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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亂法”何來迵異?
2011/05/20 16:07:22瀏覽172|回應0|推薦0

  對於那些發生在內部的“亂法”之事,法輪功一向把之視為“破壞大法、毀滅學員和眾生”的大事予以嚴厲禁止。既然是“亂法”,其評定標準應該是統一的,法輪功上下對待“亂法”的態度也應該是鮮明一致的。然而事實顯然並非如此,同為“亂法”,李洪志對待下層弟子和高層骨幹的“亂法”卻存在著明顯的差異,筆者嘗試著分析一二:

  一、下層亂法為“自心生魔”,高層骨幹亂法成“幹擾”

  同樣是“亂法”,李洪志對下層與高層“亂法”的性質卻截然相反。

  “自心生魔”是李洪志在《轉法輪•自心生魔》一文中,針對一些下層弟子執著於“天目”“功能”所提出來的。在此文中李洪志把這個“自心生魔”定義為“極其嚴重的問題”(《轉法輪•自心生魔》),因為“自心生魔”“最容易掉下來……一出現這個問題就會一落到底,一毀到底”。基於此,李洪志一直把“自心生魔”視為其控制恐嚇弟子的一個“殺手鐧”,不到萬不得已決不輕易使用。但在2000年《排除幹擾》一文中李洪志開始把基層弟子們出現的“亂法”行為定義為“自心生魔”,“近來香港一個神誌不清的敗類打著我法身叫其如何如何做自心生魔的鬼話,嚴重的幹擾著大法”。自此“自心生魔”成了李洪志訓斥下層弟子“邪悟亂法”最為嚴厲的詞語之一,並多次在講法和“師父評語”中進行了涉及。如《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中說“有的個別學員很不冷靜,執著心很強……就開始顛三倒四、神魂顛倒、神神叨叨。你還能修嗎……你只是自己自心生魔的問題嗎?你在幹擾大法。這個罪還小嗎?”

  但對於發生在高層中的“篡改經文”、“欺師辱祖”等等“亂法”行為,李洪志則大度了很多,不光不把之視為“自心生魔”式的“亂法”行為,而且還主動以“特務”、“舊勢力”的“幹擾”來替他們遮掩。

  2007年8月4日,面對高層連綿不絕的拉幫結夥、自立山頭、貪汙腐化等等“亂法”行為,李洪志開了一個“必須得開了”的會,即《對澳洲學員講法》。在這次“講法”中,李洪志不光不把發生在高層中的各種“亂法”行為直接定義為高層“自心生魔”來對待,反而以解決“特務”問題為借口來處理。更為可笑的是,2008年5月24日李洪志在紐約曼哈頓的《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結果竟然出現了兩個版本。平心而論,這件事無論是高層在篡改“經文”還是現場參加“法會”的骨幹們私自錄制傳播“經文”,絕對屬於李洪志平常所說的“亂法”行為。但對此李洪志不僅自己只字未提,反而授意《明慧網》接連發表《通知》和《緊急通知》兩篇“編輯部文章”,把此事說成了“特務的幹擾和破壞”造成的,楞把明顯的一次高層“亂法”變成了“抓特務”的鬧劇!

  二、下層亂法“惡狠狠”,高層骨幹亂法“躲貓貓”

  在對待“亂法”的態度上,李洪志也截然不同。

  對待下層弟子的“亂法”,李洪志可以說是咬牙切齒,態度也可以說是“惡狠狠”之極,把“亂法”弟子們斥之為“鬼”、“爛鬼”、“黑手爛鬼”。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中,李洪志說“這種人在大法弟子中卻不在法中……帶著執著求,又是骯臟的怕心……這種心舊勢力的殘渣爛鬼可看的見……那就是要害死你”。在《警醒》一文中,李洪志又說“有些學員還在找其它網站上的市場,你們真的就那麽執著這麽做嗎?你們真的不懂是人心勾的鬼上門嗎?”

  對於下層“亂法”,李洪志不光大罵,而且還以“淘汰”、“形神俱滅”進行赤裸裸的威脅。李洪志在《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說“什麽在學員中散布那些個幹擾學員修煉與證實法的事情呢……如果我李洪志今天不承認你是大法弟子、不承認你是我的學員,你想想還有你了嗎?……你得為你的生命負責”。在《淘沙》一文中,李洪志更是咬牙切齒“我建議所有傳播過這個特務網站的,盡快挽回你造成的損失……漏掉一個你都會隨其一起被淘汰……希望那些一時頭腦發昏助紂為虐的,好自為之”。

