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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01:25:22瀏覽1472|回應9|推薦74 | |
最近準備房子上市出售,換一個小一點的屋子。一些還算不錯的舊傢俱,想順勢處理掉。我想大家多少有一點經驗:一到搬家,才知道自己有多少東西? 美國有一個的網站"CRAIGSLIST",可以免費把東西上該網求售。我路續放了沙發,電子鋼琴,儲物櫃等物件求售。 很快的有人回應了沙發,於是約定來看實品,並請買主帶銀行本票來。沒想到對方說不在加州,銀行本票要用寄的,還客氣的說等你收到並存入帳戶後,再請搬運公司來取。 想想這也不吃虧啊!於是對方用快遞寄了 Cashier Check (視同現金)來,但是....金額不對啊!比我的售價多出一千美元。我聯絡買方怎麼回事?他說因為要買好些東西,所以寄多的錢來,讓我把多出來的錢,用現金還給司機就好。 我思考後覺得不好,所以告訴買主,我不賣了。這支票我把它廢棄(劃線並寫上 VOID),不知道這算交易是洗錢嗎?我還是避之為妙。 無獨有偶,另外有人來問電子鋼琴。這次我事先說明付款方式,請他直接用電子郵件存錢。但他說人在外州,不方便帶銀行本票或現金過來,也不用我的付款方法。最後我說那請你只要開電子鋼琴的售價金額就好,不要多付一分錢。 可笑的是買主與沙發那位同樣的理由,原文如后:Once you receive the check, have it cashed and deduct your money for the goods and send the remaining funds to the mover,and the mover is also picking some other valuable goods (like household, furniture and electronics set.) at the same city of your location,to my new house, that is why you need to transfer the amount to my mover. 我不同意,於是買賣又黃了。 後記:買主不經我同意,寄來一張 $2850 的支票,我的電子琴只賣 $299 而已,真是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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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