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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09:29:34瀏覽1100|回應2|推薦46 | |
官官相護 在社會上不管是做那種行業,每個人都要憑著良心,做好自己的角色,不要因為位高權重,忘了自己是誰,因而忽略自己的言語舉止。 某年八月九日,是我一位好友的生日,當時他剛榮升桃園警察局副局長一職,此君之前是基隆警察局副局長,他為人正直、嫉惡如仇、低調謹慎、體恤部屬,員警常受他照顧,所以一些部屬相約去看他,順便為他慶生。而那一天我臨時有事,不克參加。 他們在桃園一家餐廳為這位長官祝壽,宴席中途,桃園交通隊隊長,醉醺醺的加入,不知是喝太多,還是背後有人撐腰,說話狂妄、輕浮、又對部屬的老婆抱腰,還嫌腰粗,無視眾人存在,更無視別人老公的存在,而大伙敢怒不敢言,小孩見狀也嚇著。他的惡行,看在新任副局長的眼裡,一邊是舊部屬,一邊是新部屬,自己又是主角,好不尷尬,只能好言相勸:「這些部屬都是我的好朋友,請尊重」,不過說了等於白說,所幸一位非警界友人,偷偷的用手機錄下他囂張跋扈的醜態。 第二天,聽朋友轉述此事,看到錄相畫面,讓我光火,又是一個浪費納稅人的毒瘤。再看看這些老友的無奈,真叫我做大姊難過到極點,決定拿著錄下帶子去警政署督察室,代為申冤。 隊長知道闖大禍,連忙拜拖基隆警察局長與桃園警察局長出面安撫這些部屬,【因為基隆局長與桃園舉長是同學。】希望擺平。 警界也有派系,他們兩位當年都是某退休署長所提拔,所以兩位局長有意包庇之下。無奈我與局長也屬熟識,我們因此起了爭執,我認為錯就是錯,要面對處罰,然而這位隊長開始善後,一一的跟這些朋友送茶葉陪不是;局長也要部屬,如果督察室來查問,盡量幫這位隊長說好話要說一切沒事,部屬那敢說【不】呢? 所以這位隊長,在官官相護之下,輕輕的賞了個不痛不癢的申誡,這就是我們台灣的警察文化。 這事,我照樣叫他捐款到禪光育幼院,消消自己的業障。他現在照樣仕途順暢,只能祝福他,好事多做一點,免得下輩子作王八。 . 警界當然有優秀又奉公守法的好警察,這種害群之馬,是少之又少的人。 . . 嫉惡如仇:指對壞人壞事如同對仇敵一樣憎恨。 清·梁紹壬《兩般秋雨庵隨筆·蔡木龕》:嫉惡如仇,有所白眼者,出一語必刺入骨。 體恤:設身處地爲人著想,給以同情、照顧。 請勿對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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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