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分說明:
「全民英檢」寫作能力測驗採人工閱卷,每位考生的作答均由二位評分人員分別經初、複審程序評定級分,所評之級分經平均後,再轉換為百分制報分。
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 (第一部分第一位評分人員評定之級分+第一部分第二位評分人員評定之級分)÷2 ×20分×40%】+【 (第二部分第一位評分人員評定之級分+第二部分第二位評分人員評定之級分)÷2 ×20分×60%】
假設某考生兩部分得分為:第一部分中譯英一位人員評為4級分、一位評分人員評為5級分,第二部分英文作文一位評分人員評分為4級分、一位人員評分為4級分,經平均後轉換為百分制為84分(【 (4級分+5級分)÷2 ×20分×40%】+【 (4級分+4級分)÷2 ×20分×60%】=36分+48分=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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