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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0 11:34:06瀏覽2888|回應0|推薦12 | |
「百萬人民反貪腐運動」箭在弦上,雖然對於是否利用街頭運動
讓主政者下台各界仍有不同意見,但多數民意痛恨政客貪贓枉法 要求其知所進退,就如同企業會毫不遲疑開除營私舞弊員工,是 一樣的道理。 前奇異總裁傑克威爾許在「致勝─給經理人的20個建言」一書中 認為,企業解雇員工是「必要之惡」。從企業管理的角度上看, 解雇員工可分為三大理由,一是經濟不景氣被迫裁員,二是員工 績效不彰遭到解雇,三是因為品行不端遭到開除,品行不端包含 營私舞弊、偷竊、說謊、詐欺或違反道德法律的行為。 這三項解雇員工的理由中,以因品行不端遭到開除最單純少有爭 議。威爾許明白點出,一旦員工品行不佳,「開除當事人時不必 猶疑,也不必皺眉頭,放手去做便是。」並且要讓大家明白,違 法犯紀會有什麼下場,收懲一戒百之效。 台灣人民請來公僕幫忙處理事情,如今發現僕人品行不端,營私 舞弊、說謊、違反道德法律等行為是罄竹難書,但是要如何開除 這個僕人,大家卻吵翻天。 政治上的設計與難度自有其要突破之處,但是政治黑暗中也看到 陽光,至少能讓所有政客明白,從政貪污者,就要面對下台的壓 力,即便短時間制度不能讓你下台,也只剩下飽受羞辱的臭皮囊 ,再也難以贏得人民起碼的敬重,唯有徹底忠於選民負託,才是 政治人物安身立命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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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