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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法官」鄭麗燕 為15萬鴻源被害人討債【聯合報╱記者蘇位榮】
2009/11/01 13:43:36瀏覽3690|回應0|推薦0

引用文章「媽媽法官」鄭麗燕 為15萬鴻源被害人討債

媽媽法官鄭麗燕堅持辦案一定要用心,不能讓公權力睡著。埋首卷證資料中抽絲剝繭,「耐煩」是她最令人佩服的美德。
記者陳正興/攝影
晚上九點多,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官鄭麗燕的辦公室燈還亮著。小小一方,卻是實現正義的基地。每寸空間都堆滿了卷證資料,昏暗的燈光下,鄭麗燕由卷海中抬起頭來,回應訪談的第一句話就是:「法官辦案一定要用心。」

耐煩辦案 最難的功課

近一年來,她手上忙著複雜繁瑣的鴻源破產案的後續債權分配,十五萬名債權人的資料占據著她的辦公室。這件陳年破產案從民國八十年開始,到現在已經十八年了,歷經十位法官處理,因為債權資料人多事繁,很多債權人又已過世或搬家,麻煩程度人見人怕。但鄭麗燕接手後,情況不一樣了。

「耐煩」是她身上最明顯的特質,這已是現代罕見的美德,堅定地為小民醞釀出正義的果實。

法拍資產 設法抬底價

鴻源資產被查扣,但破產管理人多年來無法拍賣出售這些不動產,鄭麗燕不願賤賣這些資產,以免影響債權人的權益。在拍賣時,她盯著鑑價公司,設法提高資產的底價,兩年多時間,她一件一件的把鴻源的財產處理掉。

「司法不論大案小案,都是當事人的案子,當事人一生可能就來法院這麼一次,如果法官不能盡心辦案,怎麼對得起民眾?」鄭麗燕就是這樣一個人,辦起案來,就像媽媽照顧兒女般,無微不至,處處為當事人著想。

雞婆的個性使鄭麗燕法官努力辦好每件案子,實現司法正義。
本報資料照片
萬人失聯 花一年找齊

一般法官處理拍賣案件,不會管到這麼多;不動產賣不掉就流標,底價再打八折。但鄭麗燕一想到,鴻源受害者一生的積蓄就這樣被騙走,她覺得難過。

「設身處地想,如果你是被害人,會不會希望法院多賣一點錢?」想幫被害人多拿回一點錢,是鄭麗燕不願輕易放棄的原因。她甘心花這麼多時間,為一件老案收尾。


今年年底 可分配債權

鴻源資產賣光了,接著要分配債權。十五萬名債權人中,有一萬多人聯繫不上,她用最笨的方法:一個一個向戶政機關查核!

鄭麗燕花了一年多,終於找到一萬五千多個債權人及其繼承人,今年年底就可以分配債權。鄭麗燕說:「辦這個案子,沒有什麼學問,就是要有耐心。」這卻是最難的功課。

為幾千元 正義不打折

花那麼多時間尋人,債權人所能平均分得的,也不過區區數千元,鄭麗燕自嘲「憨大頭」,心裡卻很明白:債權人能分到多少錢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都是他們的血汗錢,法院有責任把錢交回到他們手裡,「正義是不能打折的」。

好心匯錢 被當大騙子

鄭麗燕親自署名發出一萬五千多封公函給債權人,希望他們能提供帳號,好讓法院匯款。但在詐騙橫行、社會信任幾已崩盤的現在,許多債權人收信之後根本嗤之以鼻,「法院要匯錢給我,這不是常見的騙人橋段嗎?」債權人猛打電話到法院向鄭麗燕查詢,鄭麗燕才發現,這年頭好人難當。她在辦公室接電話接到手軟,苦笑:「要ㄎㄧㄠ去(死掉)了!」

有人問她,幹嘛要自己找麻煩,依照債權人名冊的舊址寄通知,如找不到人,就公示送達並將債款提存,自己不就可以省事?

但她認為:「這算哪門子的尋人?案子一拖十八年,不能夠這樣應付,對債權人太不公平。」

鄭麗燕當年由東吳大學法律系第一名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廿四期結業。她的同期同學有人當上地方法院院長或是地檢署檢察長,若以鄭麗燕的資歷,早就可以外放地方法院當院長了,但是「升官」從來就不是鄭麗燕想要走的路。

鄭麗燕以基層法官自豪,她喜歡貼近人民,任勞任怨,總是想盡辦法幫助走進法院的民眾解決困難。她堅持每一分的正義,不論在旁人眼中值不值得。對於弱勢民眾,她始終堅持慈悲以對,不厭其煩。

【2009/11/0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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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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