  而對於高層的“亂法”,李洪志玩起了“躲貓貓”遊戲,少了份惡狠狠的“戾氣”,多了份很曖昧的“客氣”。

  2010年9月30日,“明慧網”編輯部發表《關於新西蘭竇金梅長期詐騙學員資金的問題》,揭露多次被明慧網刊文褒獎,被描繪成一個對“師父”絕對忠誠,“敢於走出來正法”,久經考驗的新西蘭“精進”弟子竇金梅集資亂法之事。這篇文章本是斷喝“集資亂法”亂象、遏制“集資”行為一顆“重磅炸彈”,文中不僅詳細披露了大法弟子竇金梅“集資”數額巨大,還詳細披露了“集資”的方式、手法等。可誰知此文沒上多久,便迅即被“秒殺”,其中意味不言自明。

  2010年11月,葉浩之女葉映紅女士在接受采訪時,鼓吹比“師父”能耐還大的“天”,大放“沒有說生病了不能上醫院”,“現在都在修”、“圓滿只有天知道”、“現在誰都修得不好”的厥詞,左一榔頭,右一斧子把李洪志的“業力說”、“圓滿說”等“法理”推得個底朝天,這可是件徹頭徹尾的“亂法”行為,可令人驚奇的是,李洪志竟然玩起了“躲貓貓”,至今還無半點反應!對下層弟子的那種“一點就著”,“一觸就炸”的惡狠狠之態蕩然無存!

  三、下層亂法“小事擴大”,高層骨幹亂法“大事化了”

  玩慣了兩面派手法的李洪志,對於發生在法輪功內部的“亂法”,在處理方式上也截然不同。

  對於發生在下層弟子們中的“亂法”,李洪志處理起來可謂事無巨細,甚至於有點吹毛求疵之感。在其《理性》、《也棒喝》、《放下人心,救度世人》等“經文”所提的基層“亂法”,充其量也只是他們在修煉中一些小事而已。如《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一文中的“有個別學員一直把破除邪惡、講清真相的事當作一件不情願的事”,《路》一文中的“從大法的傳出開始就有人在觀望。別人怎樣,我就怎樣,卻不用法來衡量對與錯”。不光如此,李洪志還利用“師父評語”欄目,把弟子們中小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亂法”行為無限擴大化處理。如2004年5月8日,明慧網刊載了一篇《嚴格以法為師自覺銷毀不是師父公開發表的光盤》的文章,這篇不到三百字的文章只是提到“有的學員已經看了內容,還有的準備傳看,甚至有的學員還主張復制”。對於這樣一個小問題,令人沒想到的是這篇小短文竟然也有勞李洪志用了近四百字進行“點評”,“……記住在大法中流傳的任何不是大法的東西都是破壞大法!”

  別看李洪志對下層的“亂法”之事如此這般的嚴厲,但對於高層的那些“亂法”行為,卻能“大度”的做到大事化了的程度。

  當初,李洪志為了顯示法輪功的“純凈”,說“人間找不到一塊凈土。你到宗教中去,他現在談的也都是錢和政治,甚至色情的東西也進入到宗教中去了”(1999年《加拿大法會講法》)。可2010年10月,一封題為《求同修幫助解開心結》的郵件曝出香港法輪功組織的香艷內幕。香港法輪大法佛學會會長簡鴻章,與一女負責人何麗霞長期私通,另外還與張秀玉、白天雲等女學員屢屢發生茍且之事,與張綺嫻、朱彤斌等女學員也有扯不清的關系,李洪志卻聽之任之,屁都不願放一個。

  《2009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有弟子抱怨,“師尊對澳洲學員講法後澳洲情況有所改善,但沒過多久又有些回到老樣子”。弟子的言下之意很明白,就是原來那些個拉幫結夥、自立山頭、貪汙腐化等等“亂法”爛事又重新擡頭了。誰知李洪志不光不加以迅速加以呵斥,反而很“曖昧”的說,“人心總是在。要是通過師父一次講法他們那些執著都沒了,那我就情願天天給你們講了”。這些在下層弟子們中被視為“亂法”的行為,發生在高層骨幹身上竟然就成了“執著”,如此之“肚量”讓我輩常人都覺得自嘆弗如!

  難道李洪志真想“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否也。雖然基層大法弟子是李洪志人氣、財氣、霸氣和神氣的重要資本,但畢竟他們的地位在哪擺著,人微言輕。高層骨幹,可是個個大權在握,哪個也不是個善茬,真把他們真惹急了,搞不好他這個“主佛”連個“寓公”都當不成了。高層我惹不起,只好委屈委屈弟子了,你們總得讓我這位曾經不可一世的主佛發發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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