璃缸裡的魚,連生存權都要被剝奪,更何況是隱私權。我們在屋子裡的每個動靜,出門之後的每個行蹤,每天去哪個商店,和什麼人接觸,都在歹徒惡鄰的嚴密監視之下,我們的生活是一片無邊無際,恐怖至極的透明!!
現實世界如此,網路世界就更加無所遁逃。
我們不會天真地以為:現今的網路世界有任何秘密可言。透過各種管道,有心人士可以比在現實世界裡更加容易監看(甚至竊看)各種資訊。像我們這樣的受害者,是這批歹徒惡鄰釘梢的目標,我們在網路上的每個活動,不論是部落格(包括未發表的文章草稿),或是社群網站FACEBOOK ,GOOGLE+之類,當然更是歹徒監視的目標。
這批歹徒惡鄰,如此嚴密監視我們,當然是為了加害我們。不論他們編造了多少藉口,說了多少謊,騙了多少人,都不能抹滅這個事實--他們要致我們於死!!
而我們至今仍不知道他們是誰,又為了什麼要加害我們!
如果歹徒惡隣事先知道我們打算去哪裡(例如我們要搬去哪裡),就會事先去佈線,除了意圖繼續竊聽釘梢我們,更想找機會綁架殺害我們(如果地點與時機都合適的話)!
我們上網,自暴隱私(不論是出櫃還是出聲吶喊),就為了揭發這批惡鄰的犯罪惡行,不讓他們的謊言謠言繼續迷惑不知情的人;不願我們只在歹徒眼前透明,卻在其它世人眼中成為一片爛糊!
因為我們還活著
二月四日我們再度前往警局,以刑事案由控告左右的歹徒惡鄰(共八人及其無法數算的同夥)--妨害秘密,妨害名譽,侵入住宅。
我們本來還要以"殺人罪"控告這批惡徒,但是承辦員警說--我們還沒有被殺,身體沒有受到直接傷害,人也還活著,所以很難以殺人罪控告歹徒。
最後,"殺人罪"這幾個字只保留在筆錄之中。
這是一個多麼諷刺的事實,令人欲哭無淚--因為我們還活著!!
就因為我們還活著,所以沒有屍體;因為我們還沒有被綁架,所以沒有被傷害的事實,以此引申出--我們沒有被殺!!!
我們沒有被殺害嗎????~~~
我們每天都在被殺害!!!!!
這批可惡至極的歹徒惡鄰每分每秒都在殺害我們!!!!
打從他們開始竊聽我們的那一刻起,打從他們開始預謀加害我們的那一分那一秒開始,他們就已經在殺害我們!!
這十幾二十年來,他們對我們做了多少壞事?!
為了殺害我們,設了多少陰謀詭計?!
為了斷我們的生存之路,毀壞我們的工作機會,做了多少破壞?說了多少謊言?又對多少不相干不知情的人造了多少謠?!
他們(主謀加上其同夥,以及無數被拖下水的人)在這麼漫長的歲月裡,一共興起多少惡念,要置我們兩個陌生女子於死地,恐怕連他們自己都不記得!
怎麼可能記得?!像這樣以做壞事為樂,以犯罪為業的歹徒,犯法犯罪就如同呼吸進食一般自然。誰會記得自己十幾年來究竟呼吸了幾次?或吃了幾頓飯?!
如果他們每次的惡謀都成就,每次興起的惡念都實現,我和淑玲也早已死了千萬次!!!
而如果我們早早就被害死,現在也早已成了兩具枯骨,枯骨能夠走到警局報案嗎?!
如果我們老早就被綁架被殺害,誰會替我們申冤?!
想必沒有!恐怕連枯骨都早已付諸水流!!!~~
因為無人為我們申冤,所以只能在未被害死之前,我們自己為自己喊冤!!
我們到警局去為自己報案,可是因為沒有屍體,所以無法以殺人罪控告這批惡徒!!
就因為我們還活著,歹徒便四處散播謠言,誣衊我倆有精神病,每天妄想有人要加害我們~~這種謠言除了進一步破壞我們的名譽,更意圖讓他人不相信我們的實話,只相信他們的謊話,當我們真的被他們綁架後,無人對他們起疑。
雖然我們還活著,可是在某種層面的意義上,我倆其實早就被害死了!!
