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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3 01:28:25瀏覽1843|回應5|推薦30 | |
對於已經淡出賽事的我,再淌渾水本來沒多大意思。不過這篇文章的底稿,早在統讚那檔事剛炒起來沒多久就寫下,沒想到餘波盪漾,至今尚未落幕。本文的用意,原本是對賽制和計分系統把關的方式,提出自己的理解;順便解釋為何根據這種理解,統讚或灌票,沒有理由被視為作弊。當然我的見解,只是自己理想中的應然;百傑系統運作的實然,似乎不是那一回事,或許就是整個賽制看來詭異的根源。 本文試圖說明──應該是揣測,為什麼主辦單位對統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灌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原因。在主辦單位決定以臉書為投票計分機制那天開始,就註定不可能公平,因此後來提出各種解釋,才會模稜兩可顛三倒四。 我猜想,質疑統讚或灌票的人,信念無非是「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八個字。這想法非常合理,我也十分贊同。然而,理念實踐的要件之一,是「有限的投票範圍與資格」。比方說,投票選里長的必須是里民,選市長的必須是市民,台北市民不能投票選高雄市長。如果隨時有幽靈人口加入投票,「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就毫無意義可言。這場比賽,是不是這樣呢?投票者,有任何資格限制嗎?沒有,只要有臉書帳號就行了,全世界都可以投票。 這會發生什麼情況呢?記得論戰方酣時,有人說請不懂中文的外國同事按讚,以突顯其荒謬。你說這太離譜,那你對臉書生態顯然瞭解不深。所謂病毒式傳播,就是我按了一個讚,我的臉書好友統統收到。其中交情夠的,閉著眼睛再按個讚,順便分享出去,然後他的臉書好友統統收到,依此類推。很多人是憑頭像而非連結後的內容,來決定要不要按讚,因此懂不懂中文根本無關緊要。只有真正感興趣的,才會去按文章連結。這種狀況豈有可能票票等值;看都沒看過,那一票有什麼狗屁價值。 倘若有讚就有分,這機制顯然不合理。怎樣做才合理呢?至少,要把分享次數,和回頭到部落格文章的點閱次數做稽核,剔除浮濫分享。甚至部落格文章的點閱本身,應該監測其停留時間,譬如說,訪客停留20秒以上才算一次。當然也有可能,訪客只是看著螢幕發呆,但停留時間低於門檻,顯然不足以好好閱讀一篇文章,可以判定為無效。主辦單位要求參賽者貼在文章裡的貼紙,本來足以擔當計時計次的任務;實際上有無作用,得問他們,嗯,還未必知道。這些是流量分析的基本功,確實做好過濾機制的話,統讚灌票的行為本身,根本不可能加分;如果沒做或做得不好,那是主辦單位自己把關不嚴的問題。 說到底,統讚灌票究竟對成績有無影響呢?人言言殊。主辦單位當然得硬著頭皮說沒有。以他們出包連連的狀況來看,怕是心虛得不敢作答,或許連他們自己都搞不清楚。至於對這種行為的評價,充其量只能說是針對賽制取巧,談不上作弊違規。因為規則只鼓勵與賽者進行病毒式傳播,從來沒有、也不可能約束被分享者,要看過文章本身,才能再分享。猜想賽制的原意,分享應該只是打廣告而非投票。即使計分,比重也應該遠不及文章本身的點閱。果真如此,打廣告更是符合賽制,理直氣壯的事,豈能說是作弊。 至於落實執行的結果變成什麼,就不好說;但即使有錯,責任也無疑是在主辦單位身上。統計數字的勾稽過濾,是主辦單位能做也該做的;否則這電腦不如土豆,怎麼有臉來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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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