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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李洪志的“緣份”說(一)
2010/05/27 16:08:50瀏覽330|回應0|推薦1

來源:http://www.kaiwind.com/xspx/201005/t111205.htm

作者:胡緒作

李洪志是一個忽悠高手。他除了用“法身”、“法輪”、“法輪世界”、“圓滿”等等道具忽悠人外,所謂“緣分”也成了李洪志用來忽悠弟子的一個熱詞。在“明慧網”裏用“經文檢索”工具檢索“緣分”二字,可以找到百多處李洪志的“緣分”之說。在此,且讓筆者對其“緣分”說進行剖析一番。

一、李洪志為“緣分”一詞披上神秘面紗

“緣分”,來自佛教的一個抽象概念,是指必然相遇的某種“機緣”(lot or luck by which people are brought together)。有的人很信“緣”。有的人喜歡把“見面”、“相識”、“相處”、“偶遇”、“婚姻”說成是“緣分”。無疑,“緣分”是抽象的,它看不見,摸不著,只是存在人的心理和精神上,所以它是屬於精神範疇。

然而,到了李洪志嘴了,什麼都變成了“物質”的了。他把“真、善、忍”說成是屬於“物質”的。“緣分”一詞也不例外被李洪志改變了其屬性,同樣被指為屬於“物質”。他在《法輪大法美國中部法會講法》中如是解釋“緣分”:“那是在另外空間裏體現的,人是看不見的,所以人又說不清,就起出個名字叫緣,有緣,有緣分。當然這宇宙中的一切其實都是物質,我講了精神就是物質,物質就是精神。”

從這句話中可知,李洪志所謂的“緣分”是真實存在的——它存在、體現在另外空間;它是物質(是物質,那肯定存在)。一番高談闊論後,李洪為“緣分”蒙上了一層神秘面紗,讓弟子冥冥中覺得自己與法輪功有著必然“機緣”。

二、李洪志跟弟子大談“緣分”居心不良

經過梳理李洪志的“緣分”說,不難發現其不良用心。且看李洪志如何用“緣分”忽悠弟子。

一是用“緣分”與弟子套近乎。“緣分”一詞最大的功能,就是被用來套近乎。可以說,“緣分”是人們的“軟肋”。那些巧舌如簧的人為了達到某些目的,常常用“緣分”二字來套近乎。有的人很信“緣”,在“緣份”面前就容易喪失原有的立場。李洪志抓住了人們相信“緣分”的心理,在與弟子見面時,總不忘大談“緣分”,以套近乎,籠絡人心。

“我覺的能夠直接聽到我傳功講法的人,我說真是……將來你會知道,你會覺的這段時間是非常可喜的。當然我們講緣分,大家坐在這裏都是緣分。”(《轉法輪》)

“我們講緣分,你要碰到我,也就是你的緣分。”(《法輪大法悉尼法會講法》)

“這一次能夠與大家見面,都是緣分,能夠學習這個功也是緣分。”(《法輪大法各地講法一》-美國第一次講法)

“大家來了都是緣分,我就得對大家負責任。”(《轉法輪法解》-在延吉講法答疑)

“但是同歐洲一些地區的新學員見面還是頭一次,能夠坐在一起大家共同修煉這個大法,我想也是緣分。”(《法輪大法歐洲法會講法》-歐洲法會講法)

好一個“緣分”,一下與弟子拉近了距離。李洪志張口閉口對弟子談“緣分”,可見其運用“緣份說”欺騙弟子的手段到了爐火純青的境界。

二是李洪志用“緣分”說暗示弟子珍惜“大法”。人談“緣分”,還有暗示“珍惜”的意味,即所謂“珍惜緣分”。李洪志談“緣分”正有此意,暗示弟子修煉“大法”、珍惜跟“大法”的“緣份”。

“我剛才講了有許多練功人,其實一走進這裏就是緣分。”(《轉法輪法解》-在濟南講法答疑)

“反正是人得法不容易,這個緣分來的也不容易,就是叫大家別錯過這個機會。”(《轉法輪法解》-在廣州講法答疑)

“佛家是講緣分的,大家都是緣分化來的,得到了這可能就應該你得,所以你要珍惜,不要抱著任何有求之心。”

“不是這個法誰都能得的,我們是講緣分的,也就是說,時間緊,也可能不該得法的人他進不來。”(《法輪大法美國法會講法》-三藩市法會講法)

李洪志把他“傳法”說得很難能可貴、千載難逢,“得法”的人與“大法”有莫大的“緣分”,叫弟子珍惜。這是李洪志惡意拔高弟子、讓弟子覺得“有望”的又一伎倆。可是,如何做到“珍惜”呢?“學法”、“去執著”、“去人心”、“無求”、“無為”都是“珍惜”“大法”的表現。於是,利用“緣分”說,李洪志可以把弟子牢牢與“大法”捆綁起來,達到精神控制目的。

三是李洪志用“緣分”說推脫責任、搪塞弟子。李洪志吹噓的那些個所謂的“法身”、“法輪”、“法輪世界”、“圓滿”永遠都不會兌現的,所以,李洪志在談“緣分”時,會留個心眼,把其所謂的“緣分”劃為“無”和“有”之分、“深”和“淺”之分、“好”和“差”之分——

他說:“如果他有緣分,當時就可以得到法輪。如果緣分差一點,經過調整身體,練功之後逐漸的也可得到,我的法身就會幫助他去調整”。

“我告訴大家,這法輪極其珍貴,是不能用價值來衡量的。沒有緣分的人你花多少多少億也買不來;有緣份的人一分不要就得了。”(《轉法輪法解》-在北京《轉法輪》首發式上講法)

“緣份”如何,直接關係到“效果”怎樣:“有緣分”當時就可以得到法輪;“緣分差”就需要等“調整”。可是如果得不到“法輪”,那只有怪弟子“沒有緣分”了。李洪志借此可以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正如一對戀人戀愛沒有成功,提出分手的一方往往用“我倆沒有緣分”搪塞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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