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混亂、矛盾的二二八史觀
2007/10/24 14:46:25瀏覽561|回應0|推薦1

二二八從最早國民黨的「二二八事變」,到李登輝時代的「二二八事件」,到後來的「二二八起義」、「二二八革命」,二二八的歷史定位,不停的在變,因為政黨輪替,因為省籍問題,二二八史觀一直在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治二二八史的學者對二二八的一些基本「成見」不變,甚至大量的國家檔案出現以後學者的「成見」依然不動如山,於是形成許多邏輯矛盾之處,產生了許多令人哭笑不得的結論。其中最重要的矛盾有「一律冤屈」說,由於主觀的認定當年參與二二八的百姓一律是被冤屈的受害者,所以千方百計的淡化,或者隱匿他們應負的責任,甚至罪行,假如他們的責任、罪行有白紙黑字的證據,也要千方百計的證明這些資料是假的,是國民黨偽造的。

以王添灯為例,大量的資料可以證明王添灯在處委會掌權以後錯估情勢把三十二條加入「國軍繳械」這一條件企圖逼迫陳儀屈服,當他發現陳儀翻臉以後,又擅改三十二條內容刪掉國軍繳械這一條交給美國副領事柯爾,以爭取國際同情。這些資料經過中央研究院黃彰健院士比對求證以後真相早已大白,王添灯欺騙台灣百姓,錯估形勢,引起大禍。但是即使鐵證如山,有顏色的學者卻依然嘴硬,說官方資料「可能是假的」,故意製造王添灯的罪狀,卻又提不出做假的證據。我們以常理來判斷,當年陳儀面臨的是一個全面動亂的局面。全省除澎湖台東外幾乎全部淪陷,各地方行政機構全部癱瘓,地方警局人員逃離,槍械被搶,外省人不是被打殺,就是被圍困,政府軍除了死守少數據點以外,政令不出長官公署大門,陳儀當時己經有太多要求中央派兵鎮壓的理由,兵荒馬亂之際,陳儀還有心多捏造一條王添灯的罪狀?有此必要嗎?

又如高雄的談判代表涂光明,有色學者為了替涂光明脫罪否定官方檔案,否定人證(彭清靠致彭孟緝函),硬說涂光明上山沒帶槍,涂光明沒有反叛之意圖,涂光明是冤枉的。同時口述歷史也蓄意隱匿涂光明與郭國基合作擊殺日本警察科長的資料。

我們綜觀有色學者的論述,幾乎所有參與二二八的台灣人都是被冤枉的,假如事實如此那麼二二八就不該被定調成「革命」、「起義」,因為「革命」、「起義」總該有一批人進行武力奪權,總該有人犧牲,總該有幾個烈士吧!一場革命,無人為自己的理念勇於赴死,每一個死者都是冤枉的,那能叫革命嗎?

假如二二八是「革命」,王添灯的目的不僅僅是政治改革,而是進一步希望驅逐國民黨政權,以求台灣獨立,主導三十二條也好,捏造三十二條也好,其目的在驅逐國民黨政權,經由美國或聯合國託管直到獨立為止。至於三十二條的問題不過是為達目的的手段,結果失敗了,結果為自己的理想犧牲了。這才是一個合邏輯、合情理的說法,這才能還原一個「革命者」的真面貌。

又如涂光明,個性粗魯暴烈,擊殺了日本警察科長乙案,雖不合法,但是替許多被冤死的台灣人報仇,俠士也。為什麼隱匿他擊殺了日本人的資料,為什麼硬說他見彭孟緝時沒帶槍。以高雄當時動亂之嚴重,彭孟緝已經有足夠的理由殺人立威,出兵平亂,何須乎再捏造一個涂光明帶槍的罪狀。假如有色學者不替涂光明歪曲事實,那麼涂光明在歷史上至少是一個敢做敢當媲美荊軻的勇士。二二八既是革命為什麼要把涂光明描繪成被冤殺的可憐蟲,而不是為理想犧牲的革命英雄?

二二八過去五十多年了,五十多年來一切個人恩怨情仇都過去了,二二八應該當做一個純歷史事件來研究,一切情緒的、仇恨的成見都該拋諸腦後,治史臧否人物最忌「情緒」跟「泛道德」判斷。我們對二二八時代的人物評價不但要理性,同時更應該建立對二二八人物多元化評價的史觀,二二八人物不能單純的分為官兵與強盜,也不該簡化成無辜百姓跟劊子手,當年國民黨的官員,基於本身的職責,其所做所為有些值得原諒,有些值得肯定。如二二八結束後,廢長官公署、起用大量台籍菁英從政,事實上實現了不少當年處委會的主張。當然對當年濫用職權的國民黨官員,也應該繼續予以譴責,但是不該一桿子打翻一條船,把盡忠職守的官員妖魔化。我們設想,當年假如彭孟緝接受涂光明等談判代表的九項要求,那麼可能發生的情況是:

一、高雄的動亂擴大,高雄當時並無可以鎮懾全局的軍事領導人,高雄民間武器充沛以後,動亂可能擴大,死傷人數必然增加。

二、二十一師登陸後,彭孟緝可能以擅自降敵,有虧職的罪名被判重刑。

這種可能的發展對百姓、對日後的台灣、高雄,都是負面的、不好的。從大歷史的角度看二二八,雙方都是大浪裡的小水滴,太多的陰錯陽差,太多的無可奈何,面對那麼複雜的歷史背景,一味從泛道德主義切入是錯誤的。

最健康的心態是師法古人,古人在封建專制時代,每逢改朝換代以後,史家往往肯定反抗新朝的前朝忠烈之士,立場的不同不影響價值判斷。

所以我們對二二八時代挑戰威權、追求民主、法治的前輩給予最高的敬意;我們對無故打殺外省婦孺的暴民、趁火打劫的強盜予以譴責,同時我們也對當年在全面動亂,四面楚歌的情況之下盡忠職守的國府官員,予以肯定。雙方立場不同,但都做了自已該做的事。

一切恩怨情仇都過去了,從純歷史的角度檢視二二八,許多標準是可以多元化的。是應該多元化的,一味醜化國民黨官員,一味替台灣人叫屈,結果可能同時也矮化了當年的台籍精英,假如二二八是場不成功的革命,那麼許多死難者應該是為革命犧牲的英雄,而不是被冤殺的可憐蟲。

 

*註:本文摘自「二二八真相解密」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sonwu0211&aid=132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