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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法輪功對孩童的傷害
2011/06/01 15:29:51瀏覽267|回應0|推薦0

  6月1日是全世界小朋友的共同節日,它由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權,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而確定。

  一年一度的兒童節馬上就要到了,10歲的女兒幸福地盤算著她的“六一”,要主持學校的“文藝匯演”,要穿漂亮的白紗裙,要我陪她看電影、逛書店。受她的感染,我也似乎年輕了許多,也快樂了許多……

  而作為反邪教誌願者,看到天真爛熳的女兒,我總不由自主地想到法輪功癡迷者的小孩,他們同樣是人生父母養,同樣沐浴在文明社會的春風下,卻因為父母或家族長輩沈迷“大法”,竟然將心智稚嫩、毫無判斷和防範能力的小孩引入歧路。

  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大人練功的環境下,小孩填鴨式地被輸灌“大法”教義,被迫“習練”,最後被毒害,受到傷害——本該在父母呵護下無憂無慮地長大,卻被“塑造”成一個個任人擺布的木偶;本該擁有的受教育權、成長權,甚至是生存權、生活權都被無情剝奪,實在令人扼腕嘆息,到底意難平……

  根據筆者掌握的資料,法輪功對孩童的毒害、禍害是全方位的;而一個個可憐的孩子,在癡迷者面前,幾成任人宰割的羔羊。“兒童節”之時,梳理一個個觸目驚心的個案,筆者心情沈重,但想到或可以警醒世人都來關註這些可憐且無辜的孩童,筆者又有些許欣慰。

  ——生命被殘害。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而在李洪志“放下生死”、“圓滿”邪說誘惑下,一個個癡迷者“奮不顧身”地走向了生命的盡頭。悲劇還不止於此,更有愚昧無知的家長甚至將自己的孩子也拖向了生命的終點。

  最極端的例子恐怕是隨母親自焚的5年級小學生劉思影,原本是一個漂亮、乖巧的小姑娘。2001年1月23日,在癡迷者母親劉春玲的蠱惑和脅裹下,12歲的思影參與北京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自焚後全身燒傷面積達40%,呼吸困難,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劉思影在接受采訪的原話是那麼的天真,又是那麼令人心酸,“1月15日那天,媽媽說,她腦子裏突然有了自焚‘圓滿’的念頭。媽媽還問我敢不敢。我對媽媽說,你要是走了,我跟誰過呀。我只有跟著你,我是你的一個小尾巴”。童言無忌,小思影的話深深撞擊世人:李的“放下生死”、“圓滿”戕害的不僅僅是“癡迷者”,還包括一個個毫無判斷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孩童。

  ——無辜遭毒打。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一般而言,小孩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只要是正常心智的為人父母者,沒有誰會對自己小孩采取暴力手段,拳腳相加。但是在“去情執”、“信師信法”蠱惑下,不少癡迷者“法迷心竅”,為了“捍衛”“大法”或“愚忠”李,不惜對親生小孩痛下狠手,使他們身心遭受嚴重創傷。

  《淒風苦雨的童年記憶》(凱風網,2009年10月21日)一文,當事人吳敏有痛切的回憶,“我饑餓難忍就三番五次的鬧正在打坐練功的媽媽……把她《轉法輪》的書撕了一頁,這下可闖了大禍,遭到她沒頭沒腦的一陣痛打……她怕我的哭聲打擾她靜心打坐,便把我捆起來,嘴裏塞上一條大毛巾,還用被子把我捂住……漸漸地我就失去了知覺。多虧一個同修阿姨來,看到地上有我鼻孔流的很多血……看到我臉、嘴唇發紫,連忙掐我的人中,給我松綁,這才挽回了我一條小命……”

  這種毒打還不止一次,“有一天媽媽整整上了一天網,下載了很多東西,我偷偷動了她的電腦……電腦被我點擊了幾下就死機了,此時她正在下載她認為最為重要的最新‘經文’,這可激怒了她,像發瘋似的……抓住我的頭發往墻上撞,那麼粗的拖把柄被打斷,不光口鼻流血,我的左耳也出血了,至今左耳聽力不好……”

  吳敏寫道,“小小年紀的我曾懷疑過這個人是不是我的親生媽媽,也曾想過自己活得這麼痛苦,不如早點死掉算了,實在是度日如年,天天在恐懼、無助中掙紮。”這不僅是對媽媽的不滿,更是對法輪功的血淚控訴!

