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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07:57:03瀏覽573|回應0|推薦14 | |
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一直是儒家治國的理想世界,然而綜觀歷史上以儒家治國的朝代,有哪朝真做到了?反觀以法家治國的秦朝,在重賞重罰的治理下,老百姓卻也有幾年安生日可過。且不說遙遠的歷史,就看現在,新加坡不顧人權組織的反對,依然強力的執行死刑與鞭刑,在這重罰的治理方針下,卻也不能否認新加坡的治安是世界上屬一屬二好的,他明確的在合法與不合法間定出一條界線,你在合法區域內的任何活動沒有人會管你,但是越過了這條線,就必須或多或少的付出代價。 這幾年人權被喊得震天響,我當然推崇人權的提升,但是為了維護少部份人的人權,卻棄絕大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卻是讓人無法認同。特別是現在的法庭已不輕易判人死刑的情況下,還能被判死刑的罪犯,他犯的罪該有多大?要改以終身監禁代替死刑,那是否只要他活得夠長,好運的碰上幾次特赦,就能出獄了? 其實我很好奇,這些喊廢死刑的人,他們是以什麼樣的心態來看待這件事?他們在社會階層中是擁有什麼樣的社會地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還是因為自己的生命財產都安全無憂,所以推己及人?若真如此,那與那個何不食肉靡的皇帝有何不同? 王清峰認為人不是上帝,沒資格審判罪人,但從另一個角度想,人也不是佛祖,可以赦免一個人所犯的過錯,更何況佛家還講放下屠刀才能立地成佛,對於那些放不下屠刀甚至引以為自得的罪犯,佛都渡不了他了,何況是人呢?再說了,有多少人願意拿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去渡一個罪犯成佛?至少我就不願意!那麼王清峰又憑什麼以她個人的意願,當成執法的依據?說來也有點可笑呢!政府官員不該是為百姓服務,不該是要保證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嗎?那麼為了保障少數人的人權,卻要全國的人民付出代價,這還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哪!看到新聞說有基層警員要王清峰捐出薪水養這些死刑犯,我看了哈哈大笑!的確該讓這些維護罪犯人權的擁護者,出錢養這些死刑犯,最好還一起入獄去感化他們,佛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如果這些人的情操這麼偉大,那就請入地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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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