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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4 11:40:55瀏覽1552|回應2|推薦14 | |
〔台中市國中老師一張鴻鈞因與未滿十六歲的女學生發生性關係,雖然以六十萬元和解,仍被檢方起訴,前天到台中縣新社鄉上吊自殺。〕 電視上一再播出張老師的太太抱著孩子,孩子不斷大哭的聲音與影像,令人看了鼻酸,張老師選擇一走了之,苦的是他的妻子、孩子與老父,相信那位女學生也同樣不好受。張老師是否有錯?出現不同的說法,但矛頭指向他被起訴後,蘋果日報以頭版大幅報導,並刊登老師的照片才讓他活不下去,在被指責〔媒體殺人〕後,蘋果日報雖有遺憾與難過,但也說他犯錯在先,應接受評論等等。 值得探討的是現在的媒體生態,以往報紙新聞見報後,各自有讀者群,不見得人人讀到,但現在拜電視台發達之賜,各報的重要甚至不重要新聞,第二天見報後立刻有電視媒體複製,而且還會模擬情境,要想不被知道都難,如果是當事人,誰受得了媒體這樣排山倒海的批判,何況有的批判根本不實,有時只是因為當事人拒絕採訪就被記者數落得萬惡不赦,媒體可以大刺刺地說〔我們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卻忽略了媒體的〔殺傷力〕。 對照這則新聞後,前天自由時報在頭版報導一名罹癌媽媽吳慧萍與子女的溫馨故事,聯合報是在三版報導,並再加一則生病老師教導學生的故事,一時之間,感心熱淚的故事彷彿是報紙的重要焦點,記者被教導要寫得生動有感情。 本來報導弱勢、需要幫助的人、溫情故事就是新聞守則之一,可是現在似乎也商業化地被消費,某報就常被嘲笑,前面的版面都是殺人放火,後面卻又做慈善事業發放慰問金。 感人肺腑的故事本來就有新聞價值,令人更感動的是太多人要捐款給吳慧萍,她都婉拒,堅持要靠自己生活,這樣的精神更令人欽佩。以前曾碰過有的個案,在知道有捐款後,竟不思好好運用,錢花完後再找記者要求再寫一 次,再發動一次捐款,更氣的是好心人士捐款是要給孩子、卻被父母揮霍掉,孩子依然嗷嗷待補,更令人心疼。 媒體可以幫助人卻也可以在轉念間逼人走上絕路,尤其少數故事後暗藏玄機,報導時應確實查證,不要誤用愛心,更不應流於濫情,分寸拿捏更應謹慎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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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