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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才是李洪志的命根根
2010/11/04 17:16:45瀏覽226|回應0|推薦0

來源:http://www.kaiwind.com/jwdp/201009/t118719.htm
作者:昶 冰
  李洪志2010年在紐約法會講法上除了煽動弟子“救人”外,講得最多的便是搞“項目”、“集資”之類的問題。李“教主”的態度很明確:不能撈錢的廣告沒意思,虧錢的事情不想幹,演“神韻”的底線是不賠錢,允許弟子向常人“集資”等等。筆者不難理解李洪志的上述態度,因為宇宙主佛很愛錢。

  一、樹起“項目”牌子,實則為了撈錢

  李洪志在傳法中,通過辦班、出售書籍、像章、錄音磁帶等方式,賺得盆滿缽滿,作為腰纏萬貫的李“教主”,他對金錢欲望並沒有降低,反而更加貪婪。逃到海外後,又搞起了“大紀元”廣告、“神韻”演出等“項目”,目標直指金錢。

  1、沒錢的廣告沒意思。“弟子:新唐人的總部廣告銷售人員要求記者無償為一些公司拍工商新聞。 師父:無償拍新聞。如果是要搞好關系,或者是有什麼商業上的互惠,這是可以。如果不是這樣的話,無代價的去做也沒啥意思。通過這件事情去講真相救了人,我也不反對。如果沒有什麼那為啥做去?條子是這麼提的,我也得這麼解答。”李洪志話已出口才知失言,後面補充了一句“條子是這麼提的,我也得這麼解答”,反而流露了他的真實心思。

  2、虧本的演出不再做。“師父:我想其它地區,大法弟子你是做神韻主辦這件事情的,你是不是真下了功夫去做了?尤其歐洲啊,你們年年這麼賠,我在考慮還去不去了。”

  3、賠錢的演出不能做。“弟子:神韻在舊金山灣區三個城市上演,唯有舊金山出現較大的虧損。下一次巡回在舊金山演出,在財務上出現比較大的壓力,我們理解是要優先把舊金山做好,把周邊城市暫時放下。請問師尊這麼理解是否對? 師父:這些具體怎麼做你們自己考慮吧,在哪演師父都不反對,就是不能賠。”

  李洪志在《致紐約法會的賀辭》中說“在歷史的過去,你們創造了人類應有的輝煌;歷史的今天,大法賦予你們救度眾生的使命;歷史的將來,你們純正的一切就是大穹成住不破的保證。”如今,李洪志把“救人”的“神聖使命”忘到九霄雲外,眼?只有錢,一切項目為了錢。

  二、打著“救人”的幌子,實則逼弟子掙錢

  沒有弟子賣力,“項目”成了一堆垃圾,為了煽動弟子賣力做“項目”,李洪志給“項目”掛上“救人”積“威德”的誘餌。他在《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說:“誰看神韻誰得救,誰做都一樣。”又在《在明慧網十周年法會上講法》中作了分工:“師父現在親自管神韻的事…..但是從推廣與售票這方面來講,就得靠各地區大法弟子做了。”還在《2009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把推票情況與弟子修煉掛勾:“那麼神韻的推票情況我是這樣想的,大家都是在講開演前票剩下了怎麼辦,我先從修煉人的角度講,其實各地推票的情況,就是各地學員的修煉情況和配合情況的真實表現,具體表現。”說到底,李洪志是希望把弟子綁在“項目”上,為他撈錢無償地賣力。

  李洪志對錢太貪婪,不僅把“神韻”的票價定得很高,並嚴厲禁止不得降價,弟子賣不出去只好掏腰包賣來送人,或者出資請同修捧場。但是,弟子掏腰包一回兩回,回回掏也受不了,推廣“神韻”也就出工不出力,任其李洪志吆喝。這不,李洪志在講法中承認了“神韻”演出在歐洲年年虧本的事實嗎?他說:“尤其歐洲啊,你們年年這麼賠,我在考慮還去不去了。”這話反映了李洪志內心的無奈,也變相地批評弟子推廣“神韻”出工不賣力。

  從李洪志禁止“神韻”光盤在國際社會公開播放也可以看出他撈錢的真實面目。李洪志在《2009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曾說:“誰看神韻誰得救。”弟子想到“神韻”是“救人”的,在提問時向“師父”建議把“神韻”制成光盤在國際社會公開播放,既擴大影響,又能救人。弟子的合理化建議卻被李洪志以“看了光盤就不會到現象觀看”為由給否決了。弟子的建議雖然合理,但以撈錢為目的的李洪志來講,當然是剜了心頭肉,豈能同意!

  三、面向常人“集資”,實則為了騙錢

  “集資”問題是法輪功的一個常態,當然,大多數“集資”均被弟子私吞了。這種內部“集資”行為,既讓捐錢的弟子心懷不滿,又讓“師父”十分頭痛。因此,李洪志通過講法、“評語”等方式企圖制止弟子“集資”的行為。但是,李洪志越是禁止,內部“集資”越厲害。本次講法中,弟子再次曝料內部“集資”問題。(1)“弟子:我們地區有一次在放映真相電影後,一負責人拿著盛錢的箱子挨個去叫學員贊助。”(2)“有些學員覺的這方式違反師父有關集資的講法,拒絕給錢,但也有不少學員捐了錢,據說當時就收到了四千多元。”

  李洪志禁止不了內部“集資”行為,只好轉變態度,從禁止內部“集資”轉為鼓勵弟子向常人拉“贊助”。他說:“常人也需要贊助,那你也去搞好了,這個不存在問題。不能在學員中搞贊助。”李洪志的這種態度,既滿足了部分弟子的貪欲,又給自己一個臺階下。

  為何李洪志禁止弟子在內部“集資”,又鼓勵弟子向常人拉“贊助”?筆者認為,原因有兩個方面:

  一是內部“集資”得不償失。首先,內部“集資”容易刺激弟子不滿情緒。本來,弟子對“圓滿”遲遲不能現實心懷不滿,再通過“集資”的方式拔弟子身上的毛,無疑會使這種不滿情緒繼續擴大,最終危及法輪功,危及李洪志的“主佛地位”。再次,內部“集資”容易引起內訌。“配合”問題本身就是法輪功的老大難,弟子內部搞“集資”、拉“贊助”容易被某些協調人、負責人用來謀求私利,引起爭奪內部資源而相互爭鬥,危及具體項目的實施,甚至引起分裂。最後,內部“集資”容易搞挎“項目”。內部“集資”見效快,弱點是竭澤而漁,如果內部盛行“集資”,會使“集資”人放棄手中的“項目”。

  二是欺騙社會常人容易成功。李洪志在《大紀元會議上講法》時說:“人的思維其實比較簡單,很多人他就相信媒體講的,多數人平時信息來源也都是從媒體上得到的,那麼這種信息工具對於你們救度世人和證實法是很有利的,實際上在講清真相中真的是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由此可見,李洪志把財源指向社會常人的動機由來以久。同時,向常人拉“贊助”、搞“集資”還包藏著李洪志的險惡用心:如果通過欺騙的方式獲得常人的“贊助”,在情感上容易激發常人對法輪功的同情和支持,為法輪功的宣傳造就有利的輿論和態勢。

  李洪志傳播法輪功靠的是騙,撈錢也是靠騙。在他看來,騙一個算一個,撈一點算一點。總之,只要能把錢騙到手,他不會在意什麼道義、名聲,甚至使用下三賴的手段也在所不惜。因為,錢才是他的命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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