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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時節哀冤魂
2011/04/06 16:19:53瀏覽141|回應0|推薦1

清明時節哀冤魂

/霜刃

http://www.kaiwind.com/flgct/201104/t126619.htm

 

  清明掃墓,旨在表達對逝者的“思時之敬”,其俗由來已久。據明代《帝京景物略》載:“(農歷)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擔提尊榼,轎馬後掛楮錠,粲粲然滿道也。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錠次,以紙錢置墳頭。”然而,“望中無紙錢,則孤墳矣”——墳墓上看不到紙線的,必是無人祭奠的孤墳。民間認為,孤墳之鬼,魂靈漂泊難歸。比它更淒涼的是冤死者之鬼魂,不僅漂泊無歸,往往在陰雨天悲鳴哀號,令人毛骨悚然,所謂“新鬼煩冤舊鬼哭,天陰雨濕聲啾啾”(杜甫《兵車行》)。

 

  這悲鳴之冤魂中,有不少是法輪功受害者。他們冤死於李洪志的歪理邪說,冤死於自己的盲目癡迷,冤死於邪教的窮兇極惡。

 

  清明時節哀冤魂,此前恩怨且莫分。哀怒化解成追思,惜命貴生普世情。即使有些輪民的死有自作自受的成分,但他們也是邪教的受害者。值此清明之際,我們同樣應該為他們墳頭添幾抔新土,焚幾枚箔錠,飄幾張紙錢,灑幾滴悲淚,以表悼思。

 

  悼思之余,也必須指出,冤有頭,債有主,替冤死者尋罪魁、覓禍首、析害源,才能避免相同的悲劇重演。

 

  同是被法輪功害死的人,同是冤死,冤情各有不同——

 

  誠然,那些因拒醫拒藥而喪生者,缺少基本的科學素養,自己也得負責任。可是,如果不是李洪志承諾給他們“清理”“凈化”身體,承諾替他們“消業”祛病,承諾為他們在閻羅地府除名,他們會死嗎?退一步說,就算普通大法徒死於不精進,那麼,像封莉莉、李國棟這樣的境外法輪功骨幹,甚至法輪功美國總部“龍泉寺”行政主管韓振國,也難逃病魔索命,又該怎麼解釋呢?最典型的是,2009年,法輪功骨幹連連暴亡:29,美國法輪功精進學員李宏(女)因病死亡;420,香港九龍法輪功活躍成員、香港《大紀元時報》編輯朱賢溢突然病死;5月,澳大利亞法輪功精進分子成員林穂生因病不治身亡;68,臺灣法輪功骨幹劉鶯釧(女)因患骨癌病亡;7月,臺灣法輪功積極分子江慶貴病死於被迫返臺途中,日本法輪功骨幹佐藤貢和佐藤美津子(女)病亡,美國塞班島法輪功骨幹陳文祿病亡。在法輪功慣於“秘不發喪”的背景下,一年之中就死了7個大法骨幹,李洪志的“法身”哪裏去了?這些人不僅虔修大法、而且竭力“護法”、“弘法”的精進者,同樣難逃“病業”厄運,冤是不冤?

 

  就算他們迷信盲從吧,但如果李洪志和他的親人——比如女兒李美歌、妹夫李繼光——有病堅持不看醫生,那他們甘為邪教殉葬也算是值了。事實卻相反,李洪志和他的親人有病都去醫院治療,吃藥、打針、做手術,卻讓癡迷的弟子以“信師信法”來對付“病業假相”,結果小病拖大,大病拖死。這樣的癡迷者難道死得不冤嗎?

 

  誠然,那些自殺、自焚者過早地告別人世,是因為他們的腦昏智迷。可是,如果不是李洪志向他們灌輸“地球是宇宙的一個垃圾站”,地球是爛蘋果,他們會以自殺逃避地球毀滅嗎?如果不是李洪志胡說人是宇宙生命中掉到地球上的垃圾、渣子,人是地球這個“爛蘋果”的腐爛細胞、人的肉身很臟,“人不行了就會被淘汰”,他們會急於脫去人皮、拋棄肉身,直奔“天國”嗎?如果不是李洪志鼓吹“放下最後的執著”即對生命的執著,他們會厭生趨死,撇下親人,撒手西歸嗎?