  ——教育被剝奪。“受教育權”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的最基本權利,無論是在家裏接受長輩教誨,還是在幼兒園和學校接受正規教育,包括母語、數學等基本文化知識的學習,對兒童來說,都是必須的。這早已是人類共識。而李為了“教主崇拜”和販賣教義的需要,卻反其道而行之,鼓吹文化無用,將“修煉”淩架於文化學習和教育之上,他講,“一切都安排好了。為什麼還要教育?”(《歐洲法會講法》,1998年)。多少兒童因為癡迷者家長的愚昧無知而失去受教育的機會,或養成不愛學習的毛病。

  《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小弟子》(明慧網,2009年9月9日)一文,“小弟子”的話發人深醒,“我總是覺的學習功課很重要,但一回家,媽媽就要我先學法煉功,她說:‘要把修煉的事擺在重要位置,學法、煉功也是你每天必須要做的功課。’一開始我總以為學習很重要,後來我悟到了師父講的一句法:“你學的再多也是一樣。舉個例子,英國的小學課本你學了;美國的小學課本你學了;日本的小學課本你學了;中國的小學課本你也學了,可你還是個小學生。氣功低層的功課你學的再多,灌的再滿,反倒對你越有害,你身上已經亂套了。”看,本是一個聰明好學的小朋友,活生生給“塑造”成了不愛學習、不想學習的人。

  還有《引導小孩得法是我們大法弟子的責任》(明慧網,2009年8月25日)一文,“她三歲多就會背《論語》,四歲多能背很多首《洪吟》,五歲多能把《轉法輪》目錄全背出來,從此以後,就跟我們一起通讀《轉法輪》……現在她七歲半了,基本上每天和我讀半講《轉法輪》……在暑假期間,她自己能把《洪吟》、《洪吟二》全部抄一遍,而且抄的很工整。”當然,網文本意是為了炫耀“小弟子”對“大法”的虔誠,但我們可以設想:一個小孩子,大部分精力都被大人強迫來“學法”、“抄法”,哪裏還有時間和心思來學習文化知識呢?

  ——有病不給看。當代社會,父母都將小孩看得很金貴,一點感冒之類的小病都會很緊張,會去到醫院就醫,恐釀成禍,更不用說大病了。而李卻胡扯“真正修煉的人,你的身體都將要轉化成佛體,那是醫生怎麼治也達不到的……這種高層次上來的小孩是來得法的,他根本就沒有業力,他根本就不會得病。”(《澳大利亞法會講法》,1999年5月)所以,對於小孩的病,癡迷者會認為都是“業力”,同樣不能到醫院就醫,有些孩童差點丟了性命。

  舉個例子,“有一次,晚上十點多,正在我家開法會,孩子發燒了,我心裏想,這是‘師父’在給孩子‘消業’呢,沒啥事。等到快散的時候,有個功友看見孩子在炕上抽搐起來,我當時想,這孩子人小‘業力’還挺大。我們幾個年輕的功友就在孩子身邊閉著眼睛背法,心想挺挺就過去了,可孩子抽得更厲害了。鄰居家的二嬸說這可不行,要出人命的,抱著孩子就往外走,我攔著門口不讓出去,說大法弟子不打針吃藥,二嬸硬是不顧我的阻攔抱孩子找大夫去了,大夫說幸好來得及時,不然就出人命了。我不以為然,心裏非常怨恨二嬸,認為是她壞了孩子的好事。”(《法輪功奪走了我兒子的快樂童年》,凱風網,2009年4月7日)

  ——天性被扼殺。小孩的健康成長,涉及方方面面,除了基本物質保證外,必要的精神“食糧”也必不可少。小孩天性活潑好動,貪玩,對世間事物充滿好奇,書籍、電視、音樂、電腦等,都為小孩所喜歡,做家長對小孩的庇護只限於保證他們的人身安全,至於孩子的興趣愛好,與生俱來的玩樂天性,只要不危及健康,完全可以順其自然,不必幹涉。而李則認為,凡是與大法違背的東西都是執著。因此,癡迷者家中的孩童,在“去執著心”的毒害下,天性和愛好被大人活生生地給掐掉,從小只能與“大法”為伴,哪還有什麼快樂可言?例如:

