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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7 15:35:17瀏覽505|回應0|推薦1 | |
從宗教倫理角度審視法輪功之淪喪道德觀 本文將傳統宗教倫理和法輪功的“道德觀”作一比較,孰優孰劣,讀者自有公論。 一、宗教基本倫理價值追求與法輪功所謂的“真善忍” 宗教基本倫理價值追求是“揚善抑惡”。世界各大宗教以及大多數傳統宗教雖然各有不同的倫理追求,但都把揚善抑惡作為不同倫理追求中共有的終極價值。麥金太爾曾說:“假如宗教要成功地提出一套教規或一套目標,它就必須表明依據這些教規或目標的生活在人們對什麽是善作出獨立判斷方面,是富有成效的。”① 在西方傳統宗教中,猶太教從古時起就歸納出了正義(jusuce)、節制(remperance)、諸善德,而後的基督教教會學者擴充了這些善德,認為它們是整個宗教倫理生活的樞紐。規定了神學道德的目的就在於趨善避惡,這樣就將人的行為引向上帝,因為上帝即是至善。 揚善抑惡也是印度教、佛教、中國禪宗倫理價值的核心要素和基本內容。如大乘佛教本著自利利他、益己益他的原則,對善惡的界定更加註重修行生活,註重在世俗倫理意義上的善惡道德規範對修行者內心與行為的要求。 伊斯蘭教倫理的主旨亦是勸善戒惡,《古蘭經》及《聖訓》中有關人的行為規範的內容所占的比例,是遠遠超過神論的。可以說,它們本身就是道德經典。《古蘭經》的整個內容體系都離不開“善”、“惡”,離不開賞善罰惡這個根本的道德主題。 李洪志作為道德標榜的“真、善、忍”從字面意思來講,貌似傳統宗教的倫理價值追求,也同中國傳統道德所倡導的真善美相吻合。李洪志正是巧妙地利用了群眾對真、善、美的向往,把歷史上形成的、人民群眾所追求的、傳統宗教所倡導的這些美好東西,加以歪曲改造,作為自己的“獨創”來欺騙他人。 李洪志說,“這個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他就是佛法的最高體現,他就是最根本的佛法”;“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我們法輪大法這一法門是按照宇宙的最高標準——真、善、忍同修,我們煉的功很大”等等。(《轉法輪》) 不少修煉者步入“法輪功”的初衷就是受“真、善、忍”的吸引。不可否認,大多數癡迷者在剛接觸法輪功時,他們內心深處應該是真誠地追求真、善、忍。一些人在練功的過程中確實改正了一些抽煙、喝酒、賭博等壞習慣,在遇到矛盾時也能忍讓。這也是法輪功初期得到發展的重要原因,是法輪功組織和癡迷者自我標榜和反駁批評反對聲音的主要托辭。 然而,李洪志提出“真、善、忍”這一美妙口號,並不是要大法弟子真的去踐行“真、善、忍”。而是將其當作偽裝和誘餌,掛在法輪功的“帳篷”之外,吸引不明就裏者加入法輪功組織。稍加分析就可以知道李洪志“真、善、忍”的葫蘆裏到底裝的什麽藥。看看李洪志的書籍、“經文”、“講法”,法輪功詆毀現實世界,說“地球該銷毀”,說“人類道德敗壞到極點”,科學是邪教,宗教一無是處,這哪裏看出法輪功有一點“真、善、忍”的影子?衡量法輪功是不是“真、善、忍”,不僅要看李洪志說了什麽,更要看他做了什麽。法輪功制造“圍攻中南海事件”、“天安門自焚事件”、傳播“九評共產黨”、鼓動“退黨、退團、退隊”等所作所為,讓其假善真惡的本質在事實面前暴露無遺。 相對於傳統宗教倫理價值追求的揚善抑惡,法輪功假善真惡的“邪教道德觀”自然是原形畢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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