我們大半的人生,都在這批歹徒的加害之下度過,我們的生命幾已耗盡,在可預見的未來,歹徒的陰影依然打算繼續籠罩我們~我們還活著,卻隨時活在無數眼睛的監視之下;我們活著,卻猶如兩隻動物園裡的動物,或是兩條肌骨畢現的透明魚;我們活著,非常不平凡地活著,不像一般平常人,可以自由自在談笑,不受任何迫害,可以相信人性本善!我們活著,隨時面對死亡的威脅!~~
其實在理論上,身在如此天羅地網的迫害下,我們兩個弱女子早該被害死,或因絕望而死,或因驚恐而死(面對如此不可勝數,陰險至極的歹徒,誰能不被活活嚇死?!)
可是,為何我們還活著?!這是一個每次思索都令我們驚異的問題。
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只能問我們所信仰的神--創造天地宇宙惟一的真神--耶和華!!
我們還活著,並非這批惡徒不夠兇殘,惡謀圈套設得不夠多,不夠縝密,加害我們不夠用力,而是-----
天不從人願(是人嗎?)!!!!!
要怎樣?!
因為做賊心虛,不敢聯合去誣告我們;因為喪心病狂,還打算繼續竊聽加害我們,這批泯滅天良的歹徒惡鄰依然繼續捏造各種謊言誣衊我們的名譽,造謠與我倆亂扯關係,而如果有不肖公務人員,為了利益或礙於壓力,助歹徒一臂之力,這些謊言謠言就更具殺傷力。
這批惡徒最擅長的,就是將他們自身的犯罪惡行栽贜到我們頭上,例如--賭博,吸毒,偷盜,酗酒,殺人放火~~~
事實上,我和淑玲不抽煙,不喝酒,這輩子只在電視報紙上看過毒品究竟長怎樣。這些惡行都是這批歹徒自身的犯行,卻在暗地裡造謠到我們身上,以引起他人對我們的側目及反感。
歹徒還對不知情的人造謠,毁謗我們對抽煙喝酒或結婚生子的人有偏見,或造謠我們對小孩有惡感,會無端傷害他人的小孩~~~~
事實上,我們認為全世界的其它人,不論有無抽煙喝酒,或結婚生子,或小孩嬰兒,都無關好壞事(因為都不關我們的事),只有緊鄰我們兩邊的歹徒惡鄰,他們無論做什麼事都是壞事!
這些歹徒惡隣不管是在呼吸或在吃飯都是壞事,因為他們滿腦子都是壞念頭,每分每秒都在加害我們。最可惡的是,將他們不知怎麼生出來的小孩誣衊到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也從未有往來瓜葛的陌生女子頭上,只為了和我們亂扯骯髒關係,破壞我們的名譽,最終置我們於死地!!
雖然我們已經完全知情,非常清楚這批惡徒究竟在對我們做什麼壞事,而且已經提出刑事告訴,他們卻依然不肯罷休,毫無羞恥,大膽猖狂地時常跑到我們大門前恐嚇辱罵我們,甚至驕傲無比嗆聲說--妳們說的都對啦,那是要怎樣??!!~~~
要怎樣??!!
有這麼多喪心病狂的歹徒欲置我們兩個弱女子於死地,我們能怎樣?!
台灣是個法治社會,執法人員如果不將犯法犯罪的歹徒繩之以法,我們能怎樣?!
既然這批惡鄰不手軟,不後悔,不放棄手中的惡行,我們當然也無法退怯,只能繼續揭發他們的犯罪惡行(不論是在現實之中或網路世界)!
直至我們被害死為止!!
文末補述:
我和淑玲基本上不喜歡小孩,我們自己就是自己的小孩。在一起逾三十年,生活中只出現過貓狗,從未出現過小孩。變態惡鄰竟敢將"無影"的小孩污衊到我們頭上,是可忍,孰不可忍?!多麼令人驚駭的妄想,多麼令人做嘔的變態謠言!!
某前衛生署長曾說--不結婚的人容易得精神病~~
可是日夜以竊聽器材竊聽我們生活隱私的歹徒惡鄰,個個有結婚生子(或不結婚亂生子),又怎麼會有如此變態精神病妄想症,不斷造謠和我們兩個陌生女子亂扯骯髒關係,還能以嘴巴生出小孩,栽髒到我們兩個已經53歲的女同性戀頭上?!那又是什麼病??他們怎能堅持如此變態的犯罪惡行,數十年如一日加害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從未有瓜葛或往來的陌生女子,不後悔不罷休也完全不知羞恥?!
這樣恐怖變態,犯罪時間如此漫長的謀殺手法,是我們聞所未聞,見所未見,不論在小說或報章雜誌裡,或現實人生中,從未曾知道的犯罪型態。
我們面對的究竟是怎樣一批喪心病狂,兇殘至極的變態惡徒,認真想來,不禁令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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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