  不能聽歌曲。“後來,我下載了二十多首常人歌曲。爸爸知道了,說讓我刪了,我不聽,就出去了……有一天晚上我就夢見自己在那聽常人歌曲,一下子手上、胳膊上全是蟲子,我害怕了……夢醒第二天,我把那些歌都刪了。自從那天以後我再也不聽常人歌曲了。”(《與其它小弟子交流迷戀常人歌曲的危害》,明慧網,2008年11月16日)

  不能打球。“其余時間幾乎都是在打球。母親在無奈之余還提醒我甚至警告我對球太執著了,而我也就有意無意的聽著。每天仍忘我的打著球……終於被邪惡鉆了空子,不久後開始咳嗽……後來開始重視學法煉功後‘病情’有所好轉。”(《小同修修煉去執著的體會》,明慧網,2011年4月13日)

  不能與小朋友一塊玩。“每次在我家集體練功的時候,我就讓孩子坐在我身邊打坐,硬扳著孩子的腿讓他雙盤,孩子腿弄疼了,我根本不放在心上。可孩子坐一會兒還行,長時間哪坐得住呀,我就嚇唬他,說不聽話‘魔’來抓你……孩子四歲的時候,白天總想跑出去玩,但我生怕孩子和常人在一起,掉了層次,每次根本不顧及孩子的感受,說什麼也要把他拽回來。”(《法輪功奪走了我兒子的快樂童年》)

  理想被迫放棄。“我漸漸忽視了學法煉功,甚至書都不看都要練習吹笛子,無論時間有多緊,每天都會堅持練一陣笛子……媽媽勸我,我不聽,認為她是在打擊我的誌向……後來,發生了一件事,使我終於看到了現代音樂的實質,我也終於跳出了魔圈。”(《放下對“理想”的執著》,明慧網,2009年1月17日)

  不能看電視。“我老是放不下看電視的心,平時嬸嬸怎麼說我我就是不聽,就是要看。我也看了同修的有關看常人電視帶來危害的切磋文章,知道那電視也是魔,可是就是改不掉,越看就越迷,甚至搞的功也煉不成,書也看不下。”(《選擇人還是選擇神》,明慧網,2009年4月17日)

  ——強拽“講真相”。一個是非觀念、價值觀念沒有形成的小孩,是不懂什麼真相假相,更不會明白大人都犯迷惑的“發正念”的。而那些癡迷者不僅自己鋌而走險,以身試法,而且不考慮小孩的生理特點和感受,甚至不顧及小孩的身心健康,挾持孩童在惡劣的條件下顛沛流離,踐踏法律,作為講真相的“掩護”和炮灰,行為令人發指。有例為證:

  “媽媽帶聰聰去農村,帶了光盤送給路過的人家。聰聰自己主動拿光盤送到老鄉家門口……剛發了幾張,猛竄出一條兇惡的大狗,一邊跑一邊‘汪汪’大叫……聰聰大大方方的把光盤遞給女主人:‘送給你一張光盤看看。’女主人一楞,聰聰大聲說:‘是法輪大法的。’”(《五歲小弟子證實法》,明慧網,2007年7月25日)很顯然,可憐的聰聰成了媽媽的“幫襯”,至於那條大狗如果真撲向聰聰怎麼辦?不稱職的媽媽根本就沒有放在心上。

  “我外孫現在已六歲半了。記的零六年我帶了一張大的彩色粘貼說:‘毅兒,我貼這張大資料時,要是來了人,你就撒尿掩護我。’……當晚我正在貼,真的來了一人。我馬上說:‘毅兒撒尿。’他果然撒了一大泡尿。”“還有一次,我們選路燈少,比較暗的住宅區去發。孩子不停的小聲說:‘現在前、後都沒有人,趕快貼。’孩子蹦蹦跳跳,前後張望是他的天性,別人不會懷疑,如果大人東張西望就不自然了。”(《帶孩子走好回歸路是我們的責任》,明慧網,2007年10月3日)5歲多的小孩,黑咕隆咚的,被外公帶著到處做違法之事,並且被利用來作“掩護”,不知小孩的安全被置於何處?