 

  在李洪志一系列輕生言論的蠱惑下,法輪功練習者不再認為人是萬物之靈,而把自己看成是前世做了壞事、罪惡深重、應當銷毀的“垃圾”,而逃離“垃圾站”也就成了他們的當務之急,人間生命也就不足珍惜。若按自殺形式開列一份簡要的自殺名單,那麼,跳樓、跳崖的有:董智、王成祥、高恩誠、徐惠君、李宏武;上吊的有:王軍、馮少寶;跳河、投井的有:康彩葉、劉品清;自焚的有:孫傑、譚一輝、李進忠、常浩馳(且不說“1·23”自焚案中的冤魂了);臥軌的有:王雅靜;服毒的有:高文會……這些人中,董智24歲,王雅靜27歲,李宏武28歲,康彩葉34歲,高恩誠42歲,他們本都身負企盼,理當活出人生的精彩來,可惜年紀輕輕,還未嘗到真正的人生滋味,就都為邪教殉葬了。更何況天安門自焚案中喪生的劉思影才12歲啊!這些年輕的生命死得太冤了。李洪志敢說他們不冤嗎?試問,李“主佛”既然洞悉“天機”,為何不讓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子女兒率先逃離地球這個垃圾站,脫下人皮、“圓滿升天”呢?

 

  倘若說自殺者死得冤,那麼被法輪功癡迷者殺死的人更冤,因為他們本人並不想“以死求圓滿”。王繼榮被兒子王學忠當作“魔”連砍17刀而死;吳德橋的妻子被吳當作“魔”用菜刀殺死,李亭的父母雙雙被兒子殺害;不滿9歲的戴楠被母親關淑雲當作“魔”活活掐死;李遠東(女)被四個法輪功修煉者毆打致死,主兇竟是母親唐書玲。普通人被殺害,有親人替他們討公道,可這些人都死於修煉大法的親人之手,他們有冤向哪個親人去訴?

 

  李洪志大談“狐黃柳白”、“附體”,慫恿弟子除魔驅魔。於是,竟然有癡迷者主動求別人為自己“驅魔”而自尋死路:200847,長春大法弟子肖榮自稱有“狐貍精”附體,被俞雪微、高洪慶、金明東、王海鵬等四個“功友”出於替肖“驅魔”的“好心”毆打4小時後搶救無效而亡。在李洪志“除魔”邪說之下,糊塗者(如肖榮)死,清醒者也是死:2001220,深圳市龍崗區法輪功練習者魏志華因認清法輪功邪惡本質,發誓“不再做李洪志弟子”。誰知道,包括魏志華的丈夫在內的10多名法輪功癡迷者,認為她是破壞“大法”的“魔”,竟慘無人道地將她捆綁並捂住口鼻,最終導致魏志華窒息死亡。這些人死得很冤,冤就冤在被李洪志的軟刀子殺死了卻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畢竟不是李洪志親手殺了他們)。

 

  說千冤,道萬冤,最最冤的是被法輪功害死的無辜的常人,因為他們與“大法”毫無關系。200231,兩名來自新疆的法輪功人員林春梅、溫玉平為清理迫害大法的“邪魔”,度人升天,在陜西省鹹陽市的一家小旅店裏將一名女服務員殘忍勒死。這位服務員本人不練法輪功,其親人也與法輪功無涉,卻死在了邪教信徒手下。如果不是李洪志叫囂“誰破壞大法,誰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該殺的了”(《法輪大法義解》),她會死嗎?如果不是李洪志胡謅“有很多生命不能得救的,他們註定是要被淘汰的”,“你們有一部分傷害的生命將在你們未來圓滿的世界裏成為你世界的眾生,就把這件事情變成了好事了。如果被傷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將去佛的世界,它會挺著脖子讓你殺它,它會高高興興讓你殺它”,她會死嗎?真可恥!真虛偽!明明是教主慫恿信徒殺人害命,李洪志卻在那裏侈談慈悲、奢言“做好人”。

 

  正是李洪志“殺人有功”的歪理邪說,讓大法徒在扮演兇手時心理坦然。因為,根據李氏“佛旨”,雖然在人間殺人是不對的,但人間的理與宇宙高層的理是反著的,在法輪功練習者眼中那不叫殺人,而叫“善解惡緣”,叫“度人”。以下慘案的禍源即在於此。2001年,1125,北京市西城區的法輪功練習者傅怡彬在其父母家中將父親和妻子殺害,將其母砍成重傷。據傅怡彬交代,當時他“悟出”父親及其家人該“走了”,自己手刃親人是助其早日被度升天。2003525627,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連續發生罕見的投毒殺人案,導致17人死亡(16名拾荒乞討人員均猝死街頭,1名佛教信徒因搶救無效死於醫院)。這起系列命案的制造者陳福兆是一名法輪功癡迷者。據陳交待,他一而再、再而三投毒殺人是因為“李洪志‘師父’點化”他:通過“殺生”來“提高自己的功力,救度眾生,達到修煉的最高境界”。在癡迷者看來,殺人既可以救度被殺者,又可以提高自己的功力,一舉兩得,何罪之有?然而,死者何辜,遭此大劫?

 

  清明時節哀冤魂,亦悲亦嘆難去情。新鬼煩冤舊鬼哭,邪教不除永無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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