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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李洪志的“精進論”(二)
2010/05/24 15:41:33瀏覽255|回應0|推薦2

  四是批評性的。“精進”的對立面是“不精進”。李洪志把法輪功修煉者分為“精進”和“不精進”兩類。從李洪志的“講法”及“經文”中看,法輪功修煉者中能被李洪志稱為“精進”的幾乎找不到,倒是那些“不精進”的弟子“多乎哉不多也”!李洪志對“不精進”的修煉者,不是斥責,就是詛咒。如《警醒》、《淘沙》等“經文”針對的都是那些“不精進”的弟子所講的。看得出來,法輪功修煉者不是一般的“不精進”的問題,而是“現象很普遍,問題很嚴重”。

  “我們就是叫那些修的不精進的弟子看到自己的不足,叫那些混事的表現出來,叫那些變相破壞的顯露出來,叫真修弟子圓滿。”(《法輪大法:精進要旨》“大曝光”)

  “當然了,在修煉中,很多學員還有不同成度的常人之心,還有學法一直不精進的人……”(《二00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師父無條件的保護你,你卻不精進,甚至像是個常人一樣!你說我是大法弟子,可是你的思想與行為就是個常人。我今天度的是大法弟子,不能夠無故的去保護一個常人。”(《二00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千萬要註意了啊,從現在開始,誰再不讓人說,誰就是不精進;誰再不讓人家說,誰就表現的不是修煉人的狀態,最起碼在這一點上。”(《洛杉磯法會講法》2006年2月25日)

  “所以不要覺的我感受不到、我看不到我的修煉實質就不精進,大家千萬要註意。”(《洛杉磯法會講法》2006年2月25日)

  “有些學員並沒有碰到什麽魔難,漸漸的就不精進了,實際上就是對常人社會的各種誘惑產生了執著,被社會中的吸引給拖下去了。”(《二00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當前存在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大家都知道,有一些不精進的學員,長期不出來的,不爭氣的吧。”(同上)

  “自己不精進、也不管別人的安全。如果大家都很能理性的看問題、用正念做事,形勢會又一樣。”(《在明慧網十周年法會上講法》)

  李洪志對於“精進”雖然沒有做出什麽解釋,但對“進”字卻作了一番修改。開始時李洪志用的都是“進”字,後來才改成現在的“進”字的。用李洪志的話說,就是“‘前進’的‘進’,這是向井裏走的意思,所以還是改回繁體的‘進’為好,越走越佳嘛!”(《修改》2004年3月26日)

  那麽,李洪志的“精進論”在整個的歪理邪說中處於怎樣的地位,起作怎樣的作用呢?對修煉者又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和結果?筆者以為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精進論”是李洪志貫穿於整個歪理邪說的一根忽隱忽現的線,成為控制法輪功的抓手。

  李洪志的“精進”與“不精進”,就像老師評價學生的學習成績好與壞,學法學得好的就是“精進”,學法學得不好的就是“不精進”。“精進”、“不精進”成為李洪志評判法輪功修煉者修煉好壞的“評語”,而且一直貫穿於整個弟子修煉活動始終。“消業”的好壞、“去執著”的好壞、“上層次”的高低的標志是什麽?表現是什麽?李洪志給出的定位就是“精進”與“不精進”。而且,李洪志對於修煉者的“精進”與“不精進”並沒有什麽可以考量的東西,由他說了算。今天說“大家精進”、“勇猛精進”,到了明天或哪一天,他就會聲稱“有些學員並沒有碰到什麽魔難,漸漸的就不精進了”;“有一些不精進的學員,長期不出來的,不爭氣的吧。”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使法輪功修煉者無所適從。而且只有這樣,那些癡迷者才會聽任李洪志的擺布,成為他掌中的“玩偶”。

  第二,“精進論”是李洪志兜售新的歪理邪說和操縱指揮法輪功修煉者的“指揮棒”。

  在一些法輪功癡迷者看來,能夠得到李洪志“精進”的表揚、鼓勵,那可是件非常光榮的事,能得到“不精進”的批評,就要“找差距,迎頭趕上”。李洪志正是把握住了修煉者的心理——其實也是李洪志的要求,於是,不斷地拋出歪理邪說,操縱指揮法輪功修煉者進行非法活動。如李洪志指責說“有一些不精進的學員,長期不出來的,不爭氣的吧”,學員的“長期不出來的”是在中國政府取締了法輪功,李洪志拋出新的歪理邪說“三件事”之後出現的。李洪志的“三件事”中,有一件是“講真相”,這“講真相”當然是要“走出來”的,對不是法輪功弟子的人去講。從表面上講,“不出來”,就是“不精進”,不“講真相”,就沒有完成“救度眾生”的“歷史使命”、“史前誓言”,自然就不可能“圓滿”。而就本質而言,弟子的“不出來”,就是沒有鬧事、就是沒有為宣傳法輪功的歪理邪說“建功立業”,沒有聽李洪志的指揮——這才是李洪志最為不滿意的!

  第三,“精進論”使法輪功修煉者的“圓滿”期盼成為泡影。

  李洪志欺騙民眾修煉法輪功,其中最為誘人的自然是“修煉圓滿”,成為“佛道神”了。只不過,自李洪志1992年“出山”傳授法輪功至今,他還沒有點名說過誰誰已經修煉非常“精進”了,包括與他一起創立法輪功的葉浩。倒是“不精進”的弟子經常被李洪志在“講法”和“經文”中不點名地提出批評,有時還是怒斥。如“神神叨叨”、“神志不清”、“不出來”、“不協調”、“不配合”、“不讓人說”等等,至於“特務”、“二師父”、“另立門戶”、“爛鬼”、“邪魔”之類,都是法輪功修煉者“不精進”的表現形式。正由於弟子們的這麽多“不精進”,達不到李洪志提出的“圓滿”標準,當然就不會有弟子“圓滿”了。如上所述,“精進”與“不精進”都是李洪志說了算的,哪個修煉者說自己“精進”了,出現了什麽“神跡”,那都是不能算數的,還要看李洪志是不是認賬。這樣一來,李洪志所說的所謂“圓滿”,當然只能是泡影了!

  最後,“精進論”成為李洪志推卸師父責任的托詞。

  修煉法輪功有個非常顯著的特點就是:“成績是師父的,過錯是弟子的”——“修在自己,功在師父”。因此,在法輪功修煉者中,自然“精進”是師父的功勞,“不精進”是弟子的過錯。那麽,上述所講的各種“不精進”的表現,當然不是他李洪志的問題,更不是他李洪志的法輪功的問題,而是修煉自己的問題,或是外界的問題。諸如:“爛鬼”、“邪魔”、“舊勢力”、“業力”等等,這些所謂的“幹擾”什麽的,都是弟子自己的事,是外界的問題,與他李洪志無關。李洪志把自己洗刷得幹幹凈凈——因為他是“宇宙主佛”,當然不會錯,也不可能錯。因此,錯的只能是弟子!李洪志有句“名言”,叫做“向內找”——“不精進”的弟子無疑應該好好地“向內找”——顯而易見,這就是李洪志在推脫作為師父的責任。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對於法輪功修煉者來說,修煉法輪功的“圓滿”是鏡中花、水中月,“精進”與“不精進”的結果都是一樣的,都是騙人的鬼話,明白了這個道理,或許就能遠離法輪功,成為一個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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