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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史觀」與「誠實面對二二八」
2015/03/10 11:35:19瀏覽433|回應0|推薦6
台獨史觀~

摘自黃智賢世界~

https://www.facebook.com/HaungZX

台獨史觀1:

/2/28/2015

1 日本人殺了千萬中國人,中華民國無須記恨,因為是中國自己落後,活該。

2 日本侵略中國,打敗中國,逼中國賠款2億兩庫銀,割讓台灣和遼東半島,中國不可懷恨。台灣人被日本統治50年,多少抗日志士,台灣人被殺20萬人以上, 都不可談, 不值得談,不配談。

3 不不,是中國人自甘下賤,要把台灣割讓給高貴的日本的, 所以叫"日治",不叫"日據"。所以台獨史觀不恨打殺中國人的日本人, 而是鄙視中國, 說是你心甘情願送日本的。不罵日本侵略, 用武力強奪台灣, 卻罵受害者中國。

4 二二八事件平息之後,被治安機關傳訊過的, 都算是受難者。但被228暴民殺路強姦的外省平民, 從不列入228受難者內。
柯文哲祖父柯世元,被傳訊過後回家,一年後或三年後 (柯文哲訪問時兩次說法不同) 在家過世。柯世元既沒被判刑,沒有坐牢,也沒有槍斃,只是被傳訊,而後再加一年或三年後,或七年後過世,,因為肺結核病逝,竟仍算受難者。

1947年發生228, 柯士元是1954年去世。中間相隔7年。(又一說他是1950年過世。)
柯士元沒有坐過牢,沒有被判刑,沒有被殺,只是被"抓去"問話,就變成受難者了。

台灣228補償條例非常荒謬, 非常寬鬆。228當日喝醉酒跌倒死亡的, 也列入受難者。出海捕魚死亡的, 也列入受難者。像柯士元, 只是被傳訊的, 也算是受難者。

5 至於為何有成千外省人死傷?
殺外省人者,不可追究,不必被追究。
更不可以判刑。率省人而被判刑的, 都被稱為"228受難者"。
外省人是被外星人殺的吧,或是自殺?
絕不是那些被政府判刑的人殺的。
因為殺人放火被判刑而坐牢的,也算是228受難者。

6 只想談228, 但不敢談台灣人抗日。也不敢公平比較日據50年和國民黨治理台灣50年。
絕對不能談。
柯文哲只想談228, 一天到晚談。還不肯誠實的談。
但你若談日本皇民化家庭, 如何成為高級台灣人, 他就罵你沒良心。

柯文哲擅長哭哭, 擅長說謊。
被拆穿也沒關係。

這就是台獨史觀的轉型正義和邏輯, 也是獨步全球,違反人類文明和聯合國人道精神的史觀。

註:

網路流傳之本文,最後有網民自加兩段敘述,非作者原文。

 

台獨史觀2:

/2/28/2015

 

1 任何政府遇上民變或暴動, 如去年越南暴動追殺外國人和台灣人, 政府都不可以用武力平亂。
2 暴民攻佔警察局,搶槍枝,殺警察,無罪。
3 暴民搶劫商店,學校,醫院,包括孤兒院, 無罪。(全台當時商店, 機關受損超過億元以上。)
4 暴民用日本話與閩南語,沿街盤問路人, 答不出來就當場打殺, 無罪。(所以越南暴動, 用越南話盤問路人, 是華人就殺, 無罪。)
5 強姦殺人, 無罪。
6 殺人放火, 無罪。
7 搶劫軍火, 槍枝,彈藥, 手榴彈,無罪。
8 組織叛軍,要求國民政府棄械投降,政府要同意。
9 代表叛軍去跟政府談判, 要政府投降,也不算叛亂。
10 拿槍跟政府駁火, 攻擊政府軍。打死政府軍, 無罪。被政府軍打死, 叫作受難者。
11 拿槍打政府軍, 事後被判刑或槍斃,也是受難者。
12 二二八時被台籍浪人,流氓姦殺打者, 活該。
13 任何政府,事後不可以追查到底是誰殺人, 放火, 搶劫, 強姦,否則就是繼續迫害人民,就是殺人魔王。
14 那些打人殺人的越南人, 如果被越南政府判刑,都是受難者。更何況越南暴動,還沒佔領官署,警察局,軍營呢!比起來, 越南人真是太溫馴,太不像話了。

