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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11 08:47:05瀏覽734|回應1|推薦6 | |
| 有敵殺之法,
有化殺之法, 有駕殺之法, 有殺合之法。 敵殺者:利於用刃,日元遇刃而旺,譬之我國既富且強,則敵人雖有鴟張之勢亦必翔馴擾,而不敢發,而我反得以樹其威,以盡其用,故云刃星得合功名遠。故曰有官有殺宜身旺。若身強殺淺,則須假為權。若殺旺運純,身旺為旺而官清貴。 化殺者,利於用印,蓋眾殺耽耽其勢可畏,苟有些微印綬或隱或現於前後左右之間,則為之殺者貪生忘剋,殺愈多而印愈旺,印愈旺,而身愈強。是化干戈為玉帛。故曰眾殺橫行,一印可化。當權者用殺且兼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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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