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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英檢初級測驗方式
2014/09/22 21:33:51瀏覽189|回應0|推薦0

測驗項目及成績計算

測驗項目

初試:聽力及閱讀測驗
複試:寫作及口說測驗

 

初試

測驗項目

聽力

閱讀

總題數

30

35

總作答時間

20分鐘

35分鐘

測驗內容

看圖辨義
問答
簡短對話
短文聽解

詞彙和結構
段落填空
閱讀理解

總測驗時間
(含試前、試後說明)

兩項合計約1.5小時

 

複試

測驗項目

寫作

口說

總題數

16

18

總作答時間

40分鐘

10分鐘

測驗內容

單句寫作
段落寫作

複誦
朗讀句子與短文
回答問題

總測驗時間
(含試前、試後說明)

1小時

1小時

閱卷/評分程序、通過標準及資料使用

各項測驗閱卷/評分程序詳如下列說明:

    • 初試之聽力及閱讀測驗為選擇題,採電腦閱卷,每份答案紙均閱卷二遍,如任一題目未作答或複選,則以電腦逕行第三、四閱。成績以量尺分數計分,滿分120分。考生的答對題數透過統計程序轉換為量尺分數,以維持歷次測驗成績的可比性。


    • 複試之寫作及口說測驗採人工閱卷,每位考生的作答均由受過訓練的合格評分老師經初、複審程序進行評閱。評分係根據本測驗初級寫作/口說能力測驗分數說明,分為0~5級分,再轉換為百分制。


    • 各項成績通過標準如下:

初試

聽力
閱讀

通過標準

兩項測驗成績總和達160分,且其中任一項成績不低於72分(註)。(自97年起生效,不溯及既往)

滿分

120
120

    •  

複試

寫作
口說

通過標準

70
80

滿分

100
100


    • 註:
      1. 某甲考生聽力78分、閱讀82分,其總分為160分,且兩項成績皆高於72分,則已達初試通過標準,可報考該級數之複試。
      2. 某乙考生聽力94分、閱讀70分,雖然其兩項成績總和達164分(已高於160分),但因閱讀低於72分,故未達初試通過標準,不得報考該級數之複試。


  • 資料使用:考生報名之個人資料與作答資料之保存與使用,由本中心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供測驗行政、閱卷、成績計算、統計、評分老師訓練及研究用途使用;考生報考時即同意將作答資料之著作財產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予本中心,在不記名方式及不披露考生身分之原則下,作為後續分析或研究使用,本中心得轉授權予第三人供學術研究使用。

資料來源: GEPT全民英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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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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