以上行為被判刑, 甚至只是被傳訊, 都是受難者。
這就是台獨史觀的正義,違反人類文明的正義。

 

誠實面對二二八~
中國時報/2015年2月27日/黃智賢

現在的二二八史,到底是政治宣傳還是史實?戒嚴時台灣史被公權力壓抑,可解嚴之後,台灣史卻更常被造假扭曲。久了,二二八,早就成了操弄民粹仇恨的百靈丹。現在開始,面對先祖,可不可以對二二八誠實一點?

⋯⋯

台灣當時身陷光復後遺症,問題多端,又極其複雜難解,這是事實。但陳儀面對台灣同胞,全力維護台灣人的福祉與尊嚴,給與台灣人日據時代爭取不到的自由與民主,這也是事實。

史觀不同 史實一個

二二八發生之後,蔣中正3月發給陳儀的電報:「台灣近情究竟如何?鐵路電力場是否已為反動暴民把持?善後辦法如何?」就可以想像台灣當時幾乎已陷入無政府狀態,情況如何危急。蔣中正發陳儀電叮囑:「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如果蔣中正要濫殺台灣人,幹嘛要嚴禁軍政人員報復?如果不是當時外省人與政府人員被打殺極慘,蔣中正為什麼憂慮軍政人員會報復?

當時暴民劫奪槍械總數超過4000枝以上;各地工廠、機關、商店被砸被搶被燒不計其數。暴民全島用日本話和閩南語盤問路人,只要聽不懂的,立刻當場打殺,暴民甚至衝進醫院殺人。外省人死傷不計其數,而這些人,都是手無寸鐵的平民與婦孺,這都是事實。

在台共產黨人(如謝雪紅)和日本勢力(日本奉公會)甚或其他外國勢力,都參與了二二八暴亂,這也是鐵一般的事實。

二二八變成一個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資源海,大家爭先恐後利用二二八作資源。柯文哲竟說祖父被傳去訊問,回家1年之後過世,也算受難者。

二二八亡者有兩種。外省人被暴民殺,本省人被政府殺。台灣人戶籍詳盡,政府又有鉅額補償金,二二八事變前後台灣人被殺人數,其實很容易釐清,至今二二八基金會紀錄,不超過八百餘人。

然則至今竟還有人口口聲聲,說蔣中正殺了數十萬台灣人!

但外省人被暴民殺害,卻沒有補償金,沒有道歉,任何正義都不可得。那被暴徒殺戮姦殺的成百上千外省人,算不算受難人?是誰殺了那麼多外省人?難道只因死者家人遠在千里之外,只因沒有政治勢力為死者喊冤,就可以讓死者蒙冤於九泉?殺了那些外省人的人,可不可以不受法律制裁?

史觀或者可以從不同角度查看,可史實終就只有一個,是就是,非就非,怎能各說各話?更怎能指鹿為馬,弄假成真?

用人道和誠實除魅

二二八需要除魅,而除魅的起始,是用人道和誠實面對歷史。二二八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悲劇的發端是什麼?當時的民為什麼反?如何反?民是怎樣成分的民?有沒有流氓趁機殺人強姦?流民是不是占領了官署,擁有了槍枝彈藥武器?積弱慘勝的國民政府該當如何平亂才對?陳儀政府一再退讓,堅持和平收場,可是到底要退到什麼程度,流民才滿意?

收復台灣的國民政府,是真的無一是處?還是深陷「光復後遺症」的台灣,與被日本蹂躪得瀕臨崩解,卻又陷入內戰的中華民國,終就被套入了日本與外國的歷史陷阱?

其實這些問題,如果誠實地尋找史料,都是可以找到答案的。只怕存心不良的野心家,老是要用二二八作法,用二二八搭便橋,渡到台獨和仇恨的彼岸。

二二八是民族悲劇,面對悲劇,請誠懇悲憫,面對史實,以慰祖先,以對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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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更正:
作者手稿原文 " 陳儀政府一再退讓,堅持和平收場,可是到底要退到什麼程度,
流民才滿意?" 編輯排版誤植成 "流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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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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