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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6 19:18:28瀏覽320|回應1|推薦4 | |
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阿諾德說:詩歌拯救世界。“詩”與“思”,也許原本就是人的兩種最基本的精神存在方式。“詩”是一種本能的、審美的方式,訴諸於情感;“思”是一種經驗的、判斷的方式,訴諸於理性。而海德格爾說:“人在大地上詩意地棲居”,則尋求著“詩”與“思”的融合,激情與理性的交匯,這也是一切宗教、哲學所尋求的終極。 一百年前,一場有關“佛教非宗教非哲學”、“佛教是宗教又是哲學”的爭論,引起了人們對佛教特質的思考,開始尋求佛教區別於其他宗教及哲學之所在。佛教作為一種世界性宗教,它的產生和發展不僅反映了人們精神世界的心理需求、情感需求,也反映了社會生活中的道德需求和善的追求。在世界各大宗教中,佛教突出了其智慧的特色。孫中山說:“佛教為哲學之母,救世之仁;研究佛學可以補科學之偏。”梁啟超說:“佛教的信仰,是正信而不是迷信,是兼善而不是獨善,是住世而非厭世,是無量而非有限,是平等而非差別,是自力而非他力。”梁啟超先生的高度概括,可以作為我們把握佛教信仰特點的指南。 佛教信仰的特點 丹麥神學家克爾凱郭爾在《基督徒的激情》中指出,“信仰的對象是另一個人的現實,與他的交往是一種無限的關註。……信仰的對象是教師的現實性--即教師確實存在。因此,信仰的答案必定為是或否;因為信仰的答案與教條無關,它與教條真實與否這一問題無關。”克爾凱郭爾認為,信仰是對所信仰對象是否存在的信仰;如果沒有信仰,當然也就談不上幸福;同時,信仰與學說無關,與這種學說是否真實也無關。 信仰其實是一種感情上的確認與相信,並因為這種確認與相信而獲得力量,從而在思想與行為發生一系列變化。所以,信仰是感情與理性融合的產物。如果著重理性,對一切事物均抱懷疑態度,抹煞道德價值,會走向“不信”的反宗教道路;如果著重感性,偏於信仰,離開理性的駕禦,則會形成狂熱的盲目信仰,如“邪信”、“迷信”。 “邪信”即缺乏正確的理性判斷,同時受到情感的誤導,從而偏離人生及社會的道德規範,是一種危險而且有害的信仰,如“法輪功”現象。“迷信”則是由於對信仰對象沒有經過理性思考而不加分辨地盲目附和,這種心態不只在宗教裏才有,現實社會也有形形色色的迷信:或迷信歌舞是人生唯一快樂;或迷信縱情逞暴可解決人生一切苦惱……但這種虛妄不實、短暫無常的迷信,既經不起時間考驗,也耐不住人事變遷,隨時會崩坍潰散。正如經中所說:“積聚終消散,崇高必墮落;合會終當離,有生無不死。” 邪信就像一條繩索,束縛了我們開朗的人生,給我們帶來很多毫無意義的苦惱,使人生不能獲致究竟的解脫,求得光明的世界。迷信則像一付枷鎖,把自由自在的世界鎖住了,把清凈如滿月的人格埋藏了。 因此,無論是個人的修養與提升,還是社會的前進與發展,都需要“正信”。佛教的信仰即是一種“正信”,有其自身價值與意義,其特點如下: 激情與理性的合一 佛教是大覺世尊從大悲智海中流露出的,充滿智慧、仁慈、清涼的言教。所謂正信的佛教,就是正確的信解、正直的信行和真正的信賴,是必然如此、本來如此、普遍如此。如果一種宗教經不起這三種條件的考驗,就不是正信而是迷信。 “信”是認識佛教最重要的入手處。《華嚴經》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斷除疑網出愛流,開示涅槃無上道。”《大智度論》卷一也說:“佛法大海,唯信能入。”因此,要想獲得佛教的利益,一定要具備信仰。 在佛教中,“信”是指身心如一、內外一致的崇奉、相信。信仰作為一種追求,是精神與感情世界的活動,很難用有形、有價的物質去比較。有人常常感到自己沒有主宰,不能使思想統一而產生力量,這是因為他本身沒有信仰所致。信仰如同我們的家,使我們的生命有所依靠。 每一種信仰都有信仰對象,佛教的信仰對象,強調真實、功德和作用。首先,相信釋迦牟尼佛確實存在。同時,釋迦牟尼佛是功德圓滿的覺者,具足智德、斷德、恩德等三德,跟隨這位人天導師,可以使我們的道德更崇高,人格更完美。 我們信仰的對象,還必須具有圓滿的正法。佛法的道理,不偏不倚,因此叫正法。且放諸四海而皆準,適用於任何時空和人事,不受任何限制,因此是圓滿的。 佛教雖然強調信仰的激情,但也非常重視信仰的理性。透過考察與分別,了解到信仰的對象具有真實性,功德性和功用性,從智慧體認而陶冶信仰,理解愈深切則信心愈堅強。這種信心能引發我們向上向善,不但對信的對象有“高山仰止”之情愫,且進一步想達到同一境地。 梁漱溟先生說過:“西洋文化的特征,是宗教的,信仰的;中國文化的特征,是倫理的,理性的。”在佛教文化中,宗教是哲學的,哲學是宗教的。所以,佛法的信仰表現為激情與理性的合一。信,當然重於感情;但所信的對象,又是理智所能通達並能證知的真實內容,值得景仰與思慕。 常見一般對佛法頗有研究的知識分子,理解力雖強,但缺乏信仰激情,所以佛法不能在他們心中生根,更不能獲得佛法的真實受用。信仰是一種割舍不斷的情結,無論是身處何方,無論世界發生多大變化,它都會使人從內心生起認同之感。以佛法教理來觀察社會,指導人生,並以佛法作為自己的歸宿,願將生命奉獻於佛教。信仰畢竟不是純粹的理性,如果沒有這種情結,即使對佛法的智慧產生相當的認同,仍不會將佛法融入生命,在這些人心中,佛教仍是外在的客體。 佛教包括了信仰要素,當我們瞻仰莊嚴的佛像,手捧佛陀的遺教,神聖感會油然而生。信心能滌除內心的貪、瞋、癡煩惱,使我們獲得愉悅、安定和充實。但如果沒有經過理智的陶冶,其信不過是盲目迷信而已。佛教的信仰經過了智慧觀察,故無一般宗教重信不重解的弊病。 外界是無常變化的,所以佛法是以自我體驗為中心,真理不從外得,而是對自我的認識和把握,並由內向外,以人生現象作為自我體驗之印證。對佛法的正確知解愈深,信仰也就愈堅。沒有經過理性思考的信仰,好像很虔誠,其實非常浮淺。所以佛教主張從深解中起信仰,確信透過知識的信仰才是深固的。佛法的信仰是激情與理性的合一,在激情的信奉中有深徹的理性;在冷峻的理性後有激情的沖動。能夠這樣的去了解、體驗、實踐,人生才會充滿無限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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