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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戰經驗法則-2
2006/07/21 08:03:51瀏覽422|回應0|推薦10

3     洞悉原則適用市場及時機

很多操作過程式交易的人,都有過產生情緒性反覆的經驗,那就是小幅盤整時賺不到錢,要等到波動加大後才能賺取相當的利潤,過程中對程式原則隨時抱著不確定的疑問:「該不該隨著訊號進場?」。我們目前可從加權指數成交量能中,看出行情是否適合此項原則操作。雖然不是百分之百正確,但無形中減少賠錢的機率。大家都聽過這句話:「有捨才有得」。既然這樣的原則過去能賺錢,失去一兩次賺錢機會也沒有損失。所有得到的情緒跟賠錢是一樣的,那種失之交臂的遺憾一兩天就會忘記,但賠掉的錢不會自己回來。一旦熟悉市場之後,失誤的次數便可大大降低,達成賺多賠少的目的。因為呆板的去執行原則,除非你無視眼前的虧損而堅持到底,並不受任何負面情緒影響,一樣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4      做出最壞的打算

什麼是最壞的打算?依照我主觀的看法,最壞─「那便是你所能承擔的虧損。」一旦原則實施進場,不要隨便決定出場。沒有看到結果並不能認定這是最壞的。選擇期貨操作的交易人,在追繳的狀況下被強制平倉,這樣的情況時有所聞。有人便使用選擇權買方的性能護住期貨,以至在短期偏離正常機制所產生的行情,得以受到控制。縱使偏頗持續進行,直到期指結算最壞情況發生,虧損仍在控制的範圍。相對的這種最壞的打算不能影響你下次所要進行的交易,因為行情多半是大多數人放棄後才會出現。其中舉例一種較為實用的方式,也是在選擇權的操作方式裡,其操作為多頭價差與空頭價差的組合,選定最大虧損與最大獲利之差,視為操作的最壞打算。

5.  無法自己操作時,委託交給別人下單

這樣的方式當然可以盡量避免,若真的無法或沒有執行的時間,掌握最好的操作原則,跟代理下單的人簽約協定,完全按照原則操作。這樣有一個好處,就是第一時間進場及出場,避開人為思考障礙,操作起來也較為客觀。而且在這裡要特別強調,操作原則是必須自己設定的,而非代理人設定,這也是強調客觀性原則之一。再者,若是自己無法或沒有管道,發展出自己的交易模式及原則,尋求代理人時可順便查詢其有無較好的操作模式,當有配合的對象時,也一定要立約協定,完全按照此模式進行操作。約定是客觀原則的強調,因為完全按照代理人操作模式進行操作,預防其在操作過程有參雜臨時加入的方式,這樣的方式也有不確定因素存在,而且太過於主觀。若要加入也是可以,但必須是要簽署在合約協定上,而不是臨時反應的做法,這樣能確保事後減少糾紛,以及代理人的諸多藉口。因為主觀性的評估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另外一種狀況是說,當你不接受代理人方式時,但你又想聽聽別人的意見。這時我的建議是,如果那個人的意見是合乎他操作原則,並且是固定的最佳化原則。在決定參與操作進場或出場,你不要再加入自己的想法,完全照他的指示去做,別讓消息面去影響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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