  ——仇恨被播種。孩童的心靈是最純凈的,有的只是藍天、鮮花、美好的事物。作為小孩的監護人和無所不在的老師,使小孩的幼小的心靈免受社會不良習氣的汙染,不被仇恨充斥,特別是從小教育他們養成愛國,愛人民,與人為善,平和理性的價值觀念是家長應盡的職責。而為了不可告人的陰暗目的,李大肆散布“邪惡勢力”論,公然唆使癡迷者對抗中國政府,仇視一切不利於大法的人。癡迷者則毫無保留地將這種仇恨的種子轉播到沒有認知能力的小孩心中,而不管仇恨到底有沒有根據,是不是理性,也不管自家孩子能否能夠明白和接受。

  在《引導小孩得法是我們大法弟子的責任》(明慧網,2009年8月25日),當事人毫無羞恥地講,“小弟子在上保育院時,我們有時也會帶她出去發真相資料,洪法,講真相……上小學後,她能正念對待學校發生的事情,比如,學校每次升邪黨的血旗時,她會和同修姐姐在心裏發正念,黓念‘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有時在同學之間洪法,有時把‘護身符’悄悄放到老師辦公室。”

  《小弟子正念正行經歷》(明慧網,2009年6月15日),當事人玄之又玄地講述孫子的事,“發正念時,他看到破壞大法的罪魁禍首是個綠色的蛤蟆,看見X魔頭本人在地獄被用油鍋炸,身上插滿鋼針,活剝皮,用大車拖在地上拖爛,死掉,用壓地的鐵滾子壓成肉餅,在火中燒烤,用大鐵錘象搗蒜一樣,搗成肉泥,一次次的死亡。”

  6歲的小孩如何知道什麼破壞“大法”的“罪魁禍首”?剛上小學的小孩,誰會理解“邪惡全滅”、“血旗”的含義?毫無疑問,因為癡迷者家長的機械灌輸、再三唆使下,仇恨的種子就這樣播下了,以後或許會發酵……

  ——性格被扭曲。“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正常環境之下,小孩身心會健康成長,知識會逐漸增加,最終成為對國家、對社會有用之材。而“大法”環境之下,小孩因歪理邪說長期浸淫,接受的是汙七八糟的東西,性格會不知不覺扭曲,輕者以“大法”為圭臬,對周圍的事物沒有興趣,與社會格格不入;重則會在行為和認知上出現精神障礙。

  舉個例子,“春節過後,當地政府幫我找到了兒子,並為孩子聯系了一所小學,可是10歲的他,已經無法和正常的小孩一樣學習與生活,每天除了發呆,就是說些‘圓滿’‘除魔’‘地球爆炸’等不著邊際的話。兒子和我在一起,問的最多的還是:‘媽媽,我們什麼時候圓滿,什麼時候飛走呀?’聽到這些我無言已對,淚流滿面。”(《法輪功奪走了我兒子的快樂童年》)文中的小孩實際上已經出現嚴重的精神障礙,如果不註意及時矯正,甚至會發展成精神疾病。

  “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是個寶……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是根草……”聽著蕭芳芳優美、深情、憂傷的歌聲,想著一個個天真爛漫、無憂無慮的小朋友在父母、爺爺奶奶的呵護下茁壯成長,筆者的心裏充滿了希望,充盈著歡欣;而想到一個個被法輪功毒害,無辜無助的孩童,筆者心情又非常沈重,幾乎潸然淚下……

  小孩有錯嗎?當然沒有。是誰讓天真無邪的孩童失去了快樂健康,沒有了歡聲笑話,忍受痛苦煎熬,直接責任者當然是愚昧無知的癡迷者父母或長輩。而上面的分析梳理可知,根子則是隱身幕後的李之魔爪和歪理邪說的蠱惑。

  這樣我們便找到了問題的核心:唯有遠離法輪功,小朋友的家長才不至於“法迷心竅”,唯其如此,那些受到傷害的小朋友也才能真正擁有屬於自己的兒童節,擁有美好的明天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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