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驗項目及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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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項目
初試:聽力及閱讀測驗 複試:寫作及口說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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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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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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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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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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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題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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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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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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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作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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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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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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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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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圖辨義 問答 簡短對話 短文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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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彙和結構 段落填空 閱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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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測驗時間 (含試前、試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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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合計約1.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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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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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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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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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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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題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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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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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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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作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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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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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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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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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句寫作 段落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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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誦 朗讀句子與短文 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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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測驗時間 (含試前、試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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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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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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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卷/評分程序、通過標準及資料使用
各項測驗閱卷/評分程序詳如下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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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試之聽力及閱讀測驗為選擇題,採電腦閱卷,每份答案紙均閱卷二遍,如任一題目未作答或複選,則以電腦逕行第三、四閱。成績以量尺分數計分,滿分120分。考生的答對題數透過統計程序轉換為量尺分數,以維持歷次測驗成績的可比性。
- 複試之寫作及口說測驗採人工閱卷,每位考生的作答均由受過訓練的合格評分老師經初、複審程序進行評閱。評分係根據本測驗初級寫作/口說能力測驗分數說明,分為0~5級分,再轉換為百分制。
初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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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 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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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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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測驗成績總和達160分,且其中任一項成績不低於72分(註)。(自97年起生效,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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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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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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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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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 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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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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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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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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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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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某甲考生聽力78分、閱讀82分,其總分為160分,且兩項成績皆高於72分,則已達初試通過標準,可報考該級數之複試。 2. 某乙考生聽力94分、閱讀70分,雖然其兩項成績總和達164分(已高於160分),但因閱讀低於72分,故未達初試通過標準,不得報考該級數之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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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GEPT